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小说网 > 都市 > 《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完整版+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33章 让她改
最近天气是又躁又热, 在地里待一会,从脖颈到后背都是汗, 身上黏糊糊的, 一壶水不够喝,干活干到一半还得回去灌壶水过来, 水是直接从井里打上来的, 又冰又冷,喝起来痛快。
吴队长媳妇老早就看见田里的那个身影了,没办法, 陆志城的背影太好认了,地里就他一个弯腰还弯得漂亮的。
“陆家老二, ”她抹了把汗, 拎着壶过去, “你给你媳妇安排了啥活?我们这看仓库的还要一个人,一天两三个工分。”
两三个工分不多, 但也好比在家闲着好啊, 吴队长媳妇这人记恩, 帮了忙拿了菜又拿了钱, 她心里不踏实,这不想着陆老二媳妇还没下地干过活,她找个简单的活问问人家乐意不乐意干。
看仓库这活,怀孕的妇女都不一定会接,因为工分太少了。但说不定陆老二媳妇愿意呢?
城里的工作陆志城不打算现在过去,正好, 他同意了。
“婶子,先帮我留意着,我下午过来。”
吴婶子笑了,“行,那我等她过来。婶子送水去了,你忙你的。”
看仓库的活没人抢,啥时候过去都行。
她一离开,陆志城皱眉,往身后瞥了一眼。
葛春妮立马低着头,内心还有些窃喜他能发现自己。
没半会她又忍不住抬头,盯着他的背影,心里一下下冒着苦水和酸水,那眼神幽怨得似乎被抛弃了一样。
刚才听到陆志城竟然让他媳妇做看仓库的活,她心态一下就崩了。陆志城竟然这么宠那个城里的娇小姐?那看仓库的活多简单啊!直接拿着本子站在那就行,站累了还能坐着休息。
她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
陆志城从陆家收回五百块钱,陆志海的零花钱直线下降,导致他也买不起礼物送给葛春妮了。两三个星期以来,皮绳都不见一根。
葛春妮的皮肤好久没擦贝壳油,皮肤黑了粗糙不少。
她低着头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每到这个时候,她总能想到陆志城,想到他以前帮她干活的时候。陆志海不像陆志城,他从小在家里就没干过啥活,更别提替她干活了。
葛春妮因为最近受的苦,脑中陷入了死循环,打了一个又一个的结。
只是她这回一抬头,原本站在那的人不见了。
葛春妮捂着脸着急地四处看了看,才在右边那条路的尽头看到扛着锄头的熟悉身影。她想追上去,咬着唇又犹豫了。
陆志城慢悠悠扛着锄头,脚下步伐却不慢。
葛春妮这种自私自利,只有在遇到困难才能想起别人奉献的人,他还是离远点好,何况家里还有个随时能炸的。
还了锄头,陆志城今天回家早,途径晒豆苗那块地,地上铺满了水布,上面晒着密密麻麻的黄豆,看着齐齐整整非常舒服。
刚一进家门,乒乒乓乓,一个人影飞快闪进厨房。
陆志城目光转向屋檐下还在吱呦吱呦晃动的晾衣杆。
嗯?他抬头再次确认了一下。是真的。
宋明宝竟然把他衣服也给洗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厨房咚地一声,是有东西掉到地面的声音。
陆志城微挑眉,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慢吞吞洗手进了厨房。
“今天这么早?”他这看看那看看,问她。
“你吓我一跳!”宋明宝跳脚,像是干了坏事不想被发现,做贼样避开他的视线。
陆志城挽起袖子,露出一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他将水倒入锅里。
宋明宝那双眼睛跟着他的手在转,然后慢吞吞落在他的脸上,小心脏一跳一跳的。
还……还挺好看的,她自己嘀咕了一句。
“我给你找了个活,你明天跟我去上工?”
陆志城盖上锅盖,忽然说道。
宋明宝眼睛刷地与他对上,两秒后反应过来,指了指自己,差点吓得没站起来,“我去干活?!”
