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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霸总的替罪羔羊13

月之熙 14304字 2022-12-25

  南山在开泰之初就存在,当时别说白山城,方圆几千里都是人迹罕至。

  这座山有灵,原本连绵的几百里通称为南山,后因古国分裂融合再到统一后的各市分区,南山逐渐行成了如今的畧山,荆山,伏羲山,百鸣山。

  而如今的南山只余下一个主峰,处于这四座山中间的聚灵之地。

  如今的南山半晶透半发白,隐于常年不散的山雾,山底悬空,不被外人所知,南山上的动物几千年来修成精的不在少数,早已形成制度,自有一套规矩,比大华夏的管理还要成熟千百倍。

  作为南山最凶猛的地狼,周恒其实在周朝就已经结丹,不过在那个战乱年代,妖与妖之间也不太平,人与妖之间达成同盟,再与其他的人和妖对战,无所谓好坏对错,不过是为了霸地盘争资源为后代谋略。

  而周恒和父亲争的是:光明。

  地狼,是长期生活在黑暗里的,一旦站在光明的地方比狮子老虎都要凶猛残忍的生物。

  殊不知,他们不过是想从黑暗里走出来,站在阳光普照的地方罢了。

  但是,仅仅如此,偌大的南山就算空出再多山头也容不得他们,于是,他们只能变得比狮子老虎还要凶猛残忍。

  公元前242年,朝歌之战,父亲死在那场战役里,而周恒身受重伤。

  秦王好战但记恩,把周恒和他父亲得遗体送回为他们在南山建的酷寒宫,当时那座山头,只留下追随父亲的几个妖和秦王派去的将士守护。

  秦子荣、秦堃还有南山当下管理者周字怀的祖辈们就是父亲的部下。

  当时的南山还连接地面,后来随着周恒沉睡在酷寒宫,他超乎寻常的聚灵体把周边山脉的灵气和月光灵气吸引过来并融合凝聚在这座山脉后,这座山也随着修灵而逐渐脱离地面。

  稍有慧根的动物趁南山浮空前纷纷投奔。

  之后随着秦王称霸到秦国覆灭,不知道第几任守山的将士们下山斩断与南山与地面相连的根脉,归乡。

  久而久之,南山就成了传说。

  九年前,沉睡了两千多年的周恒终于苏醒。

  两千多年来,南山上有多半动物都是靠周恒的吸灵体修为,周恒苏醒,整个南山为止沸腾,无不尊称一声恒爷。

  在山上休整一个月,了解了下当今社会,周恒牛逼轰轰的下山了。

  山下虽然没有王位继承,但有他爹的忠臣为他打拼,从周朝到今已是白山市首富,当年就约定,他何时醒何时继承。

  周恒独来独往惯了,也不轻易予以信任,却不料刚入白山城,灵力就失控化为地狼了。

  他的毛是银色的,在夜里发光,为了掩盖身份,他把背上的毛变成普通的黑色。

  那几年白山城的狗肉火锅不知怎地火了,外地游客争相跑来尝鲜,相关政府部门还没来及采取行动,白山城的流浪狗惨遭猎杀。

  周恒进城没多久就被狗贩子盯上了,但狗贩子也不敢正大光明的猎,动物协会也不是吃闲饭的,他们一直跟周恒进到一个后巷。

  对方两个男人,个子不高,就算是十个,别看周恒没灵力了,也不在怕的,但对方太过谨慎,周恒看这现代化城市昼夜不分没有防备,他们觊觎周恒个子大在离的很远的时候就先朝周恒射了两针麻药针。

  药劲很大,还是两针,也就是周恒,还能和对方搏斗一番,但最终背上挨了一刀趴下了。

  “操,这么大,比藏獒都他妈大,这是什么品种?”其中一个狗贩子走过来,近一步看清周恒的本体体型,准备再给他来一针麻药。

  慕容青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站在巷子口,背着光,有些清瘦,背上斜挎着个背包,发飙时的声音也清隽悦耳的紧:“你们干什么呢,放了那条狗,否则我报警了。”

