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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欢喜·二合一

梦里呓语 22943字 2023-01-17

  ——这已经是杜云歌不得不跟着秦珊珊一路往塞外行去的第三天了。

  从那天往后, 秦珊珊果然再没对她有什么逾矩的举止, 除去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她走之外,真是鞍前马后伺候得无微不至, 哪怕是换作妙音门自己的人来照顾杜云歌的话,估计也不能再好了。

  秦珊珊这么多天来看杜云歌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心爱。在这个世道还能有颗好心肠的人怕是不多了,她自己先不说,能统率一族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什么良善之辈;就连她那个多年不见的表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还在乌扎卡族里不会武功只能吃苦的时候, 就能让一帮以欺负混血为乐的臭小子见了她都恨不得绕着道走。两相对比之下, 便愈发显得杜云歌简直就是个在夹缝里艰难求生的小可怜了。

  而且杜云歌除去长得好看之外,谈吐也又讲究又文雅,一举一动都好像是比着最标准的中原仕女的模子教出来的一样,也怨不得明明天下美人如此之多, 但是能名声远扬到此等地步的,也只有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一人。

  哪怕秦珊珊对中原这边的诗词歌赋之类的只是略知一二、也就能拿那么没几首曲子糊弄一下,和杜云歌说话的时候也能感到如沐春风, 只觉面前的姑娘的每一句话都是正好说在心坎上的那种熨帖,真是再招人喜欢不过了。

  为了躲开薛书雁的追寻, 秦珊珊是费尽苦心, 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说赶路就赶路, 行程是丁点儿的规律都没有, 睡觉的时候都是在马车里蜷着身子谁那简直太正常不过了。短短几天下来, 连带着被迫一路奔波的杜云歌的神色都格外憔悴了几分, 看得恨不得把天下美人都当成是自己的红颜知己的秦珊珊好一阵心疼,当晚终于有了落脚歇息的打算。

  只是她的警惕性很高,即便整整三天了都没有半点薛书雁的信息、应该是被甩掉了,她也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还是带着杜云歌进了胡人自己开的客栈里歇脚。

  妙音门的生意遍及大江南北、三教九流,哪怕是最北边的天山脚下的小破客栈、最南边的蛮夷之地里的行脚商,恐怕都有妙音门的人,而住在胡人自己的店里的话,虽然吃住上可能要略微委屈杜云歌这个传统的汉人一下,但是至少信息的封锁性绝对要比别的任何一家客栈都要好。

  胡人嘛,重情义,除去对混血过分暴戾冷漠的态度之外,对自己人是真的好。要是薛书雁真的追上来了,哪怕她拿着刀威胁这帮人,他们也不会把自己人的行踪对这个混血透露半分出去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是妙音门的薛书雁又怎样?名声远至塞外的是“妙音门的薛书雁”,可不是她这个半胡半汉的混血。

  也亏得妙音门对这件事封锁得极好,寻常薛书雁下山的时候也快去快回,还要戴上斗笠遮掩;汉人的行脚商们又不是武林中人,消息不灵通,不知道薛书雁是混血这件事;偶尔有那么几个听说过丁点的消息的,在面对胡人的时候也要下意识给自己这边的人长脸,隐瞒不报,所以竟然没有多少胡人知道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

  要是他们知道了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的话,他们才不管妙音门的那套“上了忘忧山便与山下的一切琐事都再无干系”的这套规矩呢,胡人什么时候守过规矩?肯定是要把薛书雁逼回他们那边给胡人效力的,胡人在对待混血这一事上倒是有自己的章程起来了:

  哪怕在自己族里活得都不像个人、被糟践得都有求死的心了,那也是断断不能落在外人手里的。

  杜云歌本来就不太习惯胡人的用具和食物,更别提还吃了这么些天了,眉目间都有了点无精打采的感觉出来。等完全就是胡人口味的手抓羊肉和烙饼端上来之后,杜云歌脸上那种恹恹的神色便尤为明显了,在汉人的概念里,这些东西是万万不能当做晚饭来吃的。

  她看着这些油腻腻的东西叹了口气,转向秦珊珊小心翼翼地问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吃了吗?”

  当这样恳求的、楚楚动人的神色出现在此等美人的脸上的时候,是个审美正常又并非铁石心肠的人就不能拒绝。于是秦珊珊赶忙问道:

  “你要吃什么?”

