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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喵 18988字 2023-03-04

  到她家的当夜两人其实一滴酒都没有喝,就直接滚上了床,一进门程恒像一个终于把猎物骗到陷阱里的野兽,伸出自己的爪子克制着狂野的轻轻抚摸猎物的颈口,抚摸那脉搏跳动,旺盛的生命力。韦杨的喘息打在她手腕上,阴差阳错刺激她这少有的敏感带,她轻轻叹息,韦杨立刻吻在她手腕上,顺着野兽一时迟疑的利爪,猎物终于将野兽吞吃干净。但这里毕竟是野兽的巢穴,于是次日清晨程恒醒来,看见韦杨也醒来,互道早安,就立刻扑上去一雪前耻。不知道哪里来的那种狂热,韦杨并不是性感的人,非常要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她自信自己比韦杨具有吸引力。甚至完全从性的角度来说,自己那个妖艳的画家朋友一定比韦杨更具有吸引力。但爱情不讲道理,而她此刻确信那就是爱情。

  从此夜晚属于她属于韦杨,清晨韦杨属于她。

  两人没有很快开始同居,拖延的主要原因是房子。将彼此的工作室搬到一起并不容易,程恒的房子大些,但是觉得自己这里吵闹,韦杨的东西也很多,要搬就是个大工程。一开始是韦杨经常去程恒那里夜宿第二天再起来做早餐,带着一个电脑就轻装上路。程恒觉得老是让她这样跑也不方便,自己也没办法专心把雕塑做完,改成自己每周固定那几天去韦杨家,强行给自己放假。周末两个人一起去买菜,一起回来做饭,非常居家。偶然让朋友撞见几次,好事遂逐渐传开。朋友们晓得她们两个的个性——即便不晓得,互相打听便是——觉得有点儿反常,向两人问起,承认得倒是很快,是啊我们在一起。那怎么不打算同居?那原因可就多了。。。

  程恒有时坐在那一尊完成了一半的大理石雕像面前,想念着韦杨。明明知道一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不愿意打扰她。明知道一叫她就会过来,却宁愿一个人呆着。好朋友说你不能因为对前任失望就对人家韦杨这样啊,人家多好的。她说我没有。那你干嘛不让人家住进来。我这不是怕我这天天这么吵吵着她工作吗?好朋友嗤之以鼻,“借口!你这水泥毛坯,装成录音室那样隔音能花几个钱?你就是怕。有什么好怕的?再怕下去,人是经不起等的。”

  然而萦绕她心头的是韦杨对她说,有时候创作就是很孤独,什么都要撇下,一心一意现在只做这一件事,什么都不管就这一件事。“如果你想做,就一心一意去做,我绝对支持你。不要担心。”

  她坐在雕塑前,雕塑做了一半了。她又拿起锤子。

  做得最辛苦的那段时间,韦杨正好因公要去北欧一个月。她觉得像是一个人在辛苦的境地孤独寻觅出路。尤其是韦杨在飞机上的几个小时里,她觉得自己竟然狂热的思念着韦杨。因为时差,交流较平日变少——本来平常交流就不算多——她又不想给韦杨发太多的话打太长的电话让她担心,她一切的思念都表达在雕塑的线条上。

  她从来没有介意过韦杨以前有一个深爱的前任。假如那十年不曾枉费,流传至今也会是奇缘佳话。韦杨也不介意她以前的丰富故事,不介意她直到现在依然模糊不清的双性取向。反正她们都希望这是一个新开始,让过去就过去吧。可是一对恋爱经历过于单一或反复失败的人,对自己的生活模式经营方式都不见得有什么信心。韦杨抱着横竖试一试的心态,坚信爱情。程恒对自己心中到底什么是爱有所怀疑——她应该像以前那样投入爱情奋不顾身,还是理性的往后退一步再看一看?她其实习惯了一个人住着很好。她知道韦杨也是这样。她们都享受到了相当的自在。可现在呢?

  她想起她对韦杨说,计划创作时是理性的,创作时是感性的放任的。韦杨说对。

  最后韦杨回来了,雕塑也完成了。韦杨下飞机第一时间就去工作室看她,也就成了第一个看到雕塑的人。是女性人像雕塑,面容精致美丽,衣袂和身体线条十分飘逸,像在风中行走,双脚如同站在风沙中,已经被淹没。“你觉得像什么?”程恒站在韦杨背后,从背后搂着她的腰,下巴放在她左肩上,轻轻在她耳边呢喃,“像赶路的人。”“然后呢?”“有点犹豫又有点向往,但是还再往前走。”“嗯。”“很好看。叫什么名字?”

