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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情感] 《素心晚来顾》作者:田可心【完结】
文案:
她本为还债而来
预期里遭遇的该是青面獠牙的变态
不料寂静的城堡里锁着的并非野兽
而是王子
还多了位骑士
恍然间
债已越欠越多……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愫祎,顾予纾,顾奕擎 ┃ 配角:周维,毕秀珺 ┃ 其它:
第1章
这家书店刚开始营业的当年,还没有现在这么火。
如今它已是妥妥的网红,而那时还没有这个词,毕竟网络尚未如此发达,智能手机方兴未艾,如同这家书店。
当时它刚于这座城市发家,将将开了两家分店,一家在新城区,一家在老城区。
新城区的店走的是极简北欧风,老城区的店走的是文艺怀旧风,那些设计、内饰、布局、摆货,看似停留在上个世纪尚不太快的时光里,慵懒闲适得漫不经心,其实细节里全是匠心独运的精致。
琳琅摆着小文具的窗户后面,是可以喝咖啡的长条桌,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正在手脚麻利地收拾用过的杯盘,给新客人腾出位置。
她叫程愫祎,个子不大,属于骨架小巧的类型,这样的骨相非常撑得起她那身青春期特有的婴儿肥,看起来肉肉糯糯十分讨喜;一头直发简单绑成马尾,干活时总是紧紧抿着小小的嘴,带一副很严肃的表情。但一旦与人对视,她总会倏的一下释放出一朵甜蜜的微笑,用这朵微笑将人轻易召唤过去,与她攀谈几句。
这是个几乎放在所有随机人群中都不太可能让人一眼就觉得是最漂亮那个的女孩,但若你认识她,就会发现她是个几乎放在所有随机人群中都非常容易让人最喜欢的女孩。因她五官着实小巧,又太过清淡柔和,并不鲜艳夺目,但一旦你与她互动,就会被自她而来的如沐春风抓住心弦,进而注意到她其实面容姣好耐看,而且是毫无攻击性的那种很温和的美好。
由不得人不喜欢。
程愫祎每天放学过来帮忙,收拾餐具,打打下手,将将能挣些零碎收入。
她每日的固定工作里最重头也是最令她喜欢的一部分,是寄明信片。
这家书店的一大噱头就是可以寄送写给未来的明信片。
这个创意当然能轻易迷住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女孩,所以就算实体书店已经不景气,这家这么一另辟蹊径,至少每天明信片的销售是很有保障的。
他家的明信片可以堂而皇之卖得比别家贵——邮费要算上,人工要算上,管理费要算上,但再贵也不过就是几块钱,谁都买得起,何乐而不为呢?
书店二楼挂着占据了一整面墙的明信片储存袋,从上到下,跨度十年,从左到右,则是每年的十二个月,每个月是一组独立的分格,精确到每一天。
这里的日期指的是顾客写在明信片上希望明信片寄到的日期,由顾客自己将其放入对应的袋子里,而程愫祎的任务就是提前两三天将这个日期的明信片一一贴上邮票,投递到邮筒。
从现在开始,未来十年之内的日期都可以寄,足够了。
对于年轻人而言,十年或已是半生,店里再时不时轻轻放一曲陈奕迅的《十年》,便是永不过时的心事与情愫。
这天,程愫祎贴邮票时,被一张明信片难住了。
这张明信片的背面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字,一个个活泼可爱笑意盈盈,好像下一秒钟就会跳出来圈住你的脖子亲密拥抱。
这字已让她喜欢,虽知道不该细看,却还是忍不住一字一句地读完,内容也亲切美好得足以让人无缘无故掉几滴清澈的泪珠,却不是伤感。
说不清是什么。
看看投递的日期,已是两年前,那几乎就是这家店刚刚开张的时候。
程愫祎有心将邮票也配合着贴得格外漂亮些,可问题是……那些文字满满地挤占了所有的空隙,无论贴在哪儿,都得盖住几个字。