  杜云歌想了想,道:“我进来的时候看见隔壁客栈里靠窗那边有人在吃杏仁豆腐,突然就感觉想吃点甜的了,能不能让你的人去隔壁问问他们有没有外带?”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秦珊珊便吩咐了下去,不一小会,一碗盛在青瓷碗里的杏仁豆腐便被送了上来,碗上还额外扣了个碗,一揭开上面的那个小一点的盖碗,青瓷碗里盛着的这碗糖水便显露出真容来了。

  送杏仁豆腐上来的也是个胡人小二,愈往边塞之地走,这种连下人都是胡人的店便愈发多了起来。他对着秦珊珊谄媚地边笑边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通的话,完全忽视了杜云歌这个汉人,杜云歌会的胡语也不多,即便已经聚精会神地去听了,也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出个类似于“亲自”和“检查”这样的词来。

  不过想想也就懂了,一家全都是胡人的店,怎么可能容许来自汉人的店里的东西就这么进来呢?肯定是有人过去亲自盯着,眼见着什么都没加,才端进自家的店里的。

  秦珊珊笑吟吟地单手支着头,歪着身子看杜云歌吃饭,只觉得这姑娘一举一动都简直美得像幅画,就连吃饭的时候也格外好看。

  杜云歌眼下正在用那道经过了重重检查才好不容易送进来的杏仁豆腐,这是道汉人最擅长的点心,能生津止渴,补气定神,一碗白生生、甜津津的糖水上半边撒着暗红色的京糕丁,另外半边撒着金色的蜜桂花,盛在淡青色的小瓷碗里端上来的时候,先不说好不好吃,光看卖相就相当赏心悦目了。

  更别提杜云歌拿着勺子的手也是那般宛若凝脂,在上好的青瓷映衬之下愈发细腻,一时间竟然让人光是看着那截腕子,嘴里都能泛出点甜味来。

  秦珊珊的脑子里想的东西一开始还挺正常的来着,结果看着看着,就动了歪心思了,心想,要是这么个精致得活像件举世无双的稀世瓷器的姑娘没有生在妙音门、不在忘忧山上,就按照现在这个世道的话,怕不是一在人前露面就要被无数人给盯上,然后就像一群饿狼把一头白抛抛、软乎乎的小羊羔给分而食之一样,三两下就能把她给拆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的。

  ——就连她自己也保不齐要是这群饿狼中比较体面的一只呢。

  被人这么目光如炬地盯着,只要不是个瞎子那就肯定要有所反应,杜云歌一开始还在那里忍着呢,最后实在忍不了了,抬起了眼看向秦珊珊,还没说话呢就先叹了口气。

  秦珊珊以为是杜云歌被自己盯得生气了,刚想开口道歉,就看见杜云歌把撒着蜜桂花的那半边杏仁豆腐转到了她这边,用桌上的那把没动过的勺子分进了秦珊珊的碗里,甚至一时间看着她这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的眼神竟然有种微妙的怜惜感:

  “这是杏仁豆腐,是用杏仁磨成了浆,再加一点琼脂、奶和糖进去蒸出来的点心,原本是从京都那边传来的方子,没想到传过来之后人人都喜欢,也就自己改了改。上面撒的那一层红红的东西也是那边传过来的,是用山楂做的丁,金黄的是蜜桂花,是我们这边吃的时候习惯加的东西。”

  “这半边我没有动过的,中间也有层琼脂隔着,没沾染什么东西上去,你要吃么?”

  这个话题开启得何等突兀!饶是秦珊珊聪慧过人,也不得不愣了数息之后才反应过来她刚刚和杜云歌之间产生了怎样天大的误会:

  她还在那里想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的东西呢,杜云歌却只把她的过分炽热的眼神当做对她能被送碗糖水的羡慕和没见过这点子零嘴的好奇了,便从自己的碗里直接就分了一半给她。

  秦珊珊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纯粹的、简单的善意了,她有点想笑,却又万分感慨,心想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了这一番好意,便舀了勺豆腐尝了尝,只觉得清甜滑润之下有一点淡淡的苦涩,可是那过分浓郁的奶香味和甜味又把这一点苦味给压下去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不好的。

