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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小说网 > 都市 > 《诱心最新章节+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3章 盗贼

第13章 盗贼

余几风 13466字 2023-02-28

  炎夏阳光太毒,水泥地被晒得快干裂,人总是湿哒哒汗涔涔的。

  苏塘每天准时来程之涯家里报道,勤勤勉勉地学游泳,大半个月下来总算游得有模有样的,也脱了层皮,皮肤黑了一个色度。

  两人照旧一大早绕湖边长跑,然后在庭院的露天泳池游泳,一日三餐几乎都在一块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苏塘说程之涯听,荷尔蒙上头了就到床上继续做点运动。

  只是,他们很默契地不再提及沈岭,以及苏塘那个关于床伴的邀请。

  程之涯也没再去酒吧,生活似乎又迈入正轨。

  有一天,苏塘按烂了门铃,程之涯也没来开门,打电话也没人接。两人除了沈岭再无共同朋友,找不到正主,苏塘也就没辙了,只好坐在门前台阶上干等。

  闲坐时放眼望去,庭院墙角种着一簇簇玫瑰花丛,通往凉亭的小路两旁也摆满了玫瑰花盆栽。花期虽过,满目皆是葱茏。

  这郊区洋楼是程之涯他爸程勉留下的,等程勉去世后程之涯的母亲便到国外独居,偌大的房子就剩程之涯一个人了。庭院本来没种玫瑰,至少苏塘第一次来家里采访的时候还没种上。

  除了程之涯心底,这是他唯一难以抹去的有关沈岭的烙印。

  沈岭出奇地喜欢玫瑰,为了他一句喜欢,程之涯居然满院子种上玫瑰。说起来苏塘也为沈岭做过类似的傻事,每张纸上写上酸掉牙的情话,叠成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送他,又滑稽又俗气。

  原来,在爱情里用力过猛都一般傻。

  数着时光分秒流走了,往事袭来,苏塘想起以前也是这般痴等沈岭,等到电影散场对方才姗姗来迟,也并非被什么要紧的事儿耽搁了,仅仅是忘记了、没想起。不过,那时候只消沈岭撒个娇爽约的事便能搪塞过去,屡试不爽。

  可他还是很介意,介意沈岭的满不在乎,介意自己用心付出后却没得到理想的回应,介意这段关系里他没有被看见。而介意的事情一堆积他却变得愈加麻木,总是在忍受,总是忘记去体恤自己,以至于要分手了,痛感也是以后知后觉且绵长的方式困扰了他两三个春秋。

  在一段感情里,太较真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到头来不过自找苦吃。

  对方其实没那么爱你,而你也可以不那么需要他。

  幸亏现在他不会再为这种小事儿斤斤计较、暗自难受了。

  等了快三小时,苏塘忽而释然地笑了,起身离开。

  他在市图书馆待了一下午,晚上跟一群高中死党为即将参加援非建设的周尚饯行。

  回公寓路上查看手机,发现有十几通来自程之涯的未接来电。苏塘一惊,立即拨回去。

  “程老师,怎么了?”

  “苏塘,你在哪里?”

  “在外面啊,跟朋友聚会。”

  “你今天早上是不是等了很久?今天有点急事,我一时间忙忘了,所以没来及告诉你。”

  “哈哈哈没事儿,我也就等了可能十几分钟,还是五分钟?反正很快我就走了。”

  电话那边霎时没了声。

  “程老师?”

  “怎么了!”

  程之涯语气似有不悦。

  “没,没,我只是觉得,我都学会游泳了,以后就不打搅……”苏塘快走到小区门口,一眼瞥见程之涯的车,愣在原地。

  程之涯恰好转身,跟苏塘打了个照面,没答话。

  苏塘率先反应过来,挂掉电话小跑过去:“哟,程老师怎么大驾光临了?”

  “没什么,回家路过而已。”

  信了他这鬼话,他们俩的家一个城东一个城西,一个近市中心一个在城郊,怎么个顺路法。

  可苏塘到底没拆穿,哦了一声,脸上堆满笑容。

  “你刚刚是不是想说不学了?”

