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为了躲师尊,他可以不要脸264
只知道自己每次醒来后,外面的天色都会换一轮。
约莫睡了有五六天,林时桑到底还是因为过于饥饿,而不得不起身。
再不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的话,他很快就会跟棺椁里的老兄一样,腐烂成一堆白骨。
林时桑饿得难受,要不是因为觉得太恶心,而无法入口,他都想试一试,常年吃腐肉为生的臭老鼠,吃起来是什么滋味。
想来应当同竹鼠的味道差不多,也许肉质会更加鲜嫩。比较适合烤着吃,把老鼠皮扒干净,放在火堆上烤,等烤得油滋滋的,颜色金黄。
荤香味就出来了。
光是这样一想,林时桑的口水就没有出息地往外淌,看着棺椁角落里,正啃他鞋底的灰扑扑大老鼠。目光都炽热了许多。
但林时桑还是没有饥渴到如此地步,坚决守卫着最后的底线。不到万不得已,他还是不想吃老鼠。
林时桑强迫自己不要再去想着吃老鼠,勉强起身,吃力地将棺椁盖子推开,明媚温暖的阳光,瞬间洒了下来。
他深深呼了口气,又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有了上一回的逃跑经验,这次林时桑很明显谨慎了许多。
为了不被白秋意再度逮住,他不仅需要隐姓埋名,还得乔装改扮才行。
但俗话说得好,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时桑由此可以延伸出一个至理名言,那就是看起来越没问题的地方,就越有问题。
所以,他打算反其道而行,不仅要乔装改扮,还得打扮得惊世骇俗,完全颠覆他此前的形象才行!
不仅不能走在路上畏畏缩缩,贼眉鼠眼——否则,白秋意不抓他,当地的县衙都得抓他——还得尽量惹人注目才行。
最好就是男扮女装,还得在胸前垫俩大馒头——不行,才一想到馒头,林时桑的口水就又流出来了。
他吃力地往棺椁外面爬,心里又暗暗琢磨开了。以往他男扮女装,都是在白秋意的逼迫之下,万般无奈之举。
那么,白秋意肯定想不到,林时桑竟然为了躲他,而自愿穿女装!
光是穿女装也不行,哪怕弄俩大馒头,还是不行,必须想点损招……
要不然,把肚子也垫垫,装孕妇?
林时桑觉得此法可行,白秋意肯定做梦都想不到,他居然无耻到一个大男人去假扮孕妇!
还是那种怀胎八月,眼瞅着就要生产的孕妇!
因为长时间饥饿的缘故,他的手脚一点劲儿都没有,差点没从上面摔下来,好不容易从棺椁里,爬了出来,林时桑气喘吁吁,瘫软在地,好半晌儿没爬起来。
一边喘气,一边继续想。
这还不够,越是细节缜密的谎言,越是容易令人信服。一个怀胎八月的妇人,不好好在家待着,在外头招摇过市,太不合常理了。
所以,他还得给自己编造一段不凡的狗血经历,譬如,他的夫君出轨了他的妹妹,然后私吞了他的家产,并将怀胎八月的他,赶出家门,任由母子二人自生自灭。
再譬如,夫君意外惨死,留下了怀有身孕的妻子,哪知小叔子狼子野心,居然伙同外人,诬蔑他在外偷野男人,还指责他腹中揣了个野种。
不仅吞并夫君生前给他们母子留下的家产,还要拉着他沉塘。
再再譬如……这例子就多了,反正只要足够狗血,足够悲惨,就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眼球。
到时候,无论走到哪里,林时桑都会遭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他这个人会迅速让方圆百里的老百姓熟知。
如此一来,就达到了林时桑的目的!
林时桑觉得自己简直太聪明了,并且干劲儿十足,胜利的曙光就在他的眼前。
为今之计,他需要一些衣物,来乔装改扮自己,然后,再重新回到之前待过的青石镇。
其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其二,他可以顺道儿打听打听白秋意等人的去向。
其三嘛,他真的快要活活饿死了,方圆百里也就青石镇一个镇,他不往那去,还能在山沟沟里茹毛饮血,当野人吗?
如此考虑清楚之后,林时桑又回到了之前偷衣服的农户家,这回他大着胆子拿了几件粗布麻裙。
无以为报,他就又故技重施,在房屋周围画点符咒,保护这户农家的安全。
之后就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开始乔装改扮,把自己收拾成一个怀胎八月的妇人,但有一点麻烦的是,他的脸长得太美了,无论怎么弄,都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哪怕就是往脸上抹把锅灰,他还是漂亮,还是好看,眼睛水汪汪的,极有神采。
总不能毁容吧?
林时桑尝试了几次,终究没忍心对自己漂亮的脸蛋下手,只好又往脸上抹了点泥。
他是这么说服自己的,处处反其道而行之,谁说乔装改扮,就得往丑了改?
正常人的思维都是往丑了改,他偏要反着来,也许,这样更能蒙蔽住白秋意的双眸。
待林时桑再次踏足青石镇时,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镇子死气沉沉的,好像比之前看起来荒凉了许多。
明明是大白天,街道上愣是房门紧闭,莫说是人了,就连条狗都看不到。
才短短几天时间而已,也不知道此地又经历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