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小说网 > 幻想 > 《[二战]三人行必死无疑最新章节+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72章111
弗朗茨的伤很重,动完手术还需要住院,照顾的任务落到了白蓁蓁身上。茶楼那边肯定是顾不上了,辞
职的时候,弹琵琶的周小妹泪眼汪汪,攥着她的手依依不舍,白蓁蓁这么一走,店里又只剩下她一个姑娘
了。
弗朗茨不喜欢吃布兰琪做的饭,哪怕她的厨艺甩了白蓁蓁几百条街。可白蓁蓁平生最不喜欢做饭,刷锅
洗碗都很麻烦。偏偏躺病床上的那位嘴巴刁到不行,一口就能尝出来是不是她做的,想蒙混过关都找不到机
会。
“你知道为什么我能尝出来吗?”
他咕噜咕噜喝完了一整罐鸡汤,骨头渣子都没剩下,嘴唇上还印着一圈金澄澄的汤渍,白蓁蓁递了张手
帕过去,“为什么?”
“因为你们水平不一样”
布兰琪有着媲美大厨的手艺,放的调料每一勺都控制在合理范围,卖相味道基本没的挑。白蓁蓁的技术
没有那么高,意识流做菜,普通的还好,一涉及到复杂程序的,比如炖汤,做出来的成品就像她本人一样花
里胡哨。味道嘛,有时候过咸,有时候过甜,有时候过重,有时候又过淡……但他还是喜欢,情不自禁地喜
欢。最喜欢她一边絮絮叨叨地埋怨,一边三餐准时送来医院——勤劳的像只小蜜蜂,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小蜜蜂最近闷闷不乐。虽然他的伤口在一天天好转,但她眉间的忧郁自始自终都散不去。弗朗茨望了一
眼窗外的景致,光秃秃的枝桠不知何时发的新绿,一派生机盎然。今年的春天来的晚,到底是没迟到。
“在想沃尔纳吗?”他问。
白蓁蓁郁闷地点了点头,快五月份了,沃尔纳还是没有消息传回来。每次看着地图,她都会不自觉地想
他现在在哪儿,苏联的春天应该也到了。
“不要担心,他没事的”
他跟沃尔纳,就好比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外表相似却又不似。他了解沃尔纳,像了解自己一样。
信件,遗书,铭牌,要么就一样都不留,要么就统统留在同一次。
“你不生气吗?我在你面前想他”
“不生气啊”弗朗茨笑着回答。
“因为我知道如果今天躺在这里的人是沃尔纳,而在外头没有消息的人是我,你也会一样想念我的”
他早看出来白蓁蓁喜欢沃尔纳了,她在面对沃尔纳的时候生气都像撒娇。但这不代表着他就必须窝角落
里伤春悲秋。弗朗茨敢笃定在白蓁蓁心里,自己的地位同样不可动摇。
他说的没错,在白蓁蓁心里,弗朗茨跟沃尔纳一样重要。她将他们看做联系,她跟这个陌生年代之间的
联系。换言之,他们俩就是她攥在手里的全部。
她今天出门前刚洗了头,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弗朗茨很喜欢,闻着令人安心。闭上眼的时候,再看不见
苏联的冰雪和冻骨。
“晚上我想抱着你睡觉”
“可我会压到你伤口”
她可没法控制睡着后的自己,蹬被子滚下床这都算基本操作。医院的床又不大,要是把弗朗茨好不容易
结痂的伤口嘣裂了就得不偿失了。
“你的力气没有那么大”
说着弗朗茨就把她拖上了床,那灵活劲丝毫看不出还负着伤。
“你是不是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哪能那么快,我都伤到肺了!”
他特意扯了病服扣子证明给她看,敞开的胸膛上缠着厚厚的纱布,透着隐约的血红。白蓁蓁这才半信半
疑地钻进了被子里,弗朗茨跟只八爪鱼似的瞬间黏了上来,下巴搁在她头顶。那感觉挺窒息的,白蓁蓁担心
他的伤口被挤到,刚想劝他松一点,就听见他的声音响了起来,几近彷徨。
“我梦见过一只纯白山鹿,孑然一身涉过平原,撞百年的冰,寻百年的春,样子荒唐又愚笨,醒来后看
见了月下沉睡的你”
白蓁蓁埋在他怀里,黑眸里思绪万千,沉默半晌后才闷闷地问,“你想说什么?”