  “我这不是怕打扰你嘛。”

  “是有点打扰了,”程之涯脸上没什么表情起伏,继续道,“不过你还差蝶泳没学,做事要有始有终。”

  苏塘有一瞬间的愣然,细细品着程之涯这话,突然问:“程老师,教我这件事值得你这么上心吗?”

  程之涯神情有些不自然:“没什么,我答应过你,说到做到。这不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吗?”

  说得可真正气凛然。苏塘心想。

  见对方迟迟不回,程之涯眉头皱得更深:“如果你不乐意……”

  苏塘抢话:“好啊。”

  程之涯点头说了声好,嘴角似乎扬起了很小的弧度,稍纵即逝,又恢复了一张冷脸。

  他上车要走,苏塘好心提醒:“程老师,可别再绕圈了。”

  程之涯瞥了他一眼没说话,启动车子就走了。

  苏塘还在原地站了很久,眼看着心里那点微妙的火花吱吱吱地滋长,他甚至能预见即将燃起的一场熊熊烈火,换做从前他已经处于一级戒备状态,早早采取措施灭火。

  可此刻,他无意再去扑熄这场火了。

  也许,试着再燃烧一次也不赖。

  *

  八月的尾巴刚露出来,北城迎来一场大暴雨,狂风大作雷电交加,排水不畅,中心城区成水上乐园。

  苏塘也被困在了程之涯家里,眼睁睁望着窗外的玫瑰花丛被风粗暴撕扯,蹂躏得只剩一地碎叶,事先做好的防护措施形同虚设。

  程之涯牢牢盯住,眉头紧锁,脸上的担心、焦虑一目了然。

  苏塘淡淡地说:“放心,玫瑰没你想象的娇弱。”

  程之涯看了他一眼,眼里情绪难辨,一会儿才回:“我知道。”

  可你还是会担心。苏塘了然于心,笑了。

  都说,正是为玫瑰花费的时间,使玫瑰花珍贵无比。

  沈岭走后,苏塘每天看程之涯一丝不苟地打理玫瑰,时光的步伐也随之缓慢下来在这儿原地踏步,偶尔他会凝望那些花儿,突然陷入深深的沉默,也不知道被什么回忆揪住了。

  大概在想曾经为他跟心里那朵玫瑰花烦恼又快乐的过往日子吧。

  玫瑰花未必是最好的,但肯定是他耗尽所有心力、最想要的那朵。

  人亦如此。

  现在的程之涯已经看不出任何失恋的痕迹,生活和创作一如既往,可这并不代表真的过去了。

  挨过剧烈的浅表痛楚,伤疤隐匿于内心深处,这里晴雨不定、阴暗潮湿,任何恶劣的环境条件都在阻碍伤口的愈合进程,致使伤势反复发作。直至有天伤口无惧于重见天日,恍然方觉,原来早已结痂、长出新肉——就在无数个不为人知的日夜里、无数次挣扎之中。

  直到那天真正到来,没有人会知道完全伤愈的那一刻何时降临。

  就连苏塘这个过来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哪个瞬间开始,突然就变得不爱沈岭了。

  唯一知道的是,在此前,他等这一刻等很久了。

  他伸伸懒腰,不想再去纠结这种伤春悲秋的傻事。

  “我该回去了。”

  他边说着,边走去玄关处穿鞋,心里估摸着待会儿该怎么闯过这重重雨帘。

  程之涯不喜欢跟别人一起过夜,床伴之间这点互相尊重,苏塘还是要给的。

  大门一敞,黄豆大的雨点重重地砸他一脸,伴随一声响彻云霄的雷电轰鸣,几乎要震住了苏塘。

  这破天气,要是他真出去了,估计比庭院的玫瑰花更惨。

  苏塘还木在原地,是程之涯果断伸手,砰一声,大门将狂风骤雨彻底隔断,瞬间切割出一个异常安宁的世界。

  “你想走?”程之涯问。

  苏塘故作轻松:“对啊,时候不早了。”

  “外面风大雨大,一时半会儿不会停,你回去不安全,而且……”

  “你留我过夜?”

  程之涯以为苏塘这反问是不情愿的意思,闷声问道:“你不想在我家过夜?”

