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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白捡一个侦探(1)

江天无尘 13970字 2023-02-05

  于阎开口道:“白公子,如今妖魔已除,公子又寻缘未果,也没什么去处,不如就先暂住寒舍……”

  “不了。”白泽骞放下茶盏,盏碟碰到木桌上发出轻微的磕碰声,敲得于老爷子心里一凉,而于夫人心中则是大喜过望。

  二者听他这么说,都以为白泽骞要离开了。

  “爹,您忘了,钟府里妖魔已除,此刻那片地已经没有什么鬼怪作祟了。”于云笙笑嘻嘻地往嘴里塞了一颗梅子,准备好了一盆凉水,毫不留情地从于夫人脑袋上浇了下去。

  于阎看着她:“什么意思?”

  于云笙拍了拍白泽骞的肩头,道:“女儿前几日早就和白公子一起,把那钟府的地皮给买了下来。白公子说他感觉自己的缘分就在这附近,因此决定在城里先开座客栈,过一下寻常百姓家的生活,这也是他师父的意思。说什么……什么……”

  “灵根之源在于世间,而不在天山之上。”白泽骞很适时地开口接过了话头。

  “对!”于云笙点头。

  两人相视,于云笙一笑,白泽骞则是垂下了眸子。这也是于云笙故意设计好的一环,为了就是让于阎老爷子更加相信这么一个说法。

  “可是那钟府装修不是还需要一段时日……”于阎一边说,一边给自家二女儿打眼色。

  于云笙偏头:“要不这几日,你就先继续住着?”

  白泽骞点了点头,起身抱拳:“那便叨扰了。”

  “哪的事儿哪的事儿!”于阎连忙站起身,连患有旧疾的腰都不疼了,“立刻吩咐下去,给白公子收拾一座小院出来。”

  下人应了一声,正想走,却听白泽骞打断道:“收拾就不必了,白某还是在原来的地方住下便是。”

  于老爷子简直就要高兴地跳起来了,白泽骞这么样一个态度,说明就是有戏啊!

  他想过无数次,于云笙该嫁个什么样的人好。是翩翩公子,还是倜傥的大户少爷,或是一个老实点儿的富户,却从没想过,自己的小女儿能嫁给一个法术高强的道长!

  如果这缘分真的成了,他们于府以后可就和仙家攀上关系了,那可比什么江南第一富的名头要厉害多了!

  于云笙看着面如死灰,双拳紧攥的大夫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这第一关也算打通了,以后有白泽骞在,加上这个仙道的名头压着,大夫人和于若花的动作,估计会收敛许多。

  而此时,于若花在自己油腥腥的闺房里,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甜奶塞肥肉,比起当日宴席上听说白泽骞吃素时的疯狂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居然是个仙长,怪不得不吃肉!

  于若花趴在桌面上,一身的肥肉都积压在了一起,她难过地捶打着脆弱的小木桌,喃喃:“鸡腿儿啊鸡腿儿,你说本小姐是不是这辈子都找不到如意郎君了。”

  鸡腿儿伤心地道:“小姐,您在说什么胡话呀。”她端起一锅东坡肉,捧到了于若花面前,“您就是太在乎那个不值得的男人了。”

  “他不值得吗?”于若花看着鸡腿儿,茫然地问道。

  “当然啊!”鸡腿儿认真地说,“您看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个深闺之中的大小姐。不是奴婢说您,您真没见过几个优秀的好男人,所以才会觉得那个姓白的优秀。”

  “真的,真的是吗?”于若花往嘴里塞了两块肥腻腻的东坡肉,问。

  鸡腿儿“嗯”了一声,为了她家小姐开心,她什么谎话都说得出来:“也就只有那个小蹄子,才会见到什么男人都往上扑。要我说,小姐,您就该和夫人一起联手,把那个小蹄子给……”

  说着,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又继续蛊惑道:“您看她样样都不如您,却把那姓白的给抢走了,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的男人,却也本该是属于您的!”

  于若花点点头,愤恨地道:“你说得对,我绝对不能放过那小狐狸精!”

