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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进肆·燕朝歌

与犬回 10884字 2023-01-03

  屋顶漏水好久了。

  要不是连着几天阴雨,我还发现不了它是漏的。那天一早醒来,屋里地面洇湿了一大片,桌脚都要被泡糟了。我抬头一看,草屋顶上透出一线亮得刺眼的光。我问老太太:“燕朝歌什么时候回来?”

  哪晓得老太太也说不清。燕朝歌本来就常常三五天不见踪影,忍了两天还不见他,我终于自己爬上房去了。补点茅草而已,老太太捂着胸口,心惊胆战见我搭梯子爬上去,哪晓得这活儿我意外干得顺手。将透光的地方补严实,又叮叮当当敲了两颗钉子加固屋梁。准备下去时我低头一看,燕朝歌站在下面看我,笑嘻嘻的,手上拎个纸包。

  我没好气道:“早知道就再忍一天。”他罕见好心地扶我下来,说:“随便找人捎个口信给我不就行了大着肚子爬上爬下要是出个事那可就是一尸两命。”

  脚一滑,我险些真“出事”:“什么?”

  燕朝歌依旧是笑嘻嘻的,一字一句重复道:“一、尸、两、命?怎么了?”

  “你是不是昏了头了燕朝歌,”我骂他,“你才大着肚子!”

  他却忽然敛了笑,轻轻皱着眉头,有些担忧地看我。我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小腹。

  “青枝,你真又忘了?”他认真起来似的,站正了身子,“忘了不要紧,听我说:我们成亲有四年了。”

  我愣住:“……啊?”

  他察觉到我放在小腹上的那只手,点点头,温柔补充:“有三个月大了。今天他乖不乖,有没有踢你?”

  原本我很确信自己这次什么也没有忘记,但被燕朝歌这么一说,又举棋不定起来。我不会真又忘了些东西吧?这次虽然还记得燕朝歌,但把途中的四年都忘干净了?

  在这四年里,我嫁给了燕朝歌,还和他有了……孩子?

  手底下的小腹虽然的确有些弧度,但摸起来软软的。我沉下脸,抬手就捣了他一拳:“你怎么不干脆说我们孩子三岁了?”

  满嘴胡言的燕朝歌躲开了,笑得直蹲了下去:“我就说是你胖了吧回来时老太太还真审问我是不是干了不明不白的事哈哈哈哈哈哈。”

  ——果然是唬我的。我松了口气,但同时又漫起来点不明不白的如鲠在喉,因为我笃定,燕朝歌不会娶我。

  但要论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燕朝歌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追溯起来,我现存的记忆也只到那天,一觉醒来之后这陌生的小茅屋入目。把我吓一跳的是燕朝歌推门冲进来,手上拎着几串翠绿的糯米团子,十分熟络地大呼小叫:“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没有红小豆的了,这几日清明正好吃青团,你吃就吃不吃拉倒。”

  或许是察觉到我神色有异,他仔细瞧了瞧我,“哎”的一声吐了个脏字:“你又把老子给忘了?没事没事,你等等我讲给你听。”

  他似是真认真地想了想,然后道:“我燕朝歌,昆吾弟子……是你的恩人。”

  事实上把我捡回来的并非燕朝歌,而是燕朝歌的奶奶,燕老太太。据老太太说,半年前我是倒在了门口,醒来什么都不记得,燕朝歌说隐约听见我说自己叫“枝青”还是“青枝”的,他就从此按“青枝”来叫了。

  我知道自己很健忘,与其说是健忘,不如说,我的记忆力差到了家。被救之后,我不但常常忘记被嘱咐的事,还又有过两次直接忘干净,记忆清空的状况。燕朝歌咬着竹签笑,说早习惯了。

  可我并不习惯。好在老太太说,我的病刚开始发作频繁,如今却渐渐少了,看来是要好。下了梯子来,燕朝歌把手中纸包抛给我,就去搬木梯归位。我撕开纸包,里面是几个裹着厚厚黄豆粉的糯米糍。

  燕朝歌就这点好,会讨人开心,回来手从不空着。我咬着糯米糍回屋里去,老太太已经扎上了新绢花,喜不自禁,显然也对这个礼物很满意。

  燕老太太曾是大户人家的闺女,本应该是配金钗的吧。我脑海中浮现出这么一句话。其实,燕家原本也是大户,可奈何到这一代只有燕朝歌一个独苗,又陡生变故,到头来只剩下老太太和燕朝歌。

  燕朝歌长得差不多了,忽然一心想要学道,老太太拗不过,祖孙两人也就散尽家财,换得燕朝歌被昆吾宫收入门下。老太太年纪大了,无处可去,跟着他来这昆吾山脚下落户,这才继而救了我。

  稍有一步之差,可能我就丧生荒野了。我正胡思乱想着,燕朝歌恰好也进屋来,我叫住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跟我去把枇杷收了,卖掉今年说不准还能搭个木屋起来。总住这草屋不是事。”

  茅草容易潮,老太太腿脚本就不太好。燕朝歌嘴里答应着,乖乖跟我出门。

  枇杷树是老太太自己栽的,移植过来第二年,已经挂果。我心想卖掉总能换些钱回来,雇几个木匠。树在后山,不到半个时辰就能走到,我随口和燕朝歌闲聊:“学道学得怎么样?”

