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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初涉名利场

江亭 13026字 2023-03-11

  沈仪祯回到官邸还没到晚饭,家庭教师在上数学课,爱丽丝不喜欢数学,也坐得直直的装出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因为宵山将军搬了把椅子就坐在她后面,那样子还真的有点像带孩子上补习班的父亲,就是这位父亲面相凶神恶煞了一点,不知道的以为他来找老师麻烦。

  见到他回来,宵山开玩笑:“让你出去聚餐,你就丧着个脸回来?”

  沈仪祯不想多说:“没事,东西不好吃,下次不去了。”

  他身上有女人的香水味道。宵山只当没闻见:“行了,上去换个衣服休息一下,晚上让厨房做点好吃的。”

  沈仪祯不疑有他。宵将军盯着他的背影冷笑,小泉芳江自己选的去国家剧院,他可没有半点威逼,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机会。竞争么,还不就是打仗,该君子的时候君子,该小人的时候就小人,否则,就是等到月球爆炸、人类第三次迁居,沈仪祯也不会是他的。

  晚餐后,宵山一边剔牙一边打嗝:“临时有个事情。明天晚上区长的女儿生日,本来他只请了我去,我想着丫头老是这么一个人关在官邸不行。小孩子,最好还是和同龄人多玩玩。明天你也和她一起来吧。社交能力也是要培养的嘛。”

  沈仪祯很高兴。爱丽丝一直想正常地回学校上课,也好几次说起她从前的朋友,沈仪祯心软,让宵山去和冯继灵申请。可能碍于身份特殊,冯继灵不允许。宁愿高价格的私人教师请来官邸,有时候宵山还要亲自看着做作业,小孩子压力很大。

  如果能趁这个机会,结交两个玩伴,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第二天午睡一起来,儿童室里就开始打扮。要化妆,要梳头,珍珠、钻石点在秀发上做星星,蝴蝶、亮片绣在礼裙上做繁花,银光熠熠,娇艳欲滴。帽子、手绢、首饰……越是繁琐越是贵重,吊带袜很薄,穿上去像一层新的皮肤,雪白发亮,活生生一个人造的白雪公主。外头樱桃紫的纱裙是宵山亲自挑的,裙子又轻又大,前头做了改短,即使跑起来也不会绊倒。保姆扶着小丫头穿鞋子,红色的小羊皮鞋,白色袜子一进去更显得那红色越发鲜丽,要把人吃了似的。

  裁缝师一个劲儿地夸好看,连保姆都看呆了,这哪是小女孩,说是仙童也不为过。

  但沈仪祯不喜欢小孩子打扮得这么夸张的:“太奢侈了。”

  爱丽丝被腰带勒得有点喘不过气,脸色发白,化妆师给她的脸上抹了薄薄的胭脂,即使再喘不上气也看不出来。她觉得那条腰带勒得她心跳很快,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镜子里的自己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她从来没有见过,像个异国的公主,她简直不记得自己原来是什么模样。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裙子,她一直希望能穿一次这种蓬蓬的、华丽的大裙子,老天终于实现了她的愿望,而且比她想象得好得多得多。

  于是她挺了挺腰,尽量忽略掉那条折磨人的腰带:“哥哥,我觉得挺好的。”

  三个人总算准时上了车。路上小丫头还在不断地照镜子,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鼻子不是很好看,鼻头有点大,鼻梁也不够挺拔,以前还没有太明显,现在越看越不顺眼,像块笨拙、愚蠢的木头窝在脸上。过了一会儿,她又担心自己的皮肤是不是不够白,毕竟她在工厂里生活了这么多年,皮肤即使抹了粉仍然显得暗沉发黄,如果不够白,紫色的裙子穿起来就会显得土气。

  她有点紧张:“哥哥,你觉得我的鼻子会不会太大了?”

