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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原来是亲王

肉肉喵 14394字 2023-01-15

  “你的家人呢?我从未听你提及,如果不方便,你也可以不说。”盛踏雪知道如果一个人从来不提自己的家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家人都不在世间了,一是有着不可说的原因。

  闻人复随手摘了朵不知名的花簪到她发间,“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问,对我不好大可。”她对他一点好奇都没有,真令他有些小伤心。

  “原来是可以问吗?”

  “我告诉过你,只要是你想知道的事,问我,我一定据实以告。”

  是好像有说过这句话,只是她过去从未想过要嫁给这个人,那去探听人家跟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祖宗八代做什么?

  “那你说,我听。”

  闻人复的眼神平静,没有任何波动,不过说的话却让盛踏雪差点脚软。

  “我是当今皇上的亲弟弟闻人复。”

  被巨大的惊愕冲击,因为太过惊讶,盛踏雪微微张开了檀口,模样十分可爱。

  闻人复轻轻的帮她把小嘴合起来。

  前世她第一次听到闻人复这人,是因为奚荣。

  因为他一心想往上爬,朝廷稍微有个风吹草动,他就会抓着她说个不停,她不想听都不行。

  可印像中他对闻人复的形容词没有一个是好的,杀伐决断,冷酷无情,仗着皇上对他的疼爱,不把朝臣世家大族放在眼底,肆意横行,得罪他只有死路一条。

  没想到重生一世,她有了爹娘,竟还和那传闻中的人物相识、成亲,即将度过一辈子!

  “你身为亲王,不在京里,不在封地,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当亲王虽然不像皇帝时时被许多眼睛盯着,但他该守的规矩应该也不少吧?

  “回去应该会被臭骂一顿吧。”他说得很云淡风轻,好像只是逃家出去玩的孩子,迟些回去不过挨一顿骂还是被胖揍一顿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先说好,你挨骂的时候可别捎上我。”

  “夫妻一体,我一定会记得捎上你的。”

  坏蛋!盛踏雪瞪他一眼,发现两人已走回居住的院子。

  感觉她有些欲言又止,他问:“你还想问什么?”

  “你留在小切村是为了我?还是真为了养病?”她很不想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但是她将她和他的相遇从头想了一遍,这厮根本是冲着她来的啊!

  闻人复完全不否认,他平静的点头。“我等了两辈子,你终于属于我了。”

  这话听在盛踏雪耳里,一下连眼睛都不会眨了,她被震撼得说不出半句话,傻傻的木立当场。

  好半晌她才找到自己的舌头,全身不住的发颤。“你……也是……重……”生而来的人?

  这“也”字等于承认她同是重生的身分,但是她上辈子根本不认识他这么个人才是啊?闻人复像是知道她心中所想,缓缓开口,“天保四十二年冬,天上下着扑天盖地的大雪,一天,我调开温故等人从宫里出来,因为雪地湿滑一时不察滑倒,边走边哭的你正好从附近的官衙离开,便上前关心。

  “可能因为我的态度拒人于千里之外,你心里有事又想说给人听,陌生的我们竟是一个讲一个听的坐了半个时辰,期间你撕了一大块篮子里还带热气的玫瑰鸡给我,那是我第一次吃到那么好吃的玫瑰鸡……”

  好吃到令人流泪。

  那时的他满心只有恨意,恨对出身低贱的母妃与他和皇兄不管不顾的父皇,恨后宫那些为男人、为虚荣而手段下作的女人,要不是她们,母妃又怎么会死?他恨自己为什么要瘸了腿,要忍受太监宫女作践的奇异目光……

  但她并不比他顺遂,可她却用不同的想法看老天给的磨练,她说:“承蒙老天看得起,这世间爱我的人真的不多,所以我要学会更爱自己。”

  在她走之后没多久,温故带人寻来了,将他带回皇宫,从此,他再也忘不了那个梳着妇人发髻的女子和玫瑰鸡。

  她点燃了他心里一盏失了温度的灯,他让人设法寻到她,因而开始心心念念,即使知晓她已经为人妻,却仍一度想过要不择手段把她抢过来温暖自己。

  但他不敢赌,怕会连自己都成为老天给她的痛苦磨练,他只能选择远远看着,在他听到奚荣另有他娶的意图时,他受不住的前往奚家想带走她,但晚了……

  被马车重创的她,血人似的在他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失去她,等于灭了他心底仅剩的温度,彻底变得冷漠无情的他立刻揪出错处让奚荣进了刑部大狱,等温故查明事情的缘由,他阴鸷的命令狱卒阉割了奚荣,不许止血,让他活活痛苦到死。

