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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番外一 应先生的生平

毛肚好吃 18883字 2022-12-21

  关于喜欢这件事,其实大多时候都是说不清楚缘由的。

  有人觉得它应该干净纯粹,不受外界的污染,若真是掺杂了什么东西在里头,那就不叫喜欢了。可池应先不这么觉得——他觉得喜欢,无关乎从何而起,因何而生,往往在察觉到“喜欢”的时候,人已经不可自拔了。

  池应先被舅舅舅妈养大的。

  这是表面上,实际上说他是一个人长大的也不过分。池应先的父亲是摄影师,母亲是编剧,他们在某次出行中,因飞机失事而骤然离世,留下年幼的池应先一个人。他尚且有地方可住,舅舅舅妈虽然对他不太上心,但也没做出什么出格举动,遗产还是好好的给他留着,负担他的生活起居。

  对于幼时的池应先来说,在那之后,世界就是晦暗无光与无垠的孤独。

  在学校的时间里他安静得像个哑巴;回到家之后,他也没有任何机会与人交谈。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池应先一回家就会打开电视,让这个气氛压抑得令人难受的家,有一点点其他的人的声音。

  他就那么坐在电视前,整个家里只有屏幕发出来的幽光,和剧中人说话的声音。

  ——然后他就看见了原以宵,看见了《乔城瀑布》。

  老实说,当时的池应先才八岁,压根看不懂这样的文艺片。可电影的魔力,大约就是在此,即便他无法看懂其中的深意,无法读懂台词里潜藏的东西,他仍然会被吸引。

  池应先懵懵懂懂地看完,唯一记住的是男演员的脸,和当时的心情。

  《乔城瀑布》的冗长沉闷,他独自在家的感觉,也是那样。

  九几年的电影频道,偶尔会放些重复的电影,会把许多年前的拿出来再放。起初池应先只是频繁看到那个男演员的脸,在数次看见饰演人员表之后,他才记住“原以宵”这个名字。

  人的依赖心很可怕,在“原以宵”这张脸、这个名字反复出现后,池应先逐渐开始期待原以宵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爱慕便由此而生,个中的复杂,连他自己都说不明白。

  事情就有这么奇妙,在当时的池应先看来,原以宵这个只存在于电视荧幕上的人,竟然是唯一能让他感觉并不孤单的人。然而他的人生,真正的转折点,大概还得是遇见乌澜的父亲——当时还在娱乐圈名气平平的男演员乌维。

  零几年初成少年的池应先,早早的有了个目标:他想当演员,想用自己这双眼睛,看到现实中的原以宵。其实那时候原以宵已经去世了,只不过池应先对网络没有兴趣,对娱乐杂志周刊也毫无兴趣。九七年辞世的原以宵也早不算话题,他还以为只要他想办法成为演员,就肯定能见到这个他爱慕已久的男星。

  机会来得很凑巧,在池应先的学校附近,有个剧组在拍摄新的电影。那是池应先第一次看到幕后的事,他站在围观的学生堆里,看得忘乎所以,到天黑了也没挪动腿。也就是那天,从小长相拔群的池应先被导演猛地看中,问他愿不愿意来这部戏里演个群演。

  当时的娱乐圈还没有“流量小生”一说,想要在圈内生存,靠得都是实力。光是一张好看的脸并没有用,还得看看天赋。

  池应先当然是欣然接受。

  而乌维就是那部戏的主演。

  他看池应先一见如故,池应先对他也有种敬佩。对于池应先来说,乌维是真正的演员,是他的前辈,在他们不多的几次交谈里,池应先说:“维哥有和……原、原以宵前辈……一起拍过戏么。”

  乌维愣了愣,片刻后又觉得这并不稀奇:“你是原以宵前辈的粉丝?”