  “叫远道。”“嗯?”“‘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呵。”韦杨轻笑一声,从腰际捞起程恒的左手轻轻吻了一下,然后细细检视手上的伤痕,“受伤了?”“没事的,小事情。经常这样。伤了自己总比伤了作品好。”韦杨把她的手握在自己双手中,她感受到她掌心的温度,忽然觉得工作室有点冷。是啊,冬天要来了。“别走了。”“嗯。不走了。”

  她们在这里住了两年,纪念日的时候去丹麦注册结婚。韦杨自打成名之后就向家里出柜,父母双亲是一早就知道的,家里剩下的亲戚们这么多年虽然不是一早知道甚至于强拆柜门,但也没有太大惊讶,毕竟人家父母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你只有说好的份。程恒的父母也是搞艺术出身,如今在戏剧学院继续培养年轻演员,作风西洋惯了,对此毫无异议,只对程恒什么时候能找个人安定下来有想法。现在能,那不是挺好?她们两人没带任何人,注册完就立刻去旅行。回来开开心心办草坪婚礼。然后回韦杨的家乡造了一座山野之间的大别墅。

  程恒和她回了一次家,就喜欢上这里。喜欢上这里的空气,山水,山林间飞翔的大山雀。她想,她在这里可以和韦杨构建一种很温和安静的生活。婚后住在一起的生活也的确如此。每天早晨醒来,只要没事,韦杨就先和她躺一会儿再起来,两个人悠哉游哉的做早餐吃,再各自倒一杯咖啡回工作室去工作,午饭不一定一块吃,看工作的进度。晚饭韦杨会很认真的做好,因为这标志着一天工作的结束。必须休息。饭后两人可能依旧是相对无言的靠在一起各自看书,偶尔一起看电影或者聊天,然后安安静静去睡。

  一整天也许不说几句话,平静的像很多已经没有任何感情完全靠惯性在维护的夫妇。但当她们在工作室忘我一阵之后,回到实在置身的环境,想起屋檐下的那个亲爱的人,心中总是流动着那种想念的感觉。有时候程恒中午早一点出来,先给韦杨把午餐做好,韦杨总觉得惊喜。

  “今天出来这么早?”“嗯,想你了。”

  想你了,即便同在一个屋檐下,睡在一张床上,亲密时我依然恨不得与你紧紧拥抱让你与我成为永恒的一体。这样的想法使她们一边下手重、沉醉于那种□□的哭腔、一边又感到怜惜,一种类似痛觉的生理和心理上的极乐。

  程恒渐渐变成韦杨家里那个很聪明很会交际什么都处的圆融的好媳妇,韦杨渐渐变成程恒父母那个乖巧孝顺什么都能考虑到的好媳妇。她们是朋友们眼中叫人羡慕的一对,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叫人羡慕。

  “喜欢吗?”程恒问她,晃一晃手里的酒杯,“我多放了一点的糖。”韦杨笑着朝她靠近,伸出手搂着她的腰,“喜欢。”轻轻吻了她的耳朵,“就像喜欢你。”“喜欢?”“嗯,喜欢你的一切。”

  I Miss You(2)

  程恒是公务出差到北京——这样说起来有点古怪之处,毕竟她之前明明是以此为原点出发到别的地方去——韦杨说她在家先把家务处理好了好了再过来。两人不知为何这些年很少到北京,好像已经完全沉溺于温柔的南方,有活动也只参加那些在上海或者广州举办的。这一次要不是盛情难却,她也没有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见林肇的机会。

  认识林肇好多年,这些年两个人都太忙,上一次是见面还是去年在浙江沿海的某个小渔村,她在那边和韦杨采风,林肇在那边开一艘大船做生意——她觉得林肇是那种因为天生聪明学什么都快、于是显得做什么都容易的人。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她依然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行事的那些准则,她做人的那些圭臬,不曾因为她遇到的挫折或顺风顺水改变分毫。经历过太多的事,林肇依然是当初那个人。

  有次她问韦杨,你说林肇是水,还是钻石?韦杨说是钻石。她觉得对。

  两人在京郊的房子早已卖了,为了方便干脆找了一家民宿住。两层楼的,整套租,方便朋友们来见她们俩。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在朋友圈子里非常受欢迎,尤其以两人一起出现的形式,好像看她们就是看完美情侣的范本一样。韦杨不以为意,程恒倒是很喜欢这一点,

