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小说网 > 都市 > 《反派他爸教做人[快穿]完整版+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不听话的喵儿子35
丁俏已经看到那个男生在自己面前转了至少三圈了, 而他自己似乎还没有发现。
这个学校也不算大,应该不是迷路了吧?难道……看上自己了?丁俏摸摸自己的脸, 觉得应该不会, 她长得可不像是容易让人看上的模样。
用通俗的话来说, 叫比较内秀。
能这么说的, 那必然是外秀秀不了,所以才会强调内秀。
而那个男生……别说,长得还有点小帅。
过了一会儿, 那个男生又绕了过来,这次他似乎终于鼓起了勇气,走到丁俏面前, “你好同学, 请问先德楼怎么走?”
丁俏有些诧异,这还真是迷路了啊?屁大点地方都能迷路?
虽然这样想着,但丁俏还是告诉了他该怎么走,超级简单,“你直走,第三个拐弯口左拐,然后直走就到了。”
这莫不是……其他学校的学生吧?
“谢谢同学。”小帅的男生点点头,详细记下来,谢了丁俏就出发了。
十分钟后, 丁俏再次无语地看到了他。
这时候,丁俏的手机响了,她赶紧走到一边的花坛边接电话, “你什么时候下来?还没有画好妆啊?”
“快了快了,再给我十分钟,我马上就下去!”
丁俏更加无奈了,“二十分钟前你也是这么说的。”
“俏俏最好了!”
“行了行了!你快下来吧!”
挂了电话,丁俏转身就看到不远处那男生又从拐角处冒了出来。
丁俏“……”
看到她,那男生好像看到了救星,赶紧走过来,“同学你好,请问先德楼怎么走……同学,你有点眼熟。”
丁俏“……你刚才也是这么问我的。”
男生瞬间就红了脸。
丁俏觉得,这男生不但有点小帅,还有点可爱。
鉴于她觉得人挺可爱,刚好她这会儿又没事,就带他去了先德楼,将他送出了大门送上出租车。
真的是送佛送到西了。
后来丁俏又遇见过几次,她知道他叫高应宁,是她直系学长,一个稳坐年级第一的学霸,就是有点路痴。
不,路痴很严重的那种,完全不科学。
拿着导航都能迷路的人才。
再后来,丁俏开始给高应宁引路,最后引到了高应宁家里。
再再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他成了高冷院长,她成了冷面经理,但是丁俏知道,高应宁还是那个高应宁,从来没有变过。
珠宝
珠宝是个幸福的小猫崽子,虽然妈妈离开得很早,但是他从来没有吃过苦。
董小北将他照顾得很好,而他还有阿爸陪着。
虽然大部分公猫都不会管幼崽,这一点在失去妈妈的珠宝这里明显是不成立的,他的世界似乎就只有阿爸和铲屎官般。
对了,他有两个铲屎官,还有一个即将长大的铲屎官,可以说非常奢侈非常豪华非常幸福了。
而被叶为安和董小北宠得厉害的珠宝一直都是个孩子,调皮爱玩爱闹,一点都不稳重。
他唯一的一次不甘就是不能成为他阿爸那样的猫了。
是的,对珠宝而言,叶为安是他渴望又追逐的目光。
不过很快他就将这点不甘抛到了脑后,毕竟比起不甘,他还是更加幸福的。
附近流浪猫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珠宝一直都知道,听说在他阿爸当上那条街流浪猫首领之前,每年都会死去很多很多流浪猫。
各种原因。
他妈妈也是差不多的原因。
“阿爸阿爸,小铲屎官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在他长大之前,我是不是都不能太靠近他?”
“阿爸阿爸,我看到你打工拍的那个东西了,我阿爸果然是最~棒的!”
“阿爸阿爸,我今天将猫罐头给小铲屎官了,这样他就能快点长大了,作为一个好主子,一定要把小铲屎官养大才能让他铲屎啊!”
“阿爸阿爸……”
后来,叶为安离开了。
他其实只比珠宝大一岁,但是之前用了不属于虎斑这个身体的力量,因此是注定不可能活得长久的,更不用说他是流浪猫,而不是精心呵护的家养猫。
路德维希先他一步去世,而那时候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叶为安也是会离开的,包括以为叶为安是猫妖的周露白。
珠宝是最懵的那个。
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假如这个世界没有阿爸,他要怎么办?
珠宝长大了。
很长一段时间内,珠宝精神都不是很好,看向三个铲屎官的目光也不一样了,周露白最终忍不住问了他,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只是觉得我该长大了,你看像我这么大的猫,其实早就长大了,我得去当一个合格的主子,为你们遮风挡雨,就像我阿爸做的那样。”珠宝躺在猫窝里,摇着尾巴心平气和地说。
最后那句话一出来,周露白就忍不住掉眼泪了。
之后周露白还是经常听到珠宝张嘴叫阿爸,有一天,她突然意识到,珠宝已经很久没提那只猫老大了。
但是周露白发现,珠宝越来越像猫老大了。
不只是模样,还有行事作风,他终于如愿长成了父亲的模样。
在父亲离开很久后。
大美妞
大美妞是一只非常漂亮的猫,一身毛毛像雪一样白,毛还有点长,眼睛是浅蓝色的,看上去真的是个美妞无疑了。
那个女孩子原本也有一头漂亮的头发,不过因为生病,头发全部都剃掉了,如今戴着帽子。
她养了大美妞三年,对她感情很深。
“妞,我现在是不是很丑?你不会嫌弃我吧?”