她一个读了高中的人,应该在厂子里或城里的其它岗位有个体面工作的,要让她在村里跟那些人一样下地干活?
宋明宝一听就接受不了。
她摇头,“不,我不去。”
陆志城盖上盖子,盯着她看了两秒,“那你准备吃什么?”
她刚要说话,陆志城就问她,“我知道你身上还有父母给的钱,但你总不能指望父母养一辈子吧?”
陆志城见她只会从父母身上拿东西,回家也不懂带东西回去,就知道这姑娘真的理所当然惯了。
这种习惯,一旦长期下去,准把人养坏。她现在还有救。
当然,他不会让她干太久的活,估摸也就能干个把月,到时候他要带她离开的。趁着这段时间,能改多少改多少。
吴婶子不来找他,他今天也要去找吴队长的。
宋明宝无力反驳,知道他说的是对的,但就是觉得没法接受,“不,我不去,我跟你们不一样。”
她咬牙死磕着不去,好似城里人去地里挣个工分会让她丢多大的脸。
说着,怕他像上回一样打她,宋明宝转身跑了。
两人的话题就这么断了。
陆志城没立刻追上去,他煮上饭,拨弄了两下灶下的火,这才去找她。
宋明宝一生气就喜欢把书翻得哗啦啦作响,这是她表达自己情绪的一种方法。
书上投下一片黑影,宋明宝立马撇过身,极力忍住了不抬头。
陆志城在她面前蹲下,宋明宝不小心望进了一双深邃而宽容的眸光中,见她看过来,他还笑了笑。
宋明宝心里好像有根东西崩断了。
她不自在地想移开目光,结果眼皮跟僵住了似的。
陆志城看着她的眼睛,直视她眼里的挣扎与未消的怒火。
“你知道,咱们村有多少城里人吗?”他很平静地问她,目光一直寻着她的眸子,让她躲闪不及。
宋明宝眨眼,嘴唇动了动。
不待她回答,“村里有一所知青院,里面的人都是城里来的,最近也是从镇里来的。”
“最远的,是京都来的。”
看仓库这活,怀孕的妇女都不一定会接,因为工分太少了。但说不定陆老二媳妇愿意呢?
城里的工作陆志城不打算现在过去,正好, 他同意了。
“婶子,先帮我留意着,我下午过来。”
吴婶子笑了,“行,那我等她过来。婶子送水去了,你忙你的。”
看仓库的活没人抢,啥时候过去都行。
她一离开,陆志城皱眉,往身后瞥了一眼。
葛春妮立马低着头,内心还有些窃喜他能发现自己。
没半会她又忍不住抬头,盯着他的背影,心里一下下冒着苦水和酸水,那眼神幽怨得似乎被抛弃了一样。
刚才听到陆志城竟然让他媳妇做看仓库的活,她心态一下就崩了。陆志城竟然这么宠那个城里的娇小姐?那看仓库的活多简单啊!直接拿着本子站在那就行,站累了还能坐着休息。
她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
陆志城从陆家收回五百块钱,陆志海的零花钱直线下降,导致他也买不起礼物送给葛春妮了。两三个星期以来,皮绳都不见一根。
葛春妮的皮肤好久没擦贝壳油,皮肤黑了粗糙不少。
她低着头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每到这个时候,她总能想到陆志城,想到他以前帮她干活的时候。陆志海不像陆志城,他从小在家里就没干过啥活,更别提替她干活了。
葛春妮因为最近受的苦,脑中陷入了死循环,打了一个又一个的结。
只是她这回一抬头,原本站在那的人不见了。
葛春妮捂着脸着急地四处看了看,才在右边那条路的尽头看到扛着锄头的熟悉身影。她想追上去,咬着唇又犹豫了。
陆志城慢悠悠扛着锄头,脚下步伐却不慢。
葛春妮这种自私自利,只有在遇到困难才能想起别人奉献的人,他还是离远点好,何况家里还有个随时能炸的。
还了锄头,陆志城今天回家早,途径晒豆苗那块地,地上铺满了水布,上面晒着密密麻麻的黄豆,看着齐齐整整非常舒服。
刚一进家门,乒乒乓乓,一个人影飞快闪进厨房。
陆志城目光转向屋檐下还在吱呦吱呦晃动的晾衣杆。
嗯?他抬头再次确认了一下。是真的。
宋明宝竟然把他衣服也给洗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厨房咚地一声,是有东西掉到地面的声音。
陆志城微挑眉,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慢吞吞洗手进了厨房。
“今天这么早?”他这看看那看看,问她。
“你吓我一跳!”宋明宝跳脚,像是干了坏事不想被发现,做贼样避开他的视线。
陆志城挽起袖子,露出一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他将水倒入锅里。
宋明宝那双眼睛跟着他的手在转,然后慢吞吞落在他的脸上,小心脏一跳一跳的。
还……还挺好看的,她自己嘀咕了一句。
“我给你找了个活,你明天跟我去上工?”