  毕竟她喜欢她的大宝贝。就像现在。

  韦杨昨天下午才到北京,那时候程恒还在外面参加活动,韦杨是直接去会场接她。活动举办者还笑说:“在北京还要人家接你啊!”哪知道程恒说:“在北京从来都是她接我啊!”韦杨在一边笑。晚上回去躺下,韦杨从后面抱着她,手从腰际轻轻往上,嘴唇贴在耳朵上,轻轻呼气。

  “对,我来接你。”

  除了非常亲近的朋友,否则没人知道她们都五年了依然这样亲密如烈火。但又好像每个人都嗅得出来。所以她们受欢迎吧。韦杨睡得沉,她也不知道自己昨晚上是如何在喝了两瓶红酒的情况下还表现得像头狮子。但酒太好喝又喝得太急,她有点儿睡不醒。直到,

  “嗯?”她睁开眼,看见程恒笑着,平素拿着锤子凿子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锁骨。“嗯。”她轻笑出声,默契的条件反射一般将右腿缠上程恒的腿,“几点了?”“八点半。”“昨晚上…我们几点睡的?”“我怎么知道,问你啊。”“我也不知道啊。”她伸出双手去搂着程恒的脖子,程恒的手顺势下移搂着她的腰,两人紧紧贴在一起,“Anyway, it’s morning.”“Yes honey, it’s morning and I want to love you. ”

  程恒贴着她耳朵说的,她笑了,她感觉到程恒的手已经准备开工了,于是她凑上去吻了程恒,甚至有点调皮地咬了程恒的嘴唇一下。她喜欢这样,喜欢偶尔变得非常调皮而孩子气,引诱程恒变得失控而像野兽,她甚至喜欢程恒下手重的时候,overwhelming,that’s what she like.

  她喜欢这种侧面的姿势。她曾开玩笑说一定是因为程恒手劲比较足的原因。

  “…慢点。”“嗯?”程恒没有慢,只是技巧性的把时间拖得很长。她一手不停,一手扶着韦杨的腰,直到韦杨克制不住的痉挛。她感觉自己像是造了一个雕塑,那一瞬间的韦杨的姿势实在叫人沉迷。

  “……”韦杨靠进她怀里喘息,犹如恋家小兽一般亲吻她的脸颊和脖颈。很眷恋,很温柔,她喜欢看见平时在外总是叫人臣服的韦杨臣服于她。一个从来显得遗世独立骄傲于红尘之外的人,也会对什么恋恋不舍吗?

  她埋下头去亲吻韦杨的额头。“宝贝儿。”“嗯?”“嗯。”韦杨像猫一样蹭她,黑中带棕的发丝又软又细,蹭得人心痒。她的手还在腰后,另一只手在,

  “嗯?”“我想起我今天早上还没有吻你。”韦杨笑了,“但是你已经,”她没给韦杨机会说话,先吻个天昏地暗。吻着吻着韦杨哼了一声,而她顺势下移。“程程…?”“嗯?”“…别。”

  她就喜欢听她无力的拒绝,“不。偏要。”她轻轻啃噬她的耳后与右颈如吸血鬼,整个人覆在她身上将她整个人打开,打开成一个无法抵抗无力还击的姿势,这样她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完全占有——这就是她对韦杨的爱极重要的一个部分,占有她,享受她,予她至上的欢愉。

  无论是整个人生,还是人生中的每一天。

  韦杨已经无法控制自己,或曰已经彻底醒酒,分贝渐渐提高。“没事儿的,”她说,“这附近没人。”然后手上突然用力,她能感受到韦杨整个人不可自抑地颤抖了一下。于是她笑了。

  一前一后两次几乎像两个人。克制得住的韦杨是表面的韦杨。克制不住的韦杨,是专属于她程恒的大宝贝。

  我的,她一边用力一边这样想,我的,我的,这宝贝是我的,我的,我的。

  韦杨后来又迷糊睡去,程恒随她睡去。脑海里描摹她刚才伸展开的样子,觉得最近因她而诞生灵感所造的雕塑还不是最能捕捉神韵的。还有某处不完整。犹如圣经里耶和华让人类不要铸偶像,她偏要铸造,终归不能凭借任何材料囚禁她女神一丝一毫的灵魂。但无论她造的再抽象,瞒过眼最尖的画家朋友兼美人,都瞒不过韦杨。她总能看出那是她的某一个部分,然后微笑。

