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会儿你去了金家,千万别太惯着她。你记住,金浩才是你唯一的依靠,只要你把金浩哄好了,让他一直站在你这边,你婆婆就不足为据。”
“听王媒婆说,金家一共三个孩子,老大是闺女,已经嫁出了,老小金海去当知青了。金浩现在就是金家的顶梁柱,只要你拿捏住金浩,那你以后在金家的日子就好过了。”
“……以后你在金家当家做主,有了好前程,可千万别忘了你弟弟。小宝他那么聪明,好好培养肯定有出息。等他出息了,有他给你撑腰,你后半辈子就稳妥了。”
这段话,书里的段三萍没机会跟幸芳说。幸芳看着这和书里不一样的发展,心底的大石终于挪开了一些。
未来可以改变就好!
想到书中那些痛苦的情节,幸芳恨不得现在就大声告诉段三萍,‘她和金浩完了!狗男人她永远不嫁!’
可惜,时机不对。
段三萍不是什么好人。要是让她知道幸芳有悔婚的心思,那幸芳今天可就出不了幸家的大门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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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温玉华穿书了。
书里,温玉华这个独生女,是女主的对照组,也是她们大院所有女孩的对照组。
团宠女主角,作为家族里唯一的女娃,她有四个亲哥,八个堂哥,六个表哥,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其他女孩没有这么多哥哥,也有兄弟姐妹帮衬。只有温玉华,孤孤单单。
原著里,原主羡慕女主,不愿招赘,无限倒贴女主她哥。只为嫁到女主家,过热闹的幸福日子。
穿来的温玉华却只想跑路。
女主家哥哥多,代表她家负担重。代表嫁给她哥,要有很多妯娌。女主家是单职工,一份工作,根本不够五个孩子分。
温玉华可不想倒贴工作、房子嫁给女主三哥,最后还被人家嫌弃不好生养。
原主嫌弃招赘不好,温玉华不嫌弃呀。又帅又乖又听话的小狼狗,看着多养眼呀。
*
病美人温玉华甩了大院的好小伙,嫁了个乡下的小白脸,所有人提起来都撇嘴。
大家都说小白脸不靠谱,温玉华早晚得后悔。被甩的庄建业,更是等着看温玉华人财两空的那一天!
谁知,他们等啊等,等到小白脸成了大老板,等到好小伙成了软饭男,等到温玉华儿孙满堂,她还是那个被小白脸宠着的小宝贝。
众人:呔,看走眼了!
ps:姐弟恋,双处,女主比男主大三岁。
第4章
◎不能吃亏!◎
强忍着不适,让段三萍给她打扮完,眼看她还不想闭嘴。幸芳赶紧转移她注意力道:“妈,咱们快点去吃饭吧。今天是公社大集,我去晚了,牛车该没位置了。要是我穿这身好衣服,走着去公社,到时候一身土一身汗的,不是糟蹋东西嘛。”
现在是1966年,公社还有十天一次的大集。大集上,都是附近的农民,拿着家里多余的东西来相互交换。因为买东西不要票,还是难得的热闹事,每逢公社大集,去公社的人都会特别的多。
幸芳这么一提醒,段三萍立刻不啰嗦了。
“你说得对!头一次去金家,你确实不能一身臭汗的进门。赶紧的,你快去洗漱吧,妈把粥给你盛好了凉着,等你收拾好了,就能吃饭了。”
段三萍是典型的用人时脸朝前。幸芳从小看多了她人前人后两幅面孔的样子,也不适应段三萍如今对她的温柔。
要是换以前,幸芳会很讨厌段三萍的这种市侩。可能是越没有,就越在意。以至于幸芳从小就自尊心过剩。她很清高,并天真的以为,她一辈子都不用为五斗米折腰。
可最后,她却把自己活成了另一个段三萍。只是,她没有段三萍运气好。没有幸宝善那样的好儿子给她养老。
现在,懂事了的幸芳,理解了段三萍的无奈。家里五个孩子,一个残疾的丈夫,没有公婆帮衬,没有兄弟姐妹撑腰,要是段三萍再不顶事,那幸家怎么办?
看着段三萍鬓边的白发,和佝偻的背影,幸芳想到书里‘幸芳’的一生,鼻子一酸,默默落泪了。
突然被幸芳抱住的段三萍是错愕的。她不自在的动了动胳膊,见鬼似的问幸芳:“你咋地了?”
被段三萍这么一问,幸芳才发现她刚刚冲动了。未免段三萍发现什么,幸芳哽咽的说:“妈,你对我真好。以后我肯定好好孝顺你。”
这话段三萍爱听。她以为幸芳是被她的柔情攻势感动,暗暗得意。她就说孩子亲近母亲是天性,就算她以前对幸芳一般般,只要她现在稍微释放善意,幸芳也离不开她。
段三萍高兴了一会儿,又开始日常敲打幸芳。
“你知道就好,以后有了钱,你记得多给你弟弟花。妈有你弟弟孝敬,用不着你,你以后好好照顾他就行。好了,别磨叽了。多大的人了,还像小孩似的黏我,你不害臊啊。”
幸芳:“……”
好了,幸芳所有的多愁善感,都被段三萍的一番话给说没了。要幸芳说,书里她和段三萍闹掰,真不能全怨幸芳。
就段三萍这个时刻想要吸血幸芳,供养幸宝善的架势,换别人肯定也受不了啊。
幸亏幸芳如今通过旁观者的视角,发现了段三萍心理。不然今天幸芳和段三萍还得谈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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