  “嗯……”

  “我没有和前辈合作过,倒是有幸被指点过。”乌维道,“可惜,前辈英年早逝,我也没有机会和他对戏了。”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池应先当时就愣住了。

  父母辞世后,池应先再没有像那天一样悲哀过。他下了戏回家,在漆黑的房间里,倒在床上的瞬间,眼泪就往外冒了。那像场迟来的祭奠,他哭得肩膀颤动,到最后无法抑制地哭出声。

  就是突然察觉,长久以来执着的事情,这辈子都无法如愿了。

  那部戏杀青的时候,乌维问了他,想不想当演员,池应先犹豫着点了头。他想当演员,是想见到原以宵;然而这已经是个不可能实现的愿望,他竟反倒不知道自己想不想演戏了。乌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笑了笑塞给他自己的名片,说不着急,想好了再找他。

  也就是那之后,池应先买了原以宵所有的DVD。

  他将那些电影看到每句台词都烂熟于心,看到闭上眼就能想起原以宵说那些话时的神情。他太喜欢原以宵了,喜欢得无法自已。那时他没考虑过这种难以定义的感情会持续多久,也完全没想过到他临近三十,对原以宵的狂热都未曾熄灭过。

  池应先的第一部 参演结束后过了三个月,他拨通了乌维的号码。

  乌维在得知他家的遭际后,也不知是因为心疼还是因为欣赏他,对他好得不行,说像他师父倒更像他的亲人。也就是从他一脚踏入演艺圈后,他的人生才重新有了颜色。

  他从跑龙套开始,慢慢能接到一些有台词的路人角色,再到后来凭借出色的演技和长相,有了男四、男三。到他高中毕业时,他凭借这些履历进了电影学院,开始更加认真地对待这份事业。

  在工作与学业之余,池应先唯一的爱好就是搜集所有有关原以宵的东西。从上过封面的杂志,到有他访谈的周刊,还有他所有的电影,精准的、简装的、有签名的……只要看见这个人,看见这张脸,就能让池应先紧闭的内心充满柔软。

  再往下——

  他就遇见了黛凡,像是上天给惨淡的前半生,一份最好的弥补。

  池应先一开始是讨厌黛凡的……他讨厌任何走捷径的人,尤其是在娱乐圈这滩浑水里,像桐友清那种走捷径的基本等于常态。在池应先的眼里,黛凡也是这样的类型,空有一副皮囊。

  就他这样的,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说原以宵的不是?

  那天晚上池应先乔装打扮去看《落日》时,差点被前边那个男人的话语气得骂人。

  可当他开口,对方转过头来时,那双幽绿的眼睛怔住他了。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在池应先看到那双眼睛的时候,脑子里竟然闪过许多年前,在小小的电视屏幕里,第一次看见原以宵的脸。那是个特写的镜头,原以宵的眼睛就那样直勾勾地透过屏幕,看着他。

  但仔细看就能看出来,这双眼睛和原以宵并无相似,那一瞬间的念想就像是池应先的错觉。

  可那是双非常漂亮的眼睛,这毋庸置疑。

  后来再想起那天晚上的黛凡,池应先才知道,那不是错觉,那就是真相。

  “醒醒呀,快醒醒,我迷路啦……”

  熟悉的声音把池应先从梦里叫醒了,他睁开眼,窗外蓝天白云,阳光正好。他往旁边看过去,能看见轮廓被阳光勾勒得耀目、正抿着嘴表情无奈的黛凡。

  哦对,他们正在国外,黛凡在开车,而他不小心睡着了。

  之前和黛凡说很可能他们会受邀去罗纳电影节,但池应先预测失败了。他倒是凭借《王座之阶》在西方有了点影响,也去参加了罗纳电影节,但很可惜,同行的并不是黛凡。

  所以他们就好不容易排开了档期,兑现当日说的话——出来溜达旅游了。

  刚巧黛凡要和他哥哥回家一趟,于是他们现在就在意大利,在黛凡回过家见父母后,他们就开车在外面闲逛了。

  “嗯——”池应先伸了伸拦腰,终于清醒过来,“我怎么睡着了。”

  “大概是我开车开得太好了吧,”黛凡笑着道,“平稳,对吧。”

  “……那现在是?”

  “迷路了呀,”黛凡说着,车越开越慢,眉头拧成麻花似的紧盯着导航,“我往这边应该能到那个店呀,要不然我打电话问问我哥……”“不用了。”池应先连忙拒绝——虽然黛涵已经接受了他们在一起,但每每看见池应先的时候,脸还是挺臭的。按照黛涵的性格,要是知道黛凡迷路,绝对不是自己亲自来,就是派秘书来。

  他们俩好不容易排出时间来享受二人世界,他才不希望有人在。

  池应先看了看导航,说:“停车吧,我来开。”

  “哦,好呀!”