  想着想着,程恒伸手撩开挡在韦杨额前的头发,要是让她知道我用她高潮的样子做雕塑,哦,她一定会…

  有人评价雕塑家程恒最近的作品在凌厉的反思中多出许多女性的温柔。她觉得这是很好的趋势。从前她和画家朋友一样,总是带着一种锐气的创作者,好像总要刺伤些什么才算是正常发挥。随着年岁渐长,尖刺有时消失,有时回到创作者的心里扎得千疮百孔。自省是必然的,也是必须要经历的。只是若没有人来化解这无处可去的力量,像她们这样的创作者必然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越过这道黑暗山脊。画家朋友想必想在还在奋力抵抗,而程恒幸运地遇到了韦杨,对于韦杨也一样。

  所以画家的作品依然艳丽得如同她的大红唇,程恒近乎“严酷”线条已经有了那么一些柔和的趋势,而韦杨在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路上一如既往的坚定,甚至还有一些浪漫起来。

  “宝贝儿,醒醒。该起来了,中午还约了饭局呢。”

  她一点儿都不想承认自己此刻复杂的坏心眼。她的确折腾她了,她的确把她折腾累了,可她们也需要她打起精神来加入快乐饭局——虽然即便她没精神也不会影响什么人际关系——但程恒就是爱韦杨的那股子不显山露水的调皮和机灵。而且如果能在她被欲望压倒之后带着那满足甚至纵欲的疲惫去展现她的机灵,她在程恒看来会具有不可思议的吸引力。

  “嗯…”韦杨点头,她也知道程恒在想什么,从很久之前的某一次聚会上她就明白了的,那时程恒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不断用食指轻抚她掌心。她有时和自己的朋友单独出去,留程恒一个人在家面对石头。她会和朋友说到些相对私密的事,因为对这几个从儿时就相伴的朋友有完全的信任,说什么也不畏惧——哪怕是这种甜死人的蜜糖味狗粮。朋友们以前是“啧啧啧”,现在也还是会“啧啧啧”,然后补上一句:你们这几年感情也真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的爱情是5000℃的岩浆,她说,我害怕烫伤我的爱人,所以我总是缓缓地把我的爱释放出来,流泻出来。所以它不会改变,会长长久久。

  但我就是有点累,她又说。朋友于是打她。

  有读者曾给韦杨写信,问她关于人生的看法。人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呢?她回信说,我以前追求的是燃烧自己,甚至燃烧得越痛越好,我以为痛才是真实的。现在能明白,没有人天生拒绝幸福,也没有人应该这样。燃烧自己,如果想燃烧出美丽的火焰,燃烧物自己也必须是快乐的。读者又问,你不觉得人生本质上是一场空虚吗?她说,是啊,所以为什么不过得快乐点呢?

  有的读者说她变了。也许他们把她当作奇怪的偶像。她一笑置之。

  她爬起来换好衣服,和程恒一起步行前往约好的餐厅。在一个使用交通工具造成污染、而且有时候还要等很久很久的时代,多快的交通工具都显得局限且不自由,只有步行最自由——即便速度有限,也完全由自己控制。两个人手牵手走过曾经无比熟悉的北京的街道,喜欢这座城市,却也毫无留恋。韦杨曾经觉得,自己不可能在哪一个地方呆超过三年,她总要去别的地方才可以。北京是这样,上海是这样,纽约也是这样,她总觉得自己一直在流浪,也许因为一开始她期待能够收留自己的心的那个人没有收留,所以她一直放逐自己。

  随波逐流,即便不知道在推着自己走的到底是什么。风中之子。

  她们俩走了两公里才到,依然比打车来的倒霉蛋儿早。中午的潮汕锅,据说是北京最好的一家,桌上的蔬菜和牛肉□□开。来了三个朋友和两位家属,一位见过,一位新来的。吃得太开心,无酒也醉。程恒惯是放得开,招呼这招呼那,还问那倒霉一个人来的画家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孤家寡人啊?她看见画家的大红唇依旧,虽然换了个色号,依旧美得锋利。

  画家白她一眼,我怎么了?我一个人来吃你俩的狗粮还不行吗!

  两人知道她最近仿佛不大愉快,以为是创作遇到瓶颈,遂邀请她什么时候去她们那里休息采风。“反正你一直说要去也没去,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韦杨说,“就当我们招待你,媒人姐姐?美人姐姐?”

  “程程,你还不撕烂她的嘴?”画家说,程恒只是笑,“我这辈子给自己下的最大的套就是介绍你俩认识!从此吃起双倍狗粮了!呸!”程恒大笑,不再说别的,只是在饭局结束的时候认真邀请画家到她们俩家里去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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