  他也没放过麦氏,一等奚荣断气,他命人将死状凄惨的奚荣送回去,逼疯了麦氏。

  至于盛府剩余的人,他一个也没放过,出嫁的,问夫家愿不愿意替一个灭门女出头,愿意,必须拿五万两白银出来,家族男丁三代不得入仕;不愿的,把人交出来。

  几乎没有例外,所有的出嫁女都被夫家给抛弃。

  至于男丁,即使襁褓中的婴儿,全部流放北地。

  因为手段太凶残,引起朝臣震惊,纷纷递上折子,把他形容得宛如恶魔。为了此事,他与上位不久的皇兄数度争执,最后皇兄将他在江南的富庶封地收回,把他圈禁在府中,不得外出。

  既然皇兄让他蛰伏,他就蛰伏,渐渐的,他不饮不食不睡不寝,最后,是活生生把自己给折腾死的。

  突然,一只白玉般的胳臂勾住他的,雪白的小脸抬起,带着无限的歉意。

  “我虽然不记得你说的那件事,不过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玫瑰鸡。”

  一双又大又黑黝黝的眼睛似会说话一般的盯着他看,闻人复因为回忆过去而陷入永夜的心被拉了回来。“你什么时候要做玫瑰鸡给我吃?”

  踏雪眼珠转了转。“不是都说新妇三日入蔚下,洗手作羹汤,等我回门回来,厨房把材料备了,我弄给你和晴姨吃。”

  “这回可不许再说话不算话了。”闻人复捏了把她的脸,触感真好。

  某个小女子老早之前就答应要给他做玫瑰鸡,结果黄牛至今,他几次都想把她抓起来好好打一顿屁股了,现在捏她的脸当作小惩。

  盛踏雪也不觉得闻人复捏痛了她,关于玫瑰鸡的事的确是她忘了,谁叫她一心忙着赚钱,就把这事给抛到脑后去了。

  她扬着笑脸装可爱。“这回绝对不敢再忘了。”

  闻人复颇为满意她的态度。“这会儿时间还早,会下棋吗?抑或是回房一道睡个回笼觉?”

  回房睡觉?万万不可,两人才离了床多久,下人们会怎么看他们,加上昨夜 泡澡泡到睡着,被闻人复抱上床,还枕了他的胳臂睡了一晚的糗事,她不想太快面对,最好是他也忘了。

  所以她选择了下棋,就算会被嫌弃是臭棋篓子,她都甘愿。

  一套棋拿来了,凉亭里景致优雅,下人送上瓜果糕点,两人便在棋盘上厮杀了起来,阳光懒懒的洒在两人身上,落下斑驳的光影。

  盛踏雪觉得,这样的日子如果一直过下去,也不错。

  棋局终了,她输了闻人复一子。

  闻人复惊讶了,他的棋艺师承本朝大儒,在棋盘上能与他势均力敌的寥寥可数,他本来还想放水输她一子半子的,没想到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后来全力以赴,最终他只赢了一子。

  盛踏雪有些自嘲的苦笑,上辈子为了讨好奚荣,她学了不少东西,不论针线,还是琴棋书画,都是为了配得上他,驱使自己去学习的。

  虽然动机不正,但她也因此成就了自己,一个出身善堂的孩子,最后她的内涵、技艺并不输一个出身大家的闺秀。

  “太久没下,生疏了。”她自谦。

  闻人复一股郁闷,只输他一子叫生疏,那要熟练了,岂不是要大杀四方?

  “再来一盘。”这回他会认真攻防,他想看看她到底实力有多坚强。

  “公子……”就在此时,不远处传来温故有些急切的声音。

  温故向来沉稳,难得有事让他如此失态。

  “何事?”

  温故走过来,看到盛踏雪时有些为难,不知该不该开口。

  “说吧。”闻人复摆手,示意无妨。

  温故也不扭捏,递上一封八百里加急,上了火漆的信。“是京里燕云十三骑让军鸽送过来的信。”

  燕云十三骑是闻人复的贴身暗卫,平常不出现示人,他这回出京,留了五人在京城,而十三骑的军鸽通常用在有紧急军情发生的时候。

  闻人复拆开信件一看,只见里头写着一行字——皇上病危,速返!