  鸡腿儿眼珠一转,凑到于若花耳边嘀嘀咕咕道:“小姐,我听说那姓白的……”

  ……

  “白公子今天辛苦了。”

  于云笙走进院子里,将下人谴退后,笑说道,“又是降妖除魔,又是应付我爹那头的。”

  “姑娘这么说,白某可就无地自容了。”白泽骞道,“姑娘的恩情,白某心中已然铭记,永世不忘。”

  小翠儿满意地点头,这才像话。

  “钟府……哦不,是客栈的设计,李伯已经画的差不多了。”于云笙道,“白公子下午便可以去看看图纸,如果满意,明日便可以联系工人们开工了。”

  李伯就是之前去于氏布行时,那个养马人打扮的老者。白泽骞也是前两天才知道,那老伯竟然是鲁班徒弟的后人,祖祖辈辈都是做匠人为生。虽然没继承下来什么机关巧术,但是设计一座客栈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姑娘所托之人,白某定然是放心的。”白泽骞道。

  于云笙笑笑,道:“现在白公子的任务还有一个。”

  白泽骞“嗯?”了一声。

  “客栈总得有个名字吧。”于云笙坐上了秋千,轻轻晃悠起来,“相信以白公子仙长的身份,不会起些什么来福啊,大福啊之类的名字吧?”

  白泽骞看了会儿地面,又抬起头,语调似乎有些急切:“其实白某早已把此事定好了。”

  “哦?”于云笙觉得有趣,“白公子说说看?”

  “白某,想请姑娘……为客栈起名。”白泽骞说罢,又补充了一句,“权当感谢。”

  于云笙看着他,没出声,过了一会儿问道:“只是感谢的缘故吗?”

  这下轮到白泽骞沉默了。他自问,让于云笙给客栈题名,真的只是感谢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只是他觉得,不论两人的将来究竟如何,这客栈由于云笙来起名字,都会比自己来起更有意义,也更合自己的心意。

  “嗯……也好,那我就不客气了。”于云笙抿唇,看了会儿碧蓝如洗的天空,想起了澄透的蓝色湖面,她转头笑道,“江南水好桥多,大江大湖更是不少,唯有一座,是我最喜欢的。”

  “愿闻其详。”白泽骞道。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于云笙笑吟吟地念了一句诗,“这客栈,便叫云梦泽,可好?”

  白泽骞心里空了一拍,随即那空出来的一处,便被暖意和甜蜜填满,口里空无一物,却比吃了满满一勺蜜糖还甜,嘴角勾起,眉眼都微微弯了起来,竟是难得地笑了。

  “好!就叫云梦泽。”

  有了今天上午的豪华亮相之后,白泽骞整个下午都沐浴在了百姓们仰慕的目光之中。

  “白公子诶,好帅!仙人就是有仙气的说!”

  “你看他那把剑,不知道斩了多少妖魔……”

  “诶你们说,白公子师父说的命定之人究竟是谁啊……”

  “你傻啊你,还能有谁,除了于二小姐,谁还配得上白公子……”

  白泽骞听得耳朵眼儿里闹腾的慌,索性用内力疯了经脉,只留下一点点听力,足够听到于云笙喊他。

  李伯在将图纸给白泽骞过目,确定了没有其他问题之后,便派人去联系工匠们了。钱的问题,已然不必担心,别说于老爷子急着把家里这位小神仙供起来,单单是白泽骞“降妖除魔”的恩情,就足以让百姓们自发地筹钱,把“云梦泽”给彻彻底底地装修一遍。

  当然,白泽骞没要,也不会要。

  他又不是真的降妖除魔了,而且即使是真的,也不会去趁机搜刮民脂民膏。

  因为白泽骞觉得自己此行得到的,已经够多了。

  钱最终还是于老爷出的,但是白泽骞也再三保证,等客栈赚到了银子,便如数归还。于老爷子自然是客客气气推脱客套一番,顺便拉近了两人的关系,不过心里倒是对这位自己认定了的“准女婿”更加满意了。

  “白公子,我们一会儿……小心!”