  燕朝歌轻轻笑了一声,答道:“着实不怎么样。说句不好听的,老子而今连剑是怎么拿的都还不晓得。”

  我哭笑不得。燕朝歌是耍枪的,这我知道,他常常闲了就拿把银枪出来耍,耍得十分漂亮。谁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去那个昆吾宫,学道学剑都没什么长进,反而招惹了一堆师姐心疼他,常常找到山下来。

  老太太的枇杷树出落得格外高,挂果也挂得密,我一个人摘总忙不过来。好在燕朝歌腰软腿长,习武基本功也都在身,爬个树不在话下。见到满树黄澄澄硕果累累,他“啧”了一声:“哪有枇杷树长这么大的?”

  可它偏就长了这么大。山里鸟兽多,完好的熟枇杷稀少,许多都是被啄了咬了的。燕朝歌上树去,不太漂亮的就摘下来吃了,一边摘一边吃,一边吃一边往下吐果核,惬意得很。我在下面摘生得低的,摘下来就小心翼翼放竹篮里,生怕磕了碰了。

  头顶燕朝歌忽然惊叫一声:“青枝快看!”

  抬头,他手里拿着一颗枇杷果实,格外大格外黄,小灯笼似的。他献宝般冲我晃晃,颇为大方地说:“拿去吃!”

  我忍俊不禁,却踮脚也够不到,只能往上爬一段。燕朝歌也下挪来迎我,差一点就能触碰到那颗果实了,我莫名噗嗤一笑:“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我此生吃过最甜的一颗枇杷?”

  不知怎么,燕朝歌的手却猛然一错,我抓了个空,连忙稳住身子,却只听“刺啦”一声。

  我转头一看,后背一片白花花,竟是衣裳被树杈挂开了!天热穿得薄,我手忙脚乱想将自己遮住,差点摔下去。燕朝歌也一阵手足无措,胡乱将我扶稳,我揪住他的胸口:“衣服脱给我。”

  黄的青的枇杷果滚落一地。他的嘴角显然僵了僵,可下了地来,最终还是妥协了。他背对着我脱衣服,絮絮叨叨:“回去就还我啊,我只有这一件。”

  “……你穿了多久?”

  我接衣服的手僵了僵,特意将它凑到鼻子跟前闻闻,确实是燕朝歌的气味,还好,倒也不讨厌。我快快将衣服披上,一抬头,却愣住了。

  燕朝歌的脊背上,有三道狰狞的殷红伤疤。看起来是陈年的旧伤了,可不知为什么,可能是愈合时没好好照料,导致它直到今天都盘踞在青年光洁的脊背上,从肩头到腰际,像只奇形怪状的巨大爬虫。

  我轻轻抽了一口气,问他:“你这是怎么回事?”

  意识到我说的是他的伤疤,燕朝歌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你猜猜?想摸一摸也行。”

  我没理他,凑近了些,就着他的肩膀认真端详。燕朝歌侧身方便我看,戏谑地补充道:“不知你信不信,其实它现在还会痛。”

  我想,他说的有可能是真的。

  就算已经愈合也能看出,这个伤口太深太大了,当时,他一定快没命了。我有那么一点点心疼,问道:“怎么弄的?”

  “是我替人挡来的。看不出来吧?”燕朝歌保持着他伴随轻笑的、戏谑的语气,“是我挺喜欢的一个小姑娘,我拿她当好朋友,所以想也没想就替她挡了一下,好在她安然无恙。

  “受伤后我发高烧,好长一段时间都觉得混混沌沌。终于清醒过来时她却已经走了,消失了。我找遍每一个地方,证实她走得一点都不留恋,连张告别字条都没有留给我。”

  她去哪儿了?死了吗?其实,我还有冲动想要再问一句:那个小姑娘有可能是我吗?

  毕竟我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换句话说,我的过去可以是任何可能。但这些我都没有问出口。犹豫了一下,我只是说:“这伤要是好好养,不至于变成现在这样。”

  燕朝歌顿了顿,接着拉长了嗓音,以他特有的戏谑抑扬顿挫道:“好好养伤?没办法呀,你不知道,我醒来时发现——”

  他故意卖了个关子。我追问:“发现什么?”

  “发现什么?”燕朝歌这次答得顺畅了,他语速放得飞快,唱歌似的,“发现身处荒郊野岭,身边野坟一座。”

  我一怔,随即想动手揍他了:“……你编志怪故事诓我?”

  燕朝歌笑嘻嘻的,随便抓过我的破衣服往身上披:“我也没想你会信。快回去了,做了一整天体力活,现在只想喝碗热汤。晚饭有没有汤?”

  我从来分不清燕朝歌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大约是因为记性差,才到现在都不能看透他吧。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燕朝歌拎起竹篮就走,满满一篮子枇杷果晃得惊险十分:“这次我只待三天就得回去。你要不要跟我去看看?三天之后。”

  他说得颠三倒四。我愣了愣:“看什么?”

  “昆吾宫啊,”燕朝歌笑道,“老子的师门!”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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