陆志城盖上锅盖,忽然说道。
宋明宝眼睛刷地与他对上,两秒后反应过来,指了指自己,差点吓得没站起来,“我去干活?!”
她一个读了高中的人,应该在厂子里或城里的其它岗位有个体面工作的,要让她在村里跟那些人一样下地干活?
宋明宝一听就接受不了。
她摇头,“不,我不去。”
陆志城盖上盖子,盯着她看了两秒,“那你准备吃什么?”
她刚要说话,陆志城就问她,“我知道你身上还有父母给的钱,但你总不能指望父母养一辈子吧?”
陆志城见她只会从父母身上拿东西,回家也不懂带东西回去,就知道这姑娘真的理所当然惯了。
这种习惯,一旦长期下去,准把人养坏。她现在还有救。
当然,他不会让她干太久的活,估摸也就能干个把月,到时候他要带她离开的。趁着这段时间,能改多少改多少。
吴婶子不来找他,他今天也要去找吴队长的。
宋明宝无力反驳,知道他说的是对的,但就是觉得没法接受,“不,我不去,我跟你们不一样。”
她咬牙死磕着不去,好似城里人去地里挣个工分会让她丢多大的脸。
说着,怕他像上回一样打她,宋明宝转身跑了。
两人的话题就这么断了。
陆志城没立刻追上去,他煮上饭,拨弄了两下灶下的火,这才去找她。
宋明宝一生气就喜欢把书翻得哗啦啦作响,这是她表达自己情绪的一种方法。
书上投下一片黑影,宋明宝立马撇过身,极力忍住了不抬头。
陆志城在她面前蹲下,宋明宝不小心望进了一双深邃而宽容的眸光中,见她看过来,他还笑了笑。
宋明宝心里好像有根东西崩断了。
她不自在地想移开目光,结果眼皮跟僵住了似的。
陆志城看着她的眼睛,直视她眼里的挣扎与未消的怒火。
“你知道,咱们村有多少城里人吗?”他很平静地问她,目光一直寻着她的眸子,让她躲闪不及。
宋明宝眨眼,嘴唇动了动。
不待她回答,“村里有一所知青院,里面的人都是城里来的,最近也是从镇里来的。”
“最远的,是京都来的。”
京都两个字,让她没忍住眨眨眼。
“有好些,是跟你一样的女孩,她们都是父母宠大的,吃的是跟我们一样的,干的是跟我们一样的活。”
“宋明宝,所谓的城里人和农村人的身份,不是你拒绝的理由,你看,她们都可以,你为什么不可以?”
宋明宝还差一点就被蛊惑了,她握着拳头转过头,不予置否的是,陆志城的三两句话像颗软绵绵的钉子,慢慢扎进她心里,不痛,但难受。
“劳动都是光荣的,不丢脸。”
“如果你不做,作为嫁进柳树村的一份子,你知道有些人会说你什么吗?”