  他们俩在路边停了车,交换座位。黛凡不用开车,就忙着看外面的风景,还伸手从后座拿了坚果零食出来,一边吃一边说:“你刚才做梦了啊?”

  “嗯?”

  “我听见你叫我名字了。”

  “…………”

  黛凡看向他:“你猜你叫的什么?”

  “……什么?”

  “你叫的‘阿宵’。”黛凡猛地凑近,一脸坏笑道,“你是不是特别想叫我‘阿宵’啊?这称呼只有釉釉叫过哦。……不过你想叫也可以呀,你叫一个试试?”

  “我没有……”

  “嚯——”黛凡的坏笑更加过分。大约是池应先不自在的神情太可爱,黛凡忽然就凑过去在他脸上“吧唧”了一口。池应先慌得要死:“别,开车呢。”

  “哈哈……”

  他们正说着,车经过一处教堂,十分漂亮。黛凡瞬间就被吸引了目光,看着教堂前面正拍照的两个男人。他们高高瘦瘦的,都穿着白色的燕尾服,好像……在拍结婚照。

  直到车彻底开走,再看不见那边之后,黛凡才收回目光。

  他忽然说:“应先生,我们去结婚吧。”

  “……???”

  “走吧,现在就去!”黛凡一脸兴奋道,“我还没有结过婚呢!要不要去?”

  池应先一脚急刹车,车子就在半道上停下了。他拿起手机疯狂操作,黛凡凑过去看:“干嘛,你都不回答我。”

  “查流程。”池应先红着脸道,“你想好了么,一时兴起容易后悔。”

  这刹那黛凡忽然变得很认真:“我所有的一时兴起,都曾想过千百次。”

  第108章 番外二 黛涵和洛森(不是你们想的那种哥哥!)

  “……涵涵,好不容易抽时间来陪我喝酒诶,”洛森握着高脚杯,说话口吻挺委屈,但表情却是一如既往的浪荡样,“你至少把你的西装脱了吧。”

  黛涵没理会他,垂着眼帘好像在想自己的事。

  他平常穿惯了西装,哪怕是出来消遣,他也依旧是这副装扮。而现在是深夜一点,百乐影视的大楼里就只剩这一间办公室还亮着暖黄的灯,黛涵坐在沙发上,表情严肃得像来进行地下生意。

  “说起来你的品位真是,一天到晚都穿西装你不嫌难受啊……”洛森又道,“来,快安慰安慰我,我失恋了!”

  听见这话,黛涵终于有了点反应。

  他无奈似的端起桌上的酒杯,小小地抿了口:“……别叫我涵涵。”

  “叫涵涵亲切呀,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洛森说着仰起了头,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思索起来,“几年了?”

  洛森总这样,他漫不经心的口吻里藏着只有黛涵能接收到的讯号。换了白天这话黛涵也不会理会,可现在,就着暖黄的灯光与深夜时分的气氛,黛涵沉声回答了这个问题:“……是十年零四个月。”

  “你看,你明明记得很清楚嘛。”洛森得意地笑起来,仍握着酒杯,蓦地站起身,往黛涵身边一坐:“快来安慰安慰我。”

  “……安慰你什么?”

  “安慰我失恋啊。”

  黛涵斜着眼看向他,好像终于放松了点似的,说:“你一年失恋百八十次,次次都要我来安慰你么。”

  “如果你次次都来安慰,我可以一年失恋三百六十五次哦。”

  ——从年少时他就这样,跟谁说话都这么语带撩拨。不少单纯的家伙都死在洛森这张花言巧语的嘴上,除了黛涵。

  “别拿那套对付我。”

  黛涵终于放下酒杯,原本早已经习惯了的西装,在洛森点明后居然让他觉得有些拘束。他将西装外套脱下,随意地搭在沙发背上,又松了松领带。

  洛森调笑着更凑近了点:“……你这次回国,是不是为了我啊。”

  “不是。”

  黛涵身体前倾,抓过桌上洛森之前随意扔着的烟盒和打火机,动作利落地给自己点上一根。洛森笑嘻嘻地看着,等他把东西放回去后,直接上手从黛涵的唇缝间把烟抽走了,转手就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男人早习惯了这人的神经病,并不生气地又拿烟。