  她在塞外的时候何曾吃过制作如此繁琐的点心呢,最多也就是一碗糖蒸酥酪罢了,乍然吃到这么清甜滑润的好东西,一时间没忍住便多吃了几口,直到把那一半的杏仁豆腐全都吃完,才放下勺子对杜云歌笑道:

  “是挺好吃的。”

  杜云歌还在那里小口小口地吃着撒有京糕丁的那一半呢,在暗红色的京糕丁的映衬之下,便愈发显得她朱唇雪肤、清丽得很了。她闻言也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因着“食不言寝不语”之故,直到把口中所有东西都咽了下去之后,才用帕子按了按嘴角,垂下眼去低声道:

  “你喜欢就好。”

  秦珊珊是越看越喜欢这姑娘。她之前只是觉得薛书雁有的东西她也一定要有、而很少有她想要却又抢不到手的东西而已,所以小时候的薛书雁越是护着她、长大后的杜云歌越是对她避之不及,她就一定要把杜云歌给带回塞外去,完全就是意气用事的感觉,并没有特别真心、非她不可的那种喜欢。

  在这股意气之下,她才会这么多年来一直对杜云歌念念不忘,要是杜云歌真的轻轻松松就从了她、答应跟她回塞外去的话,那没准过几个月,她对杜云歌的执着也就渐渐淡下去了,但是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之后,秦珊珊对杜云歌是越看越爱,俨然是真的把她放在心上了。

  为了让杜云歌开心一点,她还在那里绞尽脑汁地找话题呢。之前她扮做那位峨眉弟子的时候,听到过峨眉的掌门和杜云歌说什么琴的事情,为了让杜云歌搭理她,她好容易才想起了点跟琴有关的事情,便对杜云歌邀功也似的开口道:

  “小门主要是喜欢琴的话,我们那边也有一把,是许多年前传下来的宝贝了。”

  杜云歌本来还在那里闭目养神呢,没有理她的意思,然而她突然间就想到了那把流落塞外的世间第一珍琴九霄环佩,便对秦珊珊说的话稍稍上了点心——也没怎么太当真。

  毕竟胡人的鉴赏力有多差那是有目共睹的,他们只知道越老的东西就越好,对什么年代品相花纹雕工之类的完全不懂,所以经常有些坏心眼的行脚商和盗墓贼把故意做旧过的东西拿到胡人那边去卖,导致胡人看汉人是越来越不顺眼,可是有些东西还非从他们这里买不行,可真是太气人了。

  如果说只是“一把很多年前的琴”还不算什么的话,那么接下来的这句话就让杜云歌不得不正色以待了,因为秦珊珊发现她好像兴致不高的样子,便又把这琴在别的方面的厉害的地方拿出来补充了一下:

  “每逢天雷之时,这把琴就会在琴匣中微微震动,就好像在与雷声和鸣一样,小门主可听说过有什么琴能这么厉害吗?”

  ——别说,杜云歌还真的听说过这么一把琴。

  九霄环佩。

  因为九霄环佩的琴身选用的是经受过天雷之威的柏木,所以天雷极盛之时能与其共鸣也很正常。只是胡人所在的塞外地广人稀,雷声本来就很大了,传得又远,四面八方的雷声隆隆地叠加在一起之后,凡是把好琴也能和鸣一下的。

  为了验证自己心底的那个猜想,杜云歌终于开口跟秦珊珊说话了:“你们那里的那把琴除了能够与天雷和鸣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特征吗?”

  秦珊珊先是一喜,然后眉头一皱,想了半天之后也没能想起更多来,只得道了声惭愧:“哎,实不相瞒,这琴眼下已经不在我手里很多年了,我连它长什么样儿都忘啦。”

  杜云歌本来想说“那就算了吧”,可是转过头来一想,只觉无论如何都有那么点地方说不通:

  如果这把琴真的是九霄环佩的话,那么怎么会这么久都没有人告诉秦珊珊?而如果这真的是秦珊珊的琴的话,在她知道这是一把名琴的情况下,真的会都持有了它这么多年还对她一无所知、连特征都想不起来么?

  除非这把琴打一开始就不是她的。

  当年五胡乱华的时候可是没有乌扎卡族的,九霄环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直接落到他们手里。但是如果这把琴是从别的部族传过去的话,那是九霄环佩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她旁敲侧击地一点点打听道:

  “这把琴从一开始就是你的?在你手里多长时间了来着?”