  于云笙探出一颗小脑袋来,正打算和白泽骞商量一会儿去木匠那里,定做一些有趣的小家具什么的,作为客栈雅间里的装饰物。却见马车前面的街道上突然冲出一大批持刀拿剑的人来,看打扮,应该是同一个门派里的。

  江湖人!

  “吁!”白泽骞勒了马,面沉似水地看着前面杀出来的程咬金们,手抚上剑鞘。他语气不可谓说善,但还是有所克制,尽量礼貌地道:“诸位侠士光天化日之下堵在下的马车,敢问有何贵干?”

  周围的百姓都纷纷停下了脚步,看着那帮江湖人,眼神里有好奇,有打量,但更多的是防备。

  这城里并没有江湖门派的存在,因此少了不少江湖械斗,所以百姓们过得十分安生,农渔商贸都发展的很好,商贾们也愿意停下来歇脚休整。

  这件事情于云笙也觉得很奇怪,估计是剧本里的bug吧。一座作为交通要道的城池,商人马队往来不断的情况下,居然没有什么大客栈。不过不管是不是剧本问题,这个空子终究还是便宜了自己。

  而此时,这凭空降落的一群江湖人,直接拉紧了百姓们的神经,聚在一起小声讨论了起来。

  “这帮人是谁啊,怎么看起来凶神恶煞的。”

  “而且他们好像是想找白公子的晦气诶……”

  “啊?不会吧,他们是不是就是之前让白公子受伤的人啊?”

  “真是大胆,大白天的就敢拿刀拿剑行凶……”

  为首一人听见百姓们渐渐激愤起来的讨论声,脸色有些差,他没想到面前的白衣男子居然有如此高的威望,不知是什么身份,还是不要得罪的好。他收了手里的刀,上前一步抱拳道:“公子,我们无意冒犯,只是想确认一下公子是否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敢问一句,公子一个月前在哪里?”

  白泽骞眯了眯眼睛。

  “一个月前,我在城外的庙里遇到了重伤的白公子,将人救回家中。”于云笙的声音缓缓传出,小翠儿从车前沿上跳下,扶着于云笙下了马车,“敢问这位大哥,问这个做什么?”

  于云笙并没有说实话。

  她捡到白泽骞的日子,大概是二十多天以前,按照时间来推算的话,一个月之前的时间,差不离就是白泽骞受重伤的日子。

  难不成真是这些江湖人把他打伤的?不过也不像,如果双方真的有仇,此刻早就打起来了,断不会还在这儿询问。听那汉子的语气,似乎有所试探,并不确定白泽骞是不是他们要找的那个人。

  “重伤?”那汉子捏了捏下巴,似是在思索,他算了片刻,一抱拳道,“既然如此,那是在下打扰了,还请几位见谅。”

  说罢,那汉子也不久留,向后挥了挥手:“弟兄们,咱们走。”

  白泽骞站在拉车的枣红马边,盯着那群远去的江湖人。他发现那群人一边走一边在打量周围的百姓,而且还有一个规律——只要是像自己一般穿着白衣服的人,他们都会多留心一些。

  究竟是为什么呢……

  正想着,白泽骞只觉得胸口热热的,转头一看,那枣红马正拿大脑袋蹭自己。马是最通人性的动物,此时它估计是察觉到白泽骞的心情有些差,便蹭蹭他以表安慰。

  白泽骞伸手摸了摸枣红马尖尖的耳朵,又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转过头道:“于姑娘……”

  于云笙正含笑看着他。

  “白公子是爱马之人,对这马儿温柔的很。”于云笙笑了笑,不再说别的,上车,“既然没有什么事儿,那赶紧走吧,天色一黑,木匠就该吃饭去了。”

  “等等。”

  于云笙脚步一顿,转头看去,只见白泽骞缓缓朝前走去,等经过一条小巷,突然一转身,将墙角里的一人拎了出来,往马车前一扔。

  “哎哟,疼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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