程愫祎思索半天,左右比划。有一个位置其实还好,盖住的这几个字都是猜得出来的,并不影响阅读,可她还是不忍心。
看看地址,就在本市,虽然看起来有点远,不过还是……不贴邮票了,她亲自送过去一趟吧。
此时程愫祎并不知道,有些事是有征兆的。
而且这征兆不止一个,就是从这里拉开了序幕。
那张明信片的收信日期是在两天后。
这天刚好是周六,程愫祎不用上课,而书店开门晚,她查好了路线,按照平日上学的时间起床,她正好可以送完明信片再去书店上全天班。
这个地址是一片处于新老城区之间的富人区,经过湖景公寓后,就进入了肃穆的别墅区。
周末的清晨,夜夜笙歌或劳于心力的富人们大约都还在梦乡中,程愫祎站在大门口,几乎疑心里面无人居住。
但是站在门口帅得像国旗护卫队的保安让她否定了这个猜测。
那个年轻的保安看着她,面无表情地对她敬了个十分标准的礼,顿时让她觉得之前认为人家是保安委实冲撞了,这是士兵吧……
她一时不确定这里是不是军事管制区,住的都是不可说的大人物,不由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
她鼓起勇气走过去,乖巧地问:“我是来送信的,请问可以进去吗?如果不可以,能不能麻烦您帮忙送一下?”
那个一身挺拔制服的小伙子接过她手上的明信片看了看地址,又仔细看了看她。
不知是实际上门禁并没这么严格,还是她惹人喜欢的特质换来了特权,小伙子只略略犹豫了一下,便和气地放行:“你进去吧,送完不要逗留,马上出来就可以了。”
初春清晨的湖边,有些蒙蒙的雾气,程愫祎一路走过,因为是临时充当送信人,也就有了个临时的职业病,特别注意到每一户人家门口的信箱。
其中有一个,盖子掀起,信箱的外侧很体贴地夹了一只式样简洁的木夹,夹住一封待寄的信,等着邮差来取。
那信封是淡蓝色的,隐约可以看见上面黑色墨水写成的漂亮字体,小小的一方温馨,渲足了怀旧电影的诗意气氛。
程愫祎心中感慨,忽然很想去做一个邮差,每天背一个大大的帆布包,从每一个门前走过,带来信件,同时把人们需要寄出的信件带走,从容娴雅地,在她所无从知道的无数人的期待中轻盈穿行。
当然,想象也只能是想象罢了,如今邮差几乎快要失业了吧?他们这样寄送明信片的店大约就是邮局信件业务的最大客户了,若她去做这份工作,一定养活不了自己,还有妈妈。
程愫祎给人的感觉乖巧,实际上也是乖巧守礼,答应了门口小哥送完信就走,她并不多做停留。
走出这片富人区,又走了不短的一段路,才回到可以搭公车的地方。
坐在公车上驶往老城区,某一站停车时,前方一个漂亮女孩正从一辆漂亮得炫目的奔驰小跑中下来,一时间观者集体被电倒。
程愫祎忽地想起刚才亲身所在的那片别墅区,此时竟已遥远成了梦境。
目睹豪宅豪车时,谁不会生出些隐隐的想象和模糊的憧憬呢?不知别人如何,对程愫祎而言,这样华丽到奢侈的期待,总是会让她觉得未来好远好远,远得无法触及甚至无从展望,远得仿佛永远永远,也不能走到。
而此刻收回目光,香车美女都已消失在视线之外。
真实的城市原就是这样,不但有明亮的橱窗,华贵的商品,也有雇员在街边促销,小商贩在兜售闪亮的小玩意,乞丐在各施所长。
晚上程愫祎做完事回到家,妈妈照例端出盖在锅里仍有余温的饭菜给她,然后就继续坐回去编手链了。
四年前的一场事故之后,本来做清洁工的妈妈连那份工作也没法做了,白天只能在家附近的垃圾站帮忙,工资很低,所以晚上总忙不停地做些手工,交给一家网店店主去卖,每一件东西能挣个几毛钱吧,但积少成多,仍是她们母女俩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程愫祎一边吃饭一边和妈妈聊天,妈妈说这样做手工最得劲,不累也不烦,哪怕编错了拆开重来都不怕。
这天她给妈妈说起早上去的别墅区,绘声绘色无限想往地描述到最后,忽然话锋一转:“其实,妈妈,我总觉得住这么大房子会害怕吧?”