  秦珊珊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突然微妙地停顿了一下,连眼风都往旁边飘去了那么一丁点:“……是我的,在我手里放了好多年了。只可惜我不会弹琴,平常也只是由专门请来的汉人乐师保养而已。”

  杜云歌立马就肉眼可见地沮丧下来了。既然乌扎卡族里养着汉人乐师,那这乐师为了能够在那边过得好一点,肯定发现什么就要据实相告的,毕竟住在胡人阵营里的汉人可苦着呢,不仅要日日夜夜心惊胆战地提防着这些外族,还要小心被那些出卖同胞寻求荣华富贵的本族人给背后捅冷刀,里外夹击之下是丁点的秘密都保不住,如果这真的是九霄环佩的话,那肯定在落到秦珊珊手里的第一时间就被供出去了。

  只不过下一秒,秦珊珊说的话就让杜云歌当场瞠目结舌了:

  “那位乐师也跟我说过,这不是什么特别好的琴,不过胜在年份久远而已。只是我寻思着年份久远的东西,那肯定是好东西了,便想带小门主去看看,成不成啊?”

  “哦对了,我的汉人名字就是那位乐师帮我起的,说‘珊珊’这两字里其实暗含了这把琴的名字,到时候往中原一走,人人都知道我是个风雅的人物,连我会的曲子都是找他学的呢……不过现在看来好像没什么用?”她腼腆地笑了笑,那双睫毛长长的黑色的眼睛便弯出了道风流的弧度来:

  “小门主可千万不要笑我呀。”

  然而杜云歌已经完全顾不得她在说什么了。天打五雷轰都不足以形容杜云歌眼下的内心,努力一下的话大致可以把她今天受到的过大的信息冲击总结成两点:

  第一,那把琴还真的有可能是九霄环佩,要不那位乐师就不会专门教秦珊珊唱那一首李夫人的《蝶恋花》了,因为蝶恋花里恰巧有那么一句“环佩珊珊香袅袅”——诸般巧合之下,说这不是九霄环佩都没人信吧?!第二,这位乐师还真是个妙人。杜云歌刚刚代换了一下,由衷地觉得她上辈子要是有这位乐师这么机灵的话,肯定能从铜墙铁壁也似的何家庄里把她受到了苛待的事实给传出去的!

  ——不过重来一次再机灵也不太迟。

  当晚临入睡之前,以往都恨不得睁着眼度过、等秦珊珊睡着了她才敢闭眼片刻的杜云歌率先和衣而眠了,把秦珊珊给着实地惊了一下,心想难不成小门主这是转性了,终于觉得她是个好姑娘,想跟她回塞外去了?

  人在专心致志地想一件事的时候,越想就越容易自我说服,甚至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呢,就能硬生生在头脑里模拟一下日后的高屋建瓴、水到渠成之势。就连秦珊珊也不能免俗,是越想越开心,一时间头脑里什么别的事情都不剩下了,只想留在杜云歌旁边看看她的睡颜。

  看着看着,秦珊珊就觉得有点昏昏沉沉的。她努力眨了眨眼心想,她昨晚睡得那叫一个好,不应该困得这么早吧?于是她决定从杜云歌的床沿上起身,去旁边的桌子上倒一点水喝,好清醒一下。

  结果就在她轻手轻脚地起身的那一瞬间——

  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四周的墙壁和天花板仿佛都在不停地晃动,以摧枯拉朽之势从四面八方裹挟着黑暗气势汹汹地朝她涌来。

  她能感受到的最后一点外界的信息,就是本来应该在熟睡的杜云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来了,还亲手接住了她差点一头撞到墙上去的身子,把她给安置在了床铺上,低声道:

  “对不住了,秦姑娘。”

  “就算有把好琴在你那里……或者说,就算你们那里有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名迹珍玩,我也是真心不想跟你去塞外的,白费了你一片好心。”

  秦珊珊并没有感受到气恼。相反,她只觉得浑身的血都烧起来了,就好像是开了的水一样,在她的气管里咕嘟咕嘟地沸腾着、冒着热气,使得她整颗心都被带得热乎起来了。

  本以为偷到的是朵妍丽又无害的琼花,可是事到临头,这朵花终于在她的百般攻势之下稍微打开了一点,她满怀欣喜地去看,没成想看见的不是什么娇嫩的内里,而是那一缕包裹在重重花瓣之下的含着毒的花蕊,当头就给了她一记痛击!

