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弊病
魏珠神情谦卑地说:“奴才能得太子爷赏识,并为我兄长之死查明真相,心里非常感激,这是奴才应当做的,能得到两位主子称赞,奴才比得了赏赐还高兴。”
外头天色已经晚了,华灯初上,澹泊敬诚殿方向已经传来了人声鼎沸的热闹,既然此处有魏珠春烟和秋筠伴着石小诗,胤礽也不该继续磨蹭下去了。他换了件玄色绣金蟒的袍子,一步三回头地往屋外走,引得春烟和秋筠连声叹惋:“我要是能找着这么一位俊俏又贴心的夫君,真是吃多少苦头都值得呀!”
石小诗对这种论调持不同意见,“你们两个都是一等一的好姑娘,倘若看上哪家才俊,千万别觉得自己配不配得上,我直接请太子爷给你们下旨赐婚,包管都风风光光嫁出去。”
秋筠和春烟听得眉开眼笑,能跟着这么开明爽快的主子,就连魏珠也真心替大伙儿感到高兴。
胤礽呢,就算这顿吃得香,心里还记挂着石小诗能不能住得舒坦,这头刚走进大宴的殿堂,那边还在吩咐张三给“月色江声”里多拿几个炭盆子。
行宫里的宴席比在皇宫里的要随意些,底下除了宗室子弟、文武大臣、八旗禁卫军、蒙古贵族等,还有许多地方官员,万岁爷要犒劳热河地界上诸臣工一年的辛苦,不单有酒有肉,还有例行的伴歌伴舞。
胤礽其实不大喜欢这样的场面,然而就算不喜欢,还是得应付。他坐在康老爹下首第一个位置上,耳边乐声不绝,众人推杯换盏,敷衍地久了,难免疲乏,就连宝座上的康熙眉宇间也有了劳累的神色。
但是台下臣子们的敬酒不能不回,听了旁人的恭贺不能不笑,这就是身为九五至尊所要面对的生活吗?胤礽叹了口气,倘若他终有一天要沦陷在这样的场面里,他宁愿当个光头阿哥,安安稳稳地守着妻儿,就着他们的笑声吃一碗蒸酥酪。
当然,堂上的君臣还在不知疲倦地说各自的趣闻,这一处每年有十一个月都人丁寥落的殿室,总算有了人气儿。
康熙骑了这么多天马,到底不胜酒力,胤礽就只能起身,代汗阿玛向众人一轮一轮地敬酒,还好腹中有先前吃过的鲜虾干蒸麦和鲳鱼年糕打底,这烈酒入喉,便显得没那么烧心。
酒过三巡,才有了结束的趋向,康老爹最后宣布:所有人在园中修整一夜,明日午后,女眷们留在行宫,其他人向木兰围场开拔。
出狩的仪仗自然比上热河来又要简略,康老爹骑着纯白的骏马,身后的侍卫们执掌九龙曲柄明黄圆盖,后面就是骑乌敏达的胤礽,然后是胤禔、胤祉、胤禩、胤禔和胤礻我。
木兰围场就在伊逊河的西岸上,东北为翁牛特,东及东南为喀喇沁,北为克西克腾,西为察哈尔,南为热河。
这里林木葱郁,水草茂盛,群兽聚以蕃息,不过有粘杆处、豹尾营在前头清道,这一路上走来,却是无惊无险。行了两天一夜后,康老爹最后选中河岸边的一处开阔地驻扎,百余禁军压后,在这远大疏阔的地界上,除了林间鸟啼,就只上剩天上无边无际的星河。
正式出营是在第二日五更,康熙首先宣布——此次哨鹿,以活捉梅花鹿为吉兆。随后一声令下,只留了十来个护卫守在原地,皇帝当然是最终裁判,而其他参与围猎的人则被分成小队。
胤礽站在进发的前沿,他的战绩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威名远扬了,此次哨鹿,并没存着拔得头筹的想法,因此当出发的哨声响起时,他只是避开了战马扬起的尘土,一边欣赏着远山壮阔的景色,一边悠然地领着詹事府的几个人进了林子。
北方的林场有一种宏大的美,树木笔直地插入云层,风起风过,一点儿摇晃的意思都没有,等清晨淡蓝色的薄雾散去,林中终于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响——
是兔子,豺狼,梅花鹿,还是猛虎?胤礽对前两者已经不大感兴趣了,倘若能射中一只老虎,将皮毛剥下来给石小诗做毯子,倒也不枉费他走上这么一遭。
他俯下身来,架起弓箭,朝着声音来源处凝视,透过层层深绿色的树叶,他先是看见了一双细长的白色马蹄,然后看见了骏马额上的标记和马背上丧眉耷眼的人。
原来是银点和它的主人胤禔。
胤礽松了一口气,一来大阿哥在骑射上没比他逊色多少,这么多年的斗争,让他始终避免同胤禔争个高下,更何况延禧宫出了事后,他几乎没在这位大哥脸上看过笑容——因此这次,无论猎物是鹿还是老虎,就让他一回,也没什么的。
他调转马头,往更高处寻找其他猎物的踪迹,只是没走几步,就听见了胤祉阴恻恻的声调。
“大哥,您如今得了这个彩头也没用,不如就将这梅花鹿,让给三弟我吧。”
第94章 弊病
胤礽看不见胤祉的脸, 却能望见一匹瘦小的马慢慢靠近银点,
“三弟,我为何要将这梅花鹿让给你?”大概是对方气势太盛, 即便是威武如银点, 也慢慢朝后挪了一步。
空中飘来胤祉的冷笑,“大哥, 你额涅已经给你断了前程, 再怎么邀功, 也没有越过太子的可能了,不如帮一帮弟弟我,若是大事能成, 以后我也好提携提携大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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