  周恒块头大又已经倒下,在当时大概能卖不少钱,就算慕容青发现对方也没有要放过他的意思。

  那两个狗贩子,一个说和着去堵慕容青,一个朝他扬起枪,就在他以为自己一只千年大妖竟要死的这么窝囊的时候,慕容青已经出手打倒第一个人,很快跑来制止住第二个。

  慕容青高中才开始学散打,虽然劲力不足,但速度还蛮快,对付这种小瘪三绰绰有余。

  那时,救人的慕容青,身手伶俐,衣袂飞扬,在周恒眼里帅到爆炸,每一个动作都刻在他的脑子里,这么多年,分毫没忘。

  两个小瘪三跑了,慕容青蹲下来看了下他的伤口然后在他鼻子上探了下,松了一口气,接着把他拖到垃圾箱旁边。

  当慕容青转眼四处张望的时候,周恒当即知道慕容青这是准备找东西把他盖一下,并不准备好人做到底。

  如果是以往,周恒绝不强求,他伤的不算重,缓一缓便能离开。

  可是,慕容青身上传来的好闻的青草薄荷香,夜色和眩晕中,那张有些看不清的俊逸温绻的脸,还有带着青草薄荷的好闻气息,让周恒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接着他做出一个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慕容青把报纸盖在他身上的瞬间,他扭过头伸舌头舔上慕容青细长白净的手指,然后发出低低呜呜的哀求声。

  他还是有点手控的。

  接着他看到慕容青的手在半空中顿了顿,但是,没一会,他还是起身离开了。

  周恒失望的闭上眼,看着慕容青走回巷子口,捡起丢在地上的背包。

  可是,不多时,就在周恒快要在麻药的麻痹下坚持不住合上眼睛的时候,他突然被温柔的抱起,抱进那个带着青草薄荷香的怀里。

  “操!”他听到慕容青气喘吁吁的咒骂声,嗓音依然好听的紧:“这到底是狗还是猪啊,呼!”

  周恒咧咧嘴,那一刻,他本该生气,反应过来后自己已经用了最后的力气仰头舔了下慕容青诱人的下巴尖,一副狗的摇尾乞怜样。

  之后,慕容青抱他上了一辆出租车,去了宠物医院,包扎过后又做了清理打了疫苗,在宠物医院等着他迷迷糊糊挣了挣眼,确定他没事才带他回家。

  到家已经凌晨两点了。

  慕容青家境还行,加上他没毕业就拍过几部小网剧有些积蓄,当时不满二十一岁的他已经在白山城买了一套七十平的两居室。

  屋子很干净,只有慕容青一个人的味道,除了几株茶花还种了几盆驱蚊薄荷,和酷寒宫味道有点像,这让周恒很放松。

  慕容青到家后把周恒放在沙发前的地毯上,自己则去洗澡。

  等慕容青围着浴巾从浴室出来,周恒已经靠灵力把体内余下的麻药驱散了,他不仅把慕容青的脸看清楚了,也把慕容青的白胸细腰和大长腿也看了一遍。

  从此爱的一发不可收拾。

  不得不否认,他是只颜狗。

  不过,慕容青并没打算长期收养周恒。

  三天后,周恒好的差不多了,慕容青带着周恒打了第二针疫苗后,就联系同学给周恒找下家,并把周恒的‘狗’图发给同学。

  装了三天高冷的周恒一下子憋不住了,抓耳挠腮想方设法的对慕容青献殷勤,叼鞋舔.脚撒娇打滚卖萌什么都干,把爷气丢净了,甚至咬着抹布擦地板。

  每次干完这些事,周恒都觉得丢脸后悔,但是……

  一直干到第七天。

  第七天,家里来了个不速之客。

  那人穿的得体大方,一身高定,来时抱着一大捧昂贵的金片玫瑰,看上去翩翩公子的模样。

  可是,坐在客厅里温眷的对慕容青诉完爱语,又威逼利诱一番,仍被慕容青坚决的拒绝掉,接着就撕开面具了。

  那人直接扑向慕容青,慕容青当时不防那人也是个练家子,手刚伸到桌面拿到刀子就被那人打掉了,接着就被那人推倒在沙发上。

  不过,那人身子还没压上去,就被窝在阳台的周恒窜过来两蹄子蹬飞了。

  慕容青也迅速反应过来,弯腰捡起地上那把刀,心里的慌劲儿还没消除,却看见大狗对躺在地上那人的头部张大嘴怒视嚎叫,仿佛下一刻就要把对方撕吃:“狗子!”

  “罗先生。”慕容青的声音,原来也可以冷的刺骨:“这次我就当什么也没发生,再有下次,我要了你的命!”