  按理说,女儿出嫁三朝是要回门的,盛光耀夫妻却在隔天被请到了闻人府。

  烟氏一路担心死了,不知道女儿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哪有人女儿嫁出去的隔日就把岳父母请到女婿家的?

  烟氏一进门,就看见在二门处等着他们的盛踏雪,见她气色不错,似乎比两日前更红润一些,这表示她在婆家过得不错,这才放下心来。

  原来是闻人复作主请他们夫妻过来的,上了茶点,闻人复先是客气的致歉,因为某些不便表明的原因,他必须赶回京城,他一走,府中的人势必是要跟着走的,小妻子的意思是,反正嫁鸡随鸡,她没多大意见,可府中的人若全数回京,再回来的机会很小,她爹娘膝下只有她一个女儿,她想把他们也带上。

  宠妻的闻人复明白她的想法后,很爽快的派人把岳丈岳母请来,问他们愿不愿意随他一同进京?

  这么突然,别说盛光耀夫妻一脸的错愕和不敢置信,就连始作俑者的盛踏雪也不是很敢相信自己随口一提,他居然就去做了,心里生出一股感动。

  全天下应该没有嫁女儿还陪嫁爹娘这种事,可闻人复完全不以为意,既然他的小妻子担心她这一去爹娘留在这里无人照看,那就一起上京。

  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闻人复也不急着要岳父岳母给答案,毕竟人不离故土,要他们离乡背井到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即便京城再繁华,恐怕都无法让他们心动,但是,他们同样也放不下女儿。

  最后盛踏雪把她爹娘留下来吃饭,在等下人送上膳食的时间,她把她娘拉到一旁咬耳朵,至于她爹,当然就留给闻人复“招待”了,她一点都不怀疑闻人复有说动她爹的本事。

  她把闻人复的身分透露给她娘知道,烟氏一下茅塞顿开,果然不一般啊,只是、只是太不真实了!她本来对闻人复的态度就有些小心翼翼,一得知他的真实身分,就好像天上砸下块馅饼,简直连呼吸都轻了许多。

  她掐着自己的脸,盛踏雪啼笑皆非的将她的手掰下来。

  烟氏心中挣扎了。

  不去嘛,女儿要是在京里受了委屈,连个哭诉的人也没有,没有娘家的孩子苦啊,她太有体会了,去嘛,她舍不得在镇上打下的生意基础。

  盛踏雪一看就知道她娘在为难什么,“娘,您别担心这个,咱们到了京城,买间临街房,前头当铺子,后院住人,咱们的鸡肉生意哪不能做?再说把生意做到京里去不是您老挂在嘴边的?”

  “我只是说说,哪能作得了数。”

  “咱们的鸡肉那么好吃,要是能在京里卖,娘,您想想,那有多赚钱?到时候您只要待在家里头数银子就可以了。”盛踏雪放一块超级大馅饼在她娘面前。

  烟氏笑得嘴都阖不拢了,她拍着女儿的手。“你这孩子,八字都没一撇,说得好像我们已经在京里发了财似的。”

  对烟氏来说,她是不知道亲王的地位有多高,在京里人的心里又是个什么样的高度,不过,她被女儿描绘的远景给勾得心动了。

  “搬家也不是容易的事,家里要拾掇的东西太多了。”搬家从来都不是什么轻省活。

  “娘,要我说,收拾些细软贵重的东西就行了,那些生财器具,您要是舍不得,不如连摊子一起给了小舅,你问问他的意思,如果小舅要接,你就把煮鸡的秘法告诉他,要是不想也没关系。”便宜谁当然要便宜自家人,给谁也不如给小舅啊。

  “我回去就让你爹跑一趟你外祖家。”烟氏也觉得这个主意好。

  母女俩商量妥当,午饭也摆好了,而男人这边,盛光耀显然也毫无疑虑的被闻人复给说服了。

  京城啊,他八辈子没想过自己能往那里去,都说女儿养大了是便宜人家,他这女儿在家的时候经常把他气得心肝痛,没想到如今却是托了她的福。

  他心里又激动又不知如何是好。

  席间,菜肴色香味俱全,但就算席面上是满汉大餐,盛光耀夫妻也没什么心思享受,草草用过,便告辞了。

  夫妻俩在路上把话一说开,盛光耀干脆不回家了,转道去烟家所在的山溪镇传话,直接让烟廉过来一趟,烟氏则是回去准备搬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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