  这里最不喜欢跟别人过夜的明明是程之涯,没有理由的、不怕得罪苏塘地坚持这一原则,以前折腾再晚也毫不犹豫地将他送出门,现在却搞得像最挑剔的人是苏塘。

  苏塘故意作对:“嗯,我睡不惯陌生的床,也不喜欢跟别人睡。”

  程之涯一脸愠色:“如果你真不喜欢,我给你准备干净的床褥,这样可以吧?”

  “好,那我就勉为其难睡这儿吧。”

  苏塘占了便宜就神清气爽,很不客气地脱掉鞋子进屋去。

  程之涯平日用不上别的房间,客房闲置许久。他先去收拾,留苏塘在客厅看书。

  看得正是入迷,一阵手机手机铃声忽而急促地响起,苏塘被妥妥地吓了一跳。

  他朝后方楼梯张望了一下,没任何动静,于是伸手去摸还在响不停的手机。

  熟悉的备注在屏幕上闪烁不停。

  苏塘做了一记深呼吸,平复有些剧烈的心跳,接通了电话。

  话筒那头传来的声音低哑,语气暧昧:“之涯,我想你了,你最近过得好吗?”

  苏塘面无表情,没吭声。

  “之涯?是你吗?之涯……”电话那头又继续。

  没等说完苏塘就挂掉电话,发现沈岭十几分钟前发了一条长短信过来,通篇总结起来不过是:“程之涯,我们重新来过。”

  他想也没想,回复道:“我们彻底结束了,不要再找我。”

  按下发送键,然后删掉求复合的短信以及通话记录,彻底拉黑这个号码,顺带将邮件地址、各种社交账号全屏蔽,一气呵成。

  苏塘将手机放回原处,装得跟个没事人似的,踱步到二楼。

  程之涯戴着浴帽、眼镜、口罩和围裙,全副武装地手执鸡毛掸子打扫,客房扬起滚滚灰尘,苏塘捏住鼻子才敢闯进去,扯了扯他的衣摆喊:“别扫了。”

  “你又想回去?都说了外面危险。”

  苏塘摇头:“不,我睡客厅就好。”

  “不,我睡客厅。”

  “那我们一起睡?”

  程之涯露在口罩之外的眼睛眨巴眨巴的,愣住没说话。

  苏塘笑了,又绕回去:“你不愿意?那我睡客厅吧。”

  程之涯下意识回答,“不,我睡客……”话一出口便发觉这就是个死循环,半路便止住了。

  苏塘噗嗤笑出声,再问一次:“那我们一起睡?”

  程之涯被苏塘的笑传染了,脸上也有点绷不住,也跟着笑出了声。

  “那一起睡吧。”

  他清了清嗓子,如此盖棺定论。

  *

  当晚,两人同床共眠,中间空出一道楚河汉界。

  明明在床上做过更亲密无间的事情,却还是会在意这种不带**的共寝。

  黑暗之中,苏塘悄悄翻过身来,望向程之涯侧卧的背影,这家伙一躺床上就这姿势没动过,也不知道睡着了没。

  苏塘轻手轻脚地挪到他那边,两人的距离只剩一指之隔。

  “程之涯。”

  再试着喊了声,没人回。

  他双眼闭上,呼吸屏住,侧脸在一片虚空中又慢慢地探近几分,直至轻轻贴在程之涯宽广温厚的背上,随呼吸有节奏地起伏着。

  此刻窗外雷雨大作,猎猎狂风刮得玻璃窗哐啷直响,可以想见是怎样一个狂乱不安的世界。

  而一窗之隔,程之涯浑身散发的温暖气息筑起一道稳固如山的屏障,令人心安。

  这是他盗来的一点暖。

  可惜这里面装着的一颗心,至今仍镌刻着沈岭的名字。

  是个无耻小偷,得一就会想二。

  有了一晚,就想要一直。

  什么仁义道德,什么爱的牺牲与奉献。

  他已经不想再压抑这份贪欲。

  从很早之前,他就做了个决定,一定要摸到那颗心,然后紧紧握在手里。

  至少握个五十年。

  中场逃走的懦夫不配得到任何赤诚的爱,程之涯的幸福今后必须由他苏塘来给。

  哪怕,无所不用其极,又抢又哄,只要最后能拥有程之涯就好了。

  既然他栽了,害他沦陷至此的程之涯也休想逃。

  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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