第17章 17 “想吃棉花糖了。”
唇角上扬,他继续道:“银白色,质地软,可以变换成任何你喜欢的形状,也可尖利顽硬做锋刃割破手臂。”垂睫,眼神淡了淡,“就是容易生锈,不长久,不过生锈又何尝不是一种染色,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另一种生命。”
奉清点头,“可以,我喜欢,听上去好浪漫。”她继续追问:“还有呢?”
长指捏了捏她的耳尖,池律声音低低的,很好听。
他说:“铜币。”
“性质稳定,颜色好看,还能屏蔽信号,心情不好了就抱着铜币藏到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没人找得到,然后想通了,跳出来告诉他们,我是因为没信号呀。”
“那这枚铜币得要多大啊。”奉清笑着问他。
“大概,小蘑菇的百倍,可以撑伞那种。”他轻回。
唇角上扬,眼睛也弯了,笑得眼睑那处泪痣上扬,轻轻继续道:“也可以抱着铜币逝世,若干年之后白发枯骨,谁识得我们这肉/体凡身,但铜币上的字还永远铭刻着,不会被那些酸啊碱啊腐蚀。”
奉清一手拉住他的手,踮脚,轻轻凑近他的耳边,温柔说:“恭喜你,”她眨了眨眼睛,“全对。”
池律停下步伐,站在日光下,低头看着自己的妻子,她的脸颊红红的,右脸还有些伤,他不忍触碰,心却要化了。
眼睛亮晶晶的,长睫毛扫啊扫,奉清耳根红了,轻轻地叫了他一声:“池律”哥哥。
“我喜欢的,你都能猜到。”
我喜欢你,你能猜到吧。
脚尖一直维持着踮起的姿势,她一手轻轻攀着他的肩,低低开口:“所以奖励你。”
轻闭眼睫,下巴往前一扬,姑娘柔软地唇轻轻地吻在了他的喉结上。
长指掐着手心,他耳根红完了,喉结不住发痒,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脖颈间。
乌眸映着日光,微末笑意泛滥,平生第一次心动如荒原上的野草,疯长。
第17章 17 “想吃棉花糖了。”
南泽, 民安后巷,第三区,七十二号, 奉司令住址。
奉清爷爷名叫奉泽宏, 年轻时跟着元帅身后打了几年仗,胜败几何, 评了将军, 在南方军区曾是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如今太平时日,早已卸任官职, 落得个清闲职位, 在军区大院养老,手中势力早已式微, 不过威严仍在, 人逢见着, 都要喊一声奉司令。
奉司令膝下有一儿二女, 大女儿奉启芸, 早些年嫁了个法官, 如今早已成家立业了,膝下一儿一女,都与奉清一般大小。
三女儿奉荷比奉清年长十几岁, 二十出头不顾爷爷的反对毅然考了军校,此后半生都在军队里谋职, 前年升上了上尉头衔, 至今还未婚嫁。
她父亲在家中排行老二, 只生了她这样一个女儿,承了奉姓,也是遗憾。
不过她爷爷从小都对这个孙女疼爱得打紧, 小时在大院里,背着她去买冰棍,夏天乘凉也亲自为她扇扇子,还总拿着一本旧日诗集,字正腔圆情绪饱满地念诗给她听。
爷爷陪她玩,用不太灵活的双手给她编小辫,也为她煮羹汤,疼她得不行。她还记着,她小时候最喜欢的是爷爷做的鸡蛋羹,加了香油,撒上葱花,一端出锅,香气扑鼻,馋得她直掉口水,她那时一口气能吃三大碗。
这样和爷爷一起生活,一直到了七岁那年,她和父母一起搬离了大院,院里便就剩下爷爷一个人,和那些逢年过节送礼去看他求方便的人。
奶奶走得早,从奉清有记忆起,爷爷便一直是孤身一人了。而现在老爷子过了耄耋之年,精神也不似从前那般好了,却还总和邻居念叨她,说她是奉家的独苗,是他最喜欢的孙女。
老爷子今年过八十岁大寿,他喜清净,没让请人办寿,就一家人聚在一起同往年一般庆贺一下。
今年老爷子听说孙女婿回来了,已经在家盼望了好几天了,就巴巴地等着他们去看呢。
本是打算昨天便启程去南泽,被昨晚那么一闹,也没人有了那心情,计划便搁置推迟了一天。
池律开车送他们,奉清回家换了件薄荷蓝色长裙,露着锁骨,戴了条银色项链,她把那枚银鹿角的素圈戒指穿进项链,随身戴着。
黑发间编了一条细细的小辫子,看上去加了些活泼。收拾好这些,她便风风火火地跑出门,池律在院里等她,倚靠着黑色越野车车身,看了她一眼,低低叫她:“去把外套穿上。”
哼哼呀呀,奉清假装没听见。今天天气多好啊,阳光明媚,天清气爽,还要她裹羽绒服,别想了啊。
却在走到他身边的时候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腕,他的手臂很有力量,能看得见根根分明的青灰色血管,他的指甲工整干净,手指修长匀称,很漂亮的一双手。
“乖,不要着凉。”磨人的耳音,带了股低沉,挠得人心肺也痒痒的。
奉清抬额,不情不愿地“哦”了声。
一趟来回,穿着高跟鞋也不大顾及形象,小跑着抱着羽绒服出来,还天真得像个孩子。
而倚靠着越野车的男人,身材高挑挺拔,一件黑色长风衣,内里是灰色高领毛衣,遮住了脖颈,干净清冷,落拓不羁。
他替她开了车门,凤眼微眯,在日光下,带了点散漫的笑意。
看着那双眼睛,就好像有小星星在对她眨眼睛。奉清抱着羽绒服走过去,心还跟随着步伐,扑通扑通地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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