宋明宝忍着不看他,却慢吞吞竖起了耳朵。
讲完道理,陆志城一步步刺激她在意的,“她们私底下悄悄开玩笑说,陆家老二娶来的媳妇是个城里人,结果啥都不会干,城里人还不如她们乡下媳妇,娇气的要命……然后也许你会成为她们奖励勤奋的儿媳妇吃个鸡蛋的理由。”
“她们才不管你是不是城里人,她们只会看你,是不是个干活的料。”
话至于此,陆志城没忍住抬手揉揉她的头,“试试,我给你找的活不累。”
宋明宝晃了两下脑袋,不满地瞪他让他拿开。
陆志城单手撑在床上,站起身,“饭好了,待会吃饭。”
其余的时间,留着她自己思考,他将将最简单的道理掰碎了递给她看,为的就是推翻她一直坚持的身份。
让她看看,其实她所在乎的东西,周围人压根不在乎。
旁人忙着想上一顿吃啥,下一顿的菜有没有油水,哪里会去想,谁谁谁是个城里人,竟然在地里干活。
有些她瞧不起的东西,试一试,也许没想象中那么糟。
干活这事他不逼她,逼了没用,不是心甘情愿的迟早会闹出事来。因而他足够的心平气和。
干活是次要,主要是让她知道生活的不易,伸手要东西不能要得太简单,要让她知道,她所看不起的人,是比她还要勤奋刻苦积极向上的人。
她本性不坏,反而是那些固有的坚持和十几年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她的行事习惯。
饭好了,门口依然没有动静,陆志城不急,他平静地摆好饭碗,他有信心。
前两天看见他衣服就眼露嫌弃的人,今天没人催她,她都能帮他把衣服洗了,又不自在地炸毛,怕他发现。
这不是正在改吗?
只不过,丈母娘和丈人养了个女儿,没想到却要他用余生来教,其实挺戏剧化的,但,感觉其实蛮好的。
陆志城在另一边坐下,门口很快有了动静。
她磨磨蹭蹭地进来,在他对面坐下,抱起碗慢吞吞地吃饭。
一直到午睡,她都没说愿意不愿意,也不愿理他。
出门时,听见身后的动静,陆志城淡笑。
“喂,我要去哪?”宋明宝绷着张脸,语气生硬。
陆志城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在她故装不耐烦的眼神中道,“去换一身包得严实的衣服,外头太阳大。”
宋明宝还不以为意,结果听他下一句说会晒黑变丑,转身就跑了,屋里乒乒乓乓的。
陆志城退到阴凉处等她。
或许是怕他不等她,这回出来,她气喘吁吁的,整个人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头上戴了顶小巧的草帽,也不知她是哪弄来的。
只不过,看见她露出来的脖子,陆志城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他还一直以为自己用不上。
“你干嘛?”瞧着他越走越近,宋明宝小心脏扑通一下,抬脚往后退,一说话,捂着唇的丝巾随着她说话的气息飘飞起来。
陆志城拉住她,“别动,我给你系个东西。”
宋明宝与他肩膀齐高,陆志城还得弯着腰,修长的手指几下给手帕打了个结,脖子也给围住了。
宋明宝一张小脸憋得通红,抬头看一眼就触电般地躲开目光。
陆志城坦然地直起身子,感情的事慢慢来吧。他能等,不急。
吴婶子在仓库那等半天,这事原本不关她的事,但谁让她是个操劳命呢。
听见身后的动静,她一回头就见陆家老二带着个全身上下包裹着只露半个脸的人出来。
吴婶子一时噎住了,这是干啥呢?穿成这样?有啥见不得人的?
陆志城拉着人过去,“婶子,”
她诶地一声很快反应过来,笑呵呵地道,“这是志城媳妇吧?”
宋明宝点点头,声音很小,有些犹豫,“婶子,”
吴婶子眼睛一亮,声音好听,她一下热情起来,“诶!”
她看向陆志城,“志城啊,你有福气啊。”
陆志城笑了笑,“麻烦婶子了,待会你告诉她具体该怎么做。”
“说啥麻烦不麻烦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一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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