  沈仪祯当她开玩笑:“怎么会?你是最漂亮的宝宝。”

  这话爱丽丝听得都有点厌烦,就没有人说她不漂亮的。她知道自己漂亮。从前在二区工厂的时候,她的容貌就是数一数二的,从懂事起妈妈抱着她在工厂院子里散步,不断有人上来夸奖她长得可爱,她还被邀请成为学校的形象大使。

  “我以后长大了,要是不漂亮了,哥哥你还会喜欢我吗?”她问。

  沈仪祯好笑:“小脑瓜子整天想些有的没的,哥哥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但她看电视里都是这么演,女人容色衰败就会失去男人的宠爱:“你不明白,女人的美貌总会凋谢的。”

  她才八岁!沈仪祯和宵山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总算是准时赶到了现场,一屋子小孩子全是盛装打扮,像模像样。他们刚到场,宴会厅有片刻的安静,爱丽丝站在最前面,怀里还抱着一只巨大的礼盒。所有人都在看她,有人窃窃私语,有人眼神中流露出羡慕,还有人发出惊叹。

  她努力抬起脑袋来,露出一个冷静的表情。

  区长女儿反而显得很局促,结结巴巴地说:“你好。”

  爱丽丝把礼物递过去:“祝你生日快乐。”

  寿星拆了包装,里面是一只兔子玩偶,她很喜欢,把这个新朋友拉过来:“我在给我的娃娃做帽子,你来,我们一起做,给小兔子也做一顶。”两个小朋友急急忙忙往手工台前面走。

  手工台上堆着大堆繁复的绸缎纱巾,洋娃娃的那顶帽子做得歪歪斜斜,边沿还合不拢。爱丽丝主动上前把那块剪得坑坑洼洼的布料拿开:“我来。你这样不行。”

  那气势、神态俨然和宵山平时发号施令的样子如出一辙。

  围着手工台的孩子都停下来看她,她伸手要量尺,有人立刻递上来,她给那只兔子量了脑袋,在一块碎料子上比了大小,拿着剪刀开始裁,一句话不说,只管低头做活。沈仪祯看得目瞪口呆,他想起爱丽丝是工人家庭养出来的,缝制裁衣可能是在家里帮母亲做家务学的,反而这些达官贵人们的孩子,真正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是做衣服,可能煮开水都不会。

  那边爱丽丝行云流水简直是在表演,缝合收线、镶边钉扣,几乎是一气呵成。她把粉红色的三角帽子戴在兔子头上:“还行吧,我有一段时间没做了,有点生疏了。”

  沈仪祯听了暗暗发笑,和宵山耳语:“是不是你教她的?小小年纪就这样不好。”

  宵山很自豪:“有什么不好?要真是我的女儿,这里头哪一个都不是她的对手。”

  爱丽丝完全沉浸在了久违的快乐里,所有人都抢着和她交朋友,他们觉得她无所不能,她还讲了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博得满堂喝彩。好不容易她找了个空隙,捧着分给她的那块蛋糕吃两口,一个男孩子走过来羞涩地向她介绍自己,问她要不要跳舞。

  她的脸马上就红了,有点不情不愿。她还没有和男孩子跳过舞呢,而且她压根不会跳舞。这一紧张,她就习惯性地去找沈仪祯,但是她的沈哥哥和宵叔叔似乎聊得很开心,完全忽略了她。她想,如果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拒绝人家总是不好,让对方怎么收场呢?尽管她不太喜欢这个男孩子,还是答应下来了。

  客厅中央在跳手背舞。爱丽丝松了一口气,这种欢快而活泼的群体舞她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吃了东西的缘故,原本让她觉得喘不上气的腰带勒得更紧了,她有点想吐。

  男孩看得出来她不舒服:“你是不是累了?要不要休息一下?”

  她摇头,坚持要跳完:“我没事,是这条裙子太麻烦了。”

  “这条裙子真漂亮,”男孩低声说:“你也很漂亮,你是那些女生里面最漂亮的。”

  即使知道脸上有胭脂,她也担心会不会因为脸红被人发现。

  小丫头开始学着大人拿腔弄调:“你别哄我开心,我有自知之明的。”

  跳舞结束后她匆匆告辞,她必须要去一趟厕所,要不然她可能当场把蛋糕吐出来。

  刚把隔间的门关上,她就迫不及待地去拆腰上的带子。外头陆陆续续有女士们一边谈天说笑一边进来——

  “你看她干活的样子,不愧是工人的女儿。”