  那人当时还不在怕的,要起来,直到周恒前蹄摁住他的肩膀,口水顺着他的长獠牙滴到他脸上,眼睛微眯着怒视着他,似乎在等他给主人答复,那人看进周恒的眼里,身体当即颤抖起来,喉咙噎了噎:“知、知道了。”

  把那人赶出门,慕容青泄了一口气把刀扔在水果盘里,坐了下来。

  他在家没有太讲究,穿的是到膝的短裤,刚才刀子被那人打掉后刀尖刮到了他小腿肚,此时血顺着小腿流到脚踝,滴在拖鞋里。

  周恒鼻子很灵,他闻到血味立马就过来了,慕容青还在恍惚着,他已经蹲在他腿边伸舌头舔舐他的伤口了,边舔边发出动物本能的呜咽声。

  伤口不深,两厘米左右,但周恒心疼的恨不得杀了刚才那人。

  慕容青本来嫌他脏,要收回的手却因为周恒的呜咽声僵住了。

  好一会,慕容青捏着周恒的大狗嘴抬起他的脸,眯眼看他的脖子。

  周恒毕竟是慕容青捡回来的野狗,慕容青怕他伤人,第二天就去买了狗链子给周恒拴到阳台了,所以他这会是在检查周恒的脖子。

  周恒用了点灵力,但脖子在挣脱的时候还是留下点勒痕,慕容青翻开它脖子上的毛查看后看他无事,便放下心来,摸摸他的狗头,一副失落的样子说:“算了,舀子说了你这种杂品种城里没人愿意养的,块头大长得丑吃得多蠢笨还不好教养,看你这么爱干净的份上,就不把你丢乡下当看门狗了。”

  周恒瞠目结舌:“……,……,汪!”

  接着,他看到慕容青笑了,温柔的他想哭。

  好看死了!

  后来,隔了一年,周狗还没上位,就把那个罗先生整的倾家荡产了。

  周狗真的吃很多,还坚决不吃狗粮。

  他体型太大,相处两周慕容青发现他还是听话才敢带他去小区溜溜弯,还拴着狗链子怕他咬人,也常被别人批长的丑,搞不清品种,理所当然的成了小杂种,净给慕容青丢脸。

  慕容青当时正是消沉期,没毕业的时候接戏不断,临近毕业反倒没戏可拍,一半是拜罗先生所赐,一半是慕容青太有原则。

  这就是娱乐圈,越淌水越深。

  慕容青无事可做,偶尔客串,剩下大把时间就常回济县和父母团聚,但周狗不被允许带上车。

  慕容青就把周狗寄养到宠物店,可谁知寄养一次,周狗病一次。

  慕容青当然不知道周狗是去调查自己被堵杀是有人刻意为之还是巧合,过分消耗灵力的后遗症。

  慕容青手里积蓄购置房子花完了,在却收养周狗的第三个月给父母要钱买了辆车,只为回家的时候能带着周狗。

  慕容青一开始没打算养周狗,便没给他起名字,就狗子狗子的叫,后来叫习惯了,自此三年,周恒的名字,就叫狗子。

  从那时起,周恒就知道慕容青其实是个善良心软的人。

  所以他追求慕容青时,他知道慕容青一定会被感化。

  他和慕容青谈恋爱了,慕容青即便对他淡漠疏离,他也毫无保留的倾注全部的温柔来爱他。

  对周恒来说,他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和慕容青在济县的时光。

  清晨,陪慕容青从山脚爬到山顶,在慕容青看日出的时候,尽情在慕容青怀里撒娇,舔他的下巴和手心,这时候的慕容青格外温和。

  中午,围着慕容青在厨房打转,他知道慕容青做饭的时候,总会单独给他做一份炒香肠,他切菜的手是视觉盛宴,他做出的饭是人间美味。

  山里蚊子多,慕容青难得的会让他进他的卧室,睡在他的床边,在慕容青困极打小呼噜的时候,他偶尔还能偷得一泽香吻,在慕容青心情好的时候,早晨他还能跳到床上,装二哈舔他的脸。

  因为贪恋慕容青,所以,他在南山做两千多年的爷,却心甘情愿在慕容青身边做三年的狗。

  而且,如今回忆起来,依然觉得那三年是他狼生最美的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  周狗今天又学到一个土味情话:

  周狗:青哥,咱们来个快速问答,回答错了要让我亲一口。

  慕容青:嗯哼。

  周狗:你左手有几个手指?

  慕容青:5

  周狗:你有几只眼睛?

  慕容青:2

  周狗:你有几个嘴巴?

  慕容青:1

  周狗:嗯,我也爱你,我的青哥。

  .

  熙熙:我也爱你们,我的读者大人们,可以的收藏本文和熙熙作者专栏吧,我们长长久久的互相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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