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疯狂2
江恬对每一个人都好,尤其对鸠占鹊巢的妹妹程玉珠好。
因为程家父母说“你妹妹知晓身世,心里肯定很难受,你既然是姐姐,就要让着她”。
那年江恬对程玉珠真的很好。她帮程玉珠写作业,甚至程玉珠让她帮忙洗染上月经的内裤时江恬也没有拒绝。
而程玉珠却把她害死了。
直到死后意外进入无限空间,江恬才得知程玉珠是穿书者,也是自己一切不幸的制造者。
无限空间的主神说:“你是一本团宠文的女主,本该被程家人百般宠爱,但你那个妹妹带着系统来到,烫毁你的脸,把还在襁褓的你丢走,取代你的身份成了程家千金。”
主神还说:“她不断吸走你的气运,你身体不好,时常莫名遭人厌恶,最后五感衰弱油尽灯枯而死,也是由于气运被夺。”
江恬这才明白脸上的疤从何而来。
原来是程玉珠烫的。
可死前的她一无所知。
她对程玉珠那么好,可程玉珠明知道她因为脸上的疤痕自卑,却还是当着许多人的面,摘落她的口罩。
然后捡起口罩,塞进她的手里,假惺惺说:“对不起啊姐,我手滑了一下,不是故意的,你最心地善良最大度了,不要生我的气好不好?”
还有弟弟。
程家弟弟有严重的肾病,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肾/源,而她的配型刚刚好。
一向优雅的程家妈妈跪下来求她:“你有两个肾,让一个给弟弟也不会死,就算以后身体不好不能工作,家里有钱能一直养你,弟弟那么年轻,你怎么能狠心看着他去死?”
弟弟也跪下来,哭着求她:“姐我不想死,求求你救救我吧!”
江恬确实不忍目睹那样年轻的男孩走向死亡,也真把程家人当家人。
她还是让出一个肾。
可后来有一天,无意中看到程家弟弟在网上的聊天记录。
“真是蠢死了,我就没看过这么蠢的人,爸妈接她回来就是为了给我配型换肾,她还真以为自己能取代我姐的地位当千金大小姐?只有我姐是我姐,她算个什么东西,又蠢又丑,看一眼就想吐。”
当时江恬浑身的血都凉透了,她不明白自己有什么错,善良难道有错吗?
可老天为什么要这么对她呢,程家的那些人,又怎能忍心这么对她呢?
知晓一切后江恬心灰意冷,离开程家。
没有人拦她,当初信誓旦旦说要疼她养她的程家父母,假仁假义地拿出几千块后,把她扫地出门。
江恬重回校园参加高考,可功课落下很多,她原本身体就不好,是医院的常客,失去一个肾后更是时常晕厥。
她的成绩本来很好,是学校光荣榜上数一数二的存在,即使自己去考,也能上名牌大学。
最后却落榜。
若这样也就罢了。
可这根本不是结束。
爸爸死了,她也失去一个肾,没能去心仪的大学,程玉珠仍不放过她。
因为突然有一天,江恬意外拿回一大笔气运,恢复了容貌。
她的脸光彩夺目,像包裹在硬茧中的自卑毛虫,熬到破茧成蝶,绽放出惊人的美丽,那种美丽,让当时的同事们都惊叹,所有人都说:“江恬你真漂亮啊,素颜都能出道。”
很多人来和她交朋友,每天有人故意从窗外经过,只为多看她一眼。
可能出于嫉妒,程玉珠开始变本加厉吸她的气运,江恬的身体愈发不好,她坐上轮椅,五感衰退,几乎成了半个残废。
程家也正是在那时突然报警找来。
程家人仗着和她有血缘关系,在警察面前强行将虚弱的她从外地带走,拍着胸脯说要照顾她。
然后一转头就把变漂亮的她送给陆念,这本书的反派,求陆念对程家的生意高抬贵手。
陆念是出了名的又凶又冷。
出于女主对反派的本能,第一眼江恬就怕他。
可陆念居然娶了她,还给她拍下程玉珠一直想要,但买不起的十几克拉粉色钻戒。
那场婚礼十分盛大,上了江城的新闻头条。
婚礼上程家人也受邀前来。
程玉珠看到钻戒时脸上的表情十足精彩。
陆念……
想到这个名字,江恬心突突直跳,仿佛又回那一日,在私奔的途中被男人截回。
那之后,她目睹他的疯狂。
重来一辈子,江恬希望能考上名牌大学,拿回气运,和爸爸过平静的生活,不再和程家人扯上关系,也再不要遇到陆念。
还好,他是江城人而这里是宁城。
只要永远不去江城,就不会遇见他吧?
……
宁城学院几公里外。
一间废弃酒店。
大堂外,杂草蔓生的入口处停着一辆黑色街摩,造型如同一只潜伏的猛兽。大堂内,落满灰尘的前台旁站着几个太妹打扮,手捧奶茶的女生。
几人眼神发亮,齐齐注视着楼梯上一个玩滑板的少年。
少年穿名牌黑色卫衣和球鞋,护膝和护腕上有LOGO,也都是名牌。
然而比名牌装备更惹人瞩目的是他本身。
少年身形颀长,目测也在一米八以上,留着最简单的寸头,但英俊的长相和桀骜不驯的气质都让他有别于一般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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