大美妞轻柔地叫了一声,似乎在回复她般。
女孩的病已经是晚期了,医生都摇头,让她父母做好心理准备,大美妞知道,热情向上的女孩半夜的时候经常会对着她哭,哭她害怕,但是又不敢让父母知道。
生物对死亡总是恐惧的,尤其是在知道自己不久之后就会死的情况下,这种恐惧更加会放大。
大美妞没办法安慰她,只能待在笼子里守着哭泣的女孩。
第二天,女孩又是那个爱笑的女孩了。
“妞,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了,你不要想我,我……那里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妞,我一定会想你的。”
“妞,我要一个人走了……我有点害怕。”
说完这话的一个星期后,女孩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女孩的父母将女孩的后事处理好了,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爸爸将猫包拿出来,眼睛还红肿着,招呼大美妞进去,外面的车已经到了,他们要快点去车站,然后离开这里。
大美妞蹭了蹭爸爸的裤脚,抬头娇气地对着他叫了一声,在爸爸反应过来之前从门缝跑了出去。
她真的是只娇气的猫,被女孩养得太好了,可是即使知道自己在外面流浪可能会打不过,抢不过那些流浪猫,她也还是跑出去了。
她不想离开这里。
他们都走了,女孩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会很害怕。
人类都以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但他们其实什么都懂,那个女孩不是去了别的地方,而是永远睡在了地下。
作为一个合格的主子,肯定要给铲屎官安全感,她怎么可以离开这里自己跑掉。
大美妞低头舔了舔怀里的四只小崽子,不远处白尾正伸着脑袋,似乎想要看看小猫崽子,不过被大美妞凶了一下立刻缩回了脑袋。
你看,之前两只小崽子被人类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她现在又生了四只小崽子,以后你就不是只有一只猫陪着了,而是有五只陪着了,所以你不要害怕啊。
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已经很老了,他比叶为安要大三岁,刚变成流浪狗那会儿生活又很不好,身体底子并不怎么样,他现在就像曾经的老狗一样,身上的毛毛也没有光泽,整条狗都偏瘦,好在一身的毛让他看上去还没有瘦到老狗那模样。
反正叶为安是觉得,路德维希身上没有从前坐着舒服了,下面的骨头有些硌猫。
准确接收到伙伴嫌弃的路德维希懒洋洋地躺在阳光下面,并不在意地怼了回去,“好像只有我这样一样,虎斑,你不也一样老了。要知道,你可是比我年轻三岁呢。”
现在的生活真的比从前要好太多了,冬天小崽子和老狗死的都比较少,至少冻死和饿死的不多,更是几乎没有被狗贩子偷走的,都是一些其他原因。
死亡总是不可避免,但这样已经很好了,路德维希很满足。
“没办法,用人类的话来说,这就叫天妒英才了吧?这只能说明,路德维希你是个蠢材。”
这个墙角刚好三面背风,只有南边朝阳的地方是打开的,躺在里面刚好能晒到暖暖的太阳,很舒服。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又一个冬季要到来喽!
只是路德维希大概是过不了这个冬季了。
“我前两天梦到亚亚了,他已经长大了,正和其他孩子一起背着书包上学呢!”路德维希一辈子都在怀念那个小主人,对路德维希而言,那是不一样的,他一直觉得,是他没有保护好那个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
“那不是挺好的?”
“是挺好的,可惜他似乎不认识路德维希了。”路德维希嘟哝着,将脑袋埋在爪子里闭上眼睛睡觉。
叶为安没说话。
“虎斑,听说人类老了以后就会回想从前,你说我们是不是也这样?也不知道小主人那个弟弟现在长成什么模样了,和小主人小时候像不像,是不是他长大的模样。”
“你想见他?那个人类应该能帮你联系到才对。”
路德维希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还是算啦。”
叶为安抬脚踹了他一下,“路德维希,你下辈子想当一个人吗?”
路德维希似乎没想到叶为安会问出这个问题,思维有些迟钝地想了想,“还是不要了吧,我还想当一条狗,然后陪着小主人长大,我啊,就想看着他长大,他一定会长成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好,那你继续当一条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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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46年。
六岁的秦书亚跟着爸爸在公园玩的时候突然跑丢了,他爸爸正焦急准备报警,就看到自家孩子浑身脏兮兮的,抱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小狗出现了,“爸爸!我捡到的!我想养他好不好?”
“太脏了,妈妈不会同意的。”秦爸爸并不想养,家里养一个孩子已经头都秃了,再养一只哈士奇……简直不敢想象。
别以为这狗小他就看不出来这是撕家好手了。
“爸爸,你说我给他取名字叫路德维希怎么样?你跟我讲的故事中的国王呀,就叫路德维希!”
“你妈不会让你养的。”
“哎呀爸爸,我是不是要先去给他买好吃的?小宝宝要喝奶的对不对?我可以把自己的奶奶分给他!”秦书亚抱着小狗笑眯眯地打算着,胖乎乎的小手将小狗举到面前,“路德维希,以后你就叫路德维希了!”
小狗似乎有些不安,用湿漉漉的鼻子蹭了蹭秦书亚的手心,逗得小家伙立刻笑了起来。
“秦书亚!爸爸妈妈没时间养狗的!”
“爸爸我没有钱,你快点把我的压岁钱给我,我要去给路德维希买好吃的好玩的!”
“……行吧,不过以后这只狗你自己来照顾,妈妈和爸爸只能照顾你。”秦爸爸最后终于妥协了。
秦书亚笑眯了眼睛,也不嫌脏,低头在小狗脑袋上亲了一口,“路德维希你好,我是亚亚,以后就是你的主人了哟,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故事先给你们点糖,然后再开始撒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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