“东边有白梅落雪,西边的枫叶似火,北方遍地草原,南方石楠盛开,四季统统不在冰层以上,漂亮的
鹿角该用溪水呵护,腐朽的春花救不出来便弃了它”
别在岁月的残响里执拗地磨破一双精致鹿角,寻一份得不到的殊途同归。你是晶莹剔透的梦中人,眼底
缚尘也比冰底的春光夺目。
六月十七号,是沃尔纳离开白蓁蓁去东线的日期,也是他回来的日期。他不是从东线回来的,是从柏林
回来的。在能看的到铁艺门的地方,他停下来,把胸襟处别着的素花拆了,他刚刚参加完一场葬礼。
傲慢,孤僻,怪异的海德里希夫人去世了。她始终没有学会如何做一位合格的母亲,如何将自己的孩子
看做继续活下去的凭依,就连临终,留下的只字片语都透着规劝。
“我不希望你把戒指交给那个东方小女孩,她是这世上最不适合嫁给你的姑娘,你们从来不般配。”
从第一眼见到白蓁蓁起,梅丽尔就知道,那个外表看着柔柔弱弱的东方姑娘,肆意妄为的样子就是自己
远去的年少。她不喜欢看见她,就像她不喜欢回忆起当年闲庭信步,漫步在花园里的自己,她也曾像白孔雀
一样骄傲。
骄傲的人通常自私,偏执起来最为可怕,会把自己困在原地,十年二十年都不做出改变。她是这样,她
能保证多年后的白蓁蓁也是这样。
“你该娶的,不是能陪你赴死的人,是有勇气独活的人。倘若执意要娶,某一天又不负责地阵亡在前
线,我的现在,就是她逃不开的未来”
他的母亲这样说完,轻轻阖上翠绿色的眸,与满院子凋谢的玫瑰一同睡去,再不醒来。旁人在葬礼上谈
论起她,既羡慕她受尽宠爱的前半生,也感叹她悲观厌世的后半生,早在二十五年前就尘埃落定了。
隔了一整个三百六十五天,沃尔纳他回来了!担心自己看花眼,白蓁蓁谨慎地站在原地,认了两三秒才
敢跑过去,跑过千万人海和车水马龙,准确无误地扑进了他的怀里。
“我都要以为你死在苏联了!”她大声埋怨着,在沃尔纳怀里待了好久才出来。大夏天,也没嫌热。
“我今天找到了你的戒指”
她求夸奖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墨绿色的天鹅绒上躺着一颗鸽血红宝石。是沃尔纳按照她的意
愿从蕾丽莎那里带来的。
“我想拿去改一下,你要不要陪我去?”
这枚戒指在蕾丽莎手里的时候,白蓁蓁一眼就能相中,真正落到自己手里以后反而兴趣缺缺,十天半个
月也不见得能戴一次。今天难得拿出来,却发现指环做的略大,不太合她的右手尺寸。
‘倘若执意要娶,某一天又不负责地阵亡在前线,我的现在,就是她逃不开的未来’
母亲冷淡的声音在心里响彻,沃尔纳看着那枚戒指,鲜红的鸽子血在无限扩大,扩大到最后,凝固成了
母亲郁郁寡欢的二十五年。他身为她引以为傲的孩子,二十六年的生命里竟从未见过她笑过一次。
“不要改了”
沃尔纳说,他不想看见白蓁蓁把这枚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那枚戒指最后被他带去首饰店里切割加工,第二天白蓁蓁的首饰盒里多了一条精美的锁骨项链。依旧是
白金打造,指环从中间断开,海德里希的德文拼写中间,垂着一颗色泽鲜艳的菱形宝石。她勾着项链在阳光
底下晃来晃去,十足疑惑。一样的东西,一样的人戴,做成项链还是做成戒指,区别很大吗?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应该清楚不少了吧?我也不想写的太深奥,但是每次动笔,脑子它都有自己的想法,我确实是在发刀,
而且不止一把,骄傲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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