  “漂亮倒是真漂亮,像洋娃娃似的,就是摆着看也赏心悦目呀。”

  “你们看到她和秘书长家的公子跳舞吗?啧啧,年纪小,本事大。”

  “说什么呢?人家没了父母,多可怜。”

  ……

  爱丽丝把腰带随意扎上,她没有完全听明白,她们是在夸她吗?但她又感觉有点奇怪,她不觉得自己可怜,虽然爸爸妈妈走了,但是她现在有沈哥哥,有宵叔叔,可以上学,还有大裙子和无数的玩具,为什么这些人会觉得她可怜呢?他们是不是不知道她的生活很好?只要她愿意背背稿子,对着镜头和那些记者笑一笑、说说话,她要什么就有什么,他们能过上这种生活吗?

  她下意识里不太喜欢“可怜”这个词,好像有很多人这么对她说过,一开始她也觉得自己真的“可怜”,再也不能见到爸爸妈妈了,她是非常难过的,但新的生活也不差呀。而且很多人都失去了爸爸妈妈,像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他们才是真的可怜呢!

  玩了一晚上她有点累,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她脑袋也晕,双脚也重。那双红色的小皮鞋看起来一点也不好看,只觉得累赘。

  沈仪祯终于找到了她:“去哪里了?找了好半天,还以为你丢了。”

  还有人要和她跳舞,她摇了摇头:“哥哥,鞋子走得好辛苦,我不想去了。”

  沈仪祯婉拒了邀请,把她抱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她的额头全是汗,背上也湿了不少,沈仪祯让她把鞋子脱下来坐在阳台的围栏上。她抱着他的脖子不愿意放。

  “玩得开不开心?”沈仪祯喜欢她这样撒娇。

  爱丽丝点头:“刚刚在厕所,还有几个阿姨夸我手工好,跳舞也好。”

  沈仪祯以为是其他孩子的家长喜欢她:“有没有和阿姨说谢谢?”

  爱丽丝心虚地撒谎:“有的。我们什么时候回家?我想回家。”

  沈仪祯替她擦掉额头上的汗:“等你宵叔叔和那些叔叔阿姨说完话,我们就回去。肚子饿不饿?给你拿牛奶好不好?”

  小丫头等不了她宵叔叔,沈仪祯给她拿牛奶回来就见她挨着柱子睡得正香,嘴巴张开口水流得嘴角都是。最后是怎么回去的她反正是记不清楚,也不知道两位家长后来的谈话——

  沈仪祯找宵山聊:“下次少让丫头参加这种活动,培养了虚荣心很难改掉。”

  他能从小丫头的得意里看出来,在名利场上,这位小淑女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沈仪祯希望她交朋友,但是他不希望她染上娇奢的习性。

  “迟早的事情,逃不掉。”宵山把烟盒递过来,被拒绝了。

  沈仪祯皱着眉,一句话也不说。他不是赌气,是真的发愁。

  宵山也不傻,爱丽丝听不出大人话里有话,他多少能从宾客们的态度里感觉得到。一个工人家庭出身的女孩,跑到了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即使打扮得再漂亮,也只是摆在玻璃橱窗里的洋娃娃。他们觉得这个女孩可怜,没了父母,受到虚荣心和大人的摆布愚弄,但另外一方面他们又本能地排斥这个外来客,好像爱丽丝穿着红皮鞋的小脚踏进了那间客厅,就在这个圈子破开一个口,从此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能随意出入上流社会。

  宵将军错误地估计了这些所谓的上流人士,爱丽丝在这里是交不到“朋友”的,反而变成了一个笑话。但她也回不到平民阶层里去,因为那里的人觉得她是“不一样”的。从爱丽丝被挑选出来成为“国民女儿”的那一刻起,这个结局就注定了。

  她是所有人的孩子,但没有“一个人”真正地爱她。

  宵山只能安慰自己:“你没听过,儿子穷养女儿富养?一两条裙子,她喜欢就给她,又不是没这个钱。抠抠索索的,短了志气,她以后在人前挺不起腰来,你更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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