  她无声地笑了起来,合上了眼,放心地睡去之前,模模糊糊又无比坚定地心想:

  这也太让人欢喜了。

  按照杜云歌的心善程度,是必不可能用什么狠毒的,而且这一路上她也没买什么东西,最多也就是在那碗糖水里做了点手脚而已,怎么可能毒得到她?既是如此,不如沉沉睡一觉起来再做打算,反正杜云歌轻功没她好,跑不远的。

  ——只是计划不如变化快。

  杜云歌不为难她,并不代表着即将追来的这个人不为难她。

  等到薛书雁终于绕过了一路上胡人的阻挠、来到这家客栈的时候,第七只蝴蝶恰巧在这家客栈的门前振了最后一下双翼,便悄无声息地落入了泥土中,和尘埃委顿于一处了。

  这引路蝶竟是生生累死的,也不知道它的主人这几天有几刻钟合过眼。

  薛书雁按着身侧的雁翎刀往客栈里面一走,全都是胡人的店小二和掌柜的便齐齐起身,想把她这个混血赶出去,就好像前几天一直在遇到的阻难一样,不管是表情还是语言还是动作,都是满满的对她这个胡汉混血的排斥:

  “干什么干什么?这里可不是给你这样的杂种落脚的地方——”

  “哎,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非要人不给你面子,抄着鞭子把你打出去不成?”

  薛书雁不欲伤人。倒不如说,等到武学上的境界到达了一定的高度之后,是完全不想跟这种人计较的,大象怎么可能听得到蚂蚁的呼喊声呢?于是她轻轻巧巧地略微一侧身,身法之精妙堪称无双,便把这两个人给绕了过去,还让他们撞在了一起,齐声痛呼,好不狼狈。

  就在他们争执不休——准确一点来说是那帮胡人单方面地看薛书雁这个混血不顺眼——之时,从二楼的楼梯口那里传来了个相当动听的声音,宛如珠玉相击、黄莺出谷,只是听着就让人觉得,能有这么一把好嗓子的人,一定得是个美人:

  “劳烦师姐来接我。一路风尘仆仆不得安歇……辛苦师姐了,万死不足为报。”

  薛书雁一抬头,就看见了站在二楼楼梯口上的杜云歌。就算秦珊珊仿得了那张脸,然而杜云歌打小就生在与世隔绝的忘忧山上养出来的好心肠和那种柔和的、宛如无瑕白璧一样的气质,是旁人无论如何都学不来的。

  那两位还在争执究竟是谁撞到了谁的胡人还在那里互相抱怨呢,只感觉身边掠过一阵微风,那个刚刚还在大堂的混血儿就上到了楼梯上了,谁都没能看清她究竟是怎么上去的。

  薛书雁珍而重之地握着杜云歌的手,半晌了都说不出一句话来,只觉见到了杜云歌之后,之前的那些劳累全都在这一刻化作了滔天的欢喜,在极端的情绪变动之下,她本来就不善言辞,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到头来先开口的竟然是杜云歌。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当即便抓紧了自家师姐的衣袖,呢喃道:

  “我就知道师姐……一定会来。”

  “我现在也有点晕了,接下来的事情便尽数交给师姐处理,师姐是我眼下唯一信得过的人。掳走我的那人已经在楼上躺着了,还请师姐去验看一下,那是不是乌扎卡族的圣女玛依拉、汉人名字叫秦珊珊的你的那位表妹。”

  ※※※※※※※※※※※※※※※※※※※※

  【小剧场】

  薛书雁的内心活动:为什么云歌突然想起来我表妹的事情了?!是玛依拉跟她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坏话吗,我就知道这家伙一来就没什么好事,专捡我的东西跟我抢,好气人哦。云歌你不要听她瞎哔哔!我对你永远一心一意!!你一定要离这家伙远一点!

  表面:【沉默无言】

  杜云歌:……师姐,我真的没想多,就是那碗杏仁豆腐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有点晕。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内心活动这么丰富的呀薛师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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