妈妈瞥了她一眼,手下不停:“住别墅不会,人家就算没有大家庭,也有佣人啊,人气不会少的。”
程愫祎摇摇头:“妈妈,我们英语课有一篇,你知道是什么嘛?叫做Every family has a skeleton in the closet,意思是每家都有家丑,就好像每家的衣柜里都藏着一具骷髅一样。这是英国谚语,英国不是给人遍地都是贵族啊古堡的感觉嘛,所以我总觉得这种富豪之家呀,家家衣柜里都藏着一具骷髅……想想怪吓人的!”
妈妈笑了起来:“你这么说起来,以前你表哥还真觉得外婆家的阁楼上藏着骷髅呢!”
程愫祎瞪大了眼睛:“啊?!”
妈妈说,她们的老家——极南之地,气候太潮湿,有些墓地每逢雨季还常常被水泡,如果不管不顾的话,过几年所埋的遗骸就都完全朽坏了,所以当地有捡骨殖的风俗,称为“捡金”——妈妈不太识字,程愫祎猜是这样写的——过程是启开棺材之后,把遗骸从衣服里一根一根一块一块拿出来,用砂纸擦干净,再放到炭火上烤干,然后放入金坛,移去另葬。
听到这里,程愫祎顿时就想起来了,小时候每次回外婆家,都很害怕那幢古老木房的二楼,因为上面供着老太公的灵位遗像,在小木阁楼上常年昏暗的光线里永远阴森可怖,他的笑脸越是慈祥,越是让孩子们觉得他下一秒钟就会从相框里走下来把他们抱走。
供桌下还摆有大大小小无数只坛子,有一次表哥注意到了,声音发抖地问其他几个孩子:“这是金坛吗?”
其他孩子都问:“什么是金坛?”
表哥突然大叫了一声“就是里面有死人骨头”,而后夺路而逃,一群孩子尖叫着跟在他后面从陡峭的楼梯上呼啸而下。
最可怜的就是程愫祎了,因为她年龄和胆子都是最小,不但在怕鬼的方面胆子最小,在怕摔跤的方面也胆子最小,所以落在最后面,随之而来的当然就是很惨痛的一场大哭了。
妈妈说:“我小时候的房间就在楼上摆供的那面墙后面呢,虽然大姨跟我一起睡,但她比我大太多了,我懂事的时候她都下乡插队很少回来,所以我经常晚上一个人吓得睡不着又不敢说,只好一直蒙着被子哭到睡着为止。”
聊到这里,母女俩都有些唏嘘,就此沉默下来。
而程愫祎吃完饭,收拾完毕去洗澡,又发生了一件事。
她脖子上一直用红线拴着一块很薄的小玉佛,第一个本命年时妈妈给她的。她没敢问妈妈是从哪里得来的玉,也看不出是不是好东西,但就算是最贱的玉,那也是妈妈给她保平安的一片心意,她十分珍惜,始终挂在脖子上没再取下来。
大约是时日长了,细绳在皮肤表面被汗渍反复侵蚀,终于腐朽,这天程愫祎穿的套头衫领口略紧,她用力脱出来的时候,早已褪色的红绳被挂在领口绷断,那枚玉佛飞出去,也磕坏了穿绳处的孔,就算换根绳子也挂不起来了。
程愫祎当时只觉得心里一凛。
任这事发生在谁身上都不会开心,所以她并没有意识到,这,或许是另一个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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