  黛涵戒烟很久了。

  从洛森回国后,他就把烟戒了。

  事情的开端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之前,简单来说,他们是大学时候认识的。黛涵出生在意大利,长在意大利;而洛森作为一个纨绔子弟,想逃避家里的人的约束,跑去了意大利念大学……然后他们就认识了。

  他们的相识毫无新意,但相知却显得奇妙——洛森是个爱玩的,几乎是第一眼见到黛涵就疯狂想拉他下水,一块儿当那种惹人厌的富二代。

  年少时的洛森比现在穿得更花哨,可是他生得好看,不笑的时候有股书生气,一笑起来就是成了精的骚狐狸。洛森换对象跟换衣服一样勤,几乎来者不拒的,无论是意大利风味还是中式帅哥,他只要兴趣来了,统统都下手。

  黛涵就是他下过手的其中一人。

  “其实我也知道啦,你为了你那个宝贝弟弟嘛。”洛森故作无所谓地说,“大学时候就是,每次回绝都说回家陪弟弟,我都怀疑你们兄弟俩……”“少说点。”后面的话被黛涵堵了回去。

  他们鲜少有这样相处的时候,大部分情况下洛森的邀请场合都选在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腐烂地。也正因为如此,黛涵在结束一天的工作后,会应了他的邀约,过来百乐影视的公司大楼。

  洛森勾着嘴角笑,拿起洋酒也不顾黛涵杯子里还剩着,就替他再倒了一杯。

  “好吧,我承认我是骗你的,”洛森说,“我就是想见你了。”

  这次黛涵没再让他闭嘴,而是拿起酒杯自顾自地跟他碰了一下。玻璃杯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黛涵仰起头,一饮而尽。

  他刚放下杯子,肩膀上忽然一沉——洛森半个身体都倚在他身上。

  时间再往回转转,面对洛森的蓄意勾引,黛涵一开始是动过心的。也不算是矜持,他只是不习惯那么快让谁进入亲密距离,除了他那个不听话的弟弟以外,他就从没想过再跟谁走近一点。

  然后洛森这个无耻之徒就飞快找下家了。

  下家再下家,他从“永不空窗”进化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们在一起过么,没有。

  虽然没有,但洛森曾好几次明确对他表示过“喜欢”、“爱”,因为他那种轻佻的口吻,这两个词也一并显得像轻浮玩笑。再后来,大家都不是小年轻了,这些话就沉寂在记忆长河里,洛森开始以“老朋友”自居,动不动就勾肩搭背。

  ——如若明知道对方就是个感情player,还会往下跳么。

  ——会。

  “洛森,”中间有了短暂的沉默,黛涵没有拒绝这种亲昵的接触,反而沉声开了口,“……你玩到什么时候才会腻。”

  如果这时候有人经过,肯定会吓一跳!黛氏的老总松着领带,看上去有些衣冠不整地坐着,而这栋楼的主人软绵绵得像没了骨头,紧靠在他肩头。洛森虽然吊儿郎当没个正行,但他在大部分人心里还是属于包养小明星的混账老板,而不是被老总包养的小可怜。

  听见他的话,洛森嘴角勾得更甚:“……我早就腻了。”

  他本来是背靠着黛涵,头抵在他肩窝,看着天花板。在他说完这句后,黛涵忽然更往后靠了靠,洛森猝不及防地滑下去,直接躺倒在黛涵怀里。对方刚好垂着头,明显是刻意为之,两个人的目光就这么对上。

  他们认识得是很久,但真真正正相处的时间,就只有大学四年。

  后来洛森从意大利又跑去了美国读研,再后来洛森就回了国。在空缺的时间里,他隔几个月又会去意大利看看黛涵,然后又悄无声息地溜走。

  确实是老朋友,且是亲过的、做过的、不正常的老朋友。

  “其实每次我跟你讲在一起都很真心啊,是你从来不相信我而已。”洛森注视着他的双眼道,“你别看我跟小明星混在一起,有时候也是应酬啦。”

  “你自己信么。”

  “不信,哈哈。……你真的很了解我,难怪我对你这么着迷。”

  说出来这件事在黛涵心目中约等于耻辱——他的第一次体验,就是和洛森。

  他不知道对方为何能那样若无其事的勾引,更不知道为什么在事件过后洛森还能跟他玩好朋友游戏,继续物色新的目标。他们唯一的默契是,谁也没再提起过那个荒唐的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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