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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抛妻弃女的渣男?

凔溟 14403字 2022-12-12

  李煦有很多事情要和新上任的宋大人沟通,因此就留在了郡守府,寇骁不可能一整天陪着他,见他开始和宋望说正事就先离开了。

  宋望瞧着两人分别前那依依不舍的场面有些牙疼,他从不知道两个男人相互爱慕居然也能如此腻歪,看得出来,这两位感情是真的好。

  他忍不住打趣了句:“寇将军看着冷冰冰的一个人居然能如此柔情,王爷御夫有术啊。”

  李煦从来没觉得寇骁有冷冰冰的一面,最多偶尔有点霸道而已,但作为一名少年将军,寇骁如果不用冷硬的铠甲包裹自己,又怎么能令人闻风丧胆呢?

  他笑了笑,说:“不是本王御夫有术,而是人有了感情就会想对对方好,宋大人有妻子吗?”

  宋望眼神有些空,像是在回忆,李煦还真没了解过他的家庭状况,但算年龄,宋望应该是连孙子都可以有的人了。

  “下官十五定亲,十六成亲,十八生子,贱内一共给下官生了两子一女,后来……下官二十五岁那年纳了个妾,也不知从哪天开始,夫妻之间就再也没有话说了,她宁愿带着子女在老家侍奉老人,也不愿意与我一起在外为官。时间长了,似乎也没什么感情了,直到某天听到她病逝的消息,我才发现多年没有收到过她的只言词组了,连她死前最后一面也没见上。”

  李煦不置可否,这时候的男人三妻四妾是常态,尤其是富贵人家,没几个漂亮的妾室就跟走出去没面子似的,娇妻当然也好,但好过了头几年,有几个能熬过一辈子?

  别说这里,就是在二十一世纪,出轨的劈腿的,养小三小四的他见得多了,有的女人能忍受有的不能,在现代,女人可以离婚可以分家产,在这里,她们能有什么退路呢?

  他似笑非笑地问宋望:“宋大人果真不知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爱与你说话的吗?”

  宋望愣了一下,然后扶额叹了口气,脸色有些难看,不过到底过去太久了,他就算心怀愧疚也有限,李煦也不想管他的家务事,只说:“竟然你子女都在,可要一起接到南越来?”

  宋望来南越时只是打算看看的,没想到自己会常住这里,犹豫片刻后说:“举家搬迁不是件小事,等下官写信回去问问吧。”

  李煦也就不再说什么了,他只是觉得一家人就该待在一起,长期分居两地,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都不会长久的。

  寇骁一身红衣骑马走在路上,路上行人不多,就像他说的,发生昨天那件事,大家今天都自觉待在家里,等官府上门核实身份。

  这两年大家已经习惯了和官府的人打交道,每条街还有街长呢,看到衙役上门也不觉得害怕了。

  大家如今看到寇骁也没那么害怕了,战争年代,寇骁确实杀了不少人,这两年就算有战事也都隔绝在城市之外,百姓们都是健忘的,看不到就以为没发生,加上李煦不断给寇家军做正面的宣传,如今寇骁在民众眼中就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当然,他更大的名气是他以男子之身嫁给了顺王,虽然没人当面喊他王妃,但路人看到他都免不了会露出微笑。

  “寇将军,恭喜您新婚快乐啊。”有胆大的路人朝寇骁作揖道贺。

  寇骁大方地朝对方拱拱手,其他人见他这么好说话,就知道他心情奇好,不过也是,能和心上人喜结连理,谁心情会不好呢?

  在昨天之前,大家还在替他伤心呢,哪里敢想这两个男人会当众成亲,虽然王府对外的公告中并没有指明王妃的身份,但百姓们不瞎,也心知肚明这是不能对外明说的事情。

  “寇将军是要去军营吗?”又有人问道。

  “对。”

  “寇将军穿红衣真好看,像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寇骁:“……”若不是新婚,哪个男人会成天穿大红衣裳,没认识李煦前,他的衣裳都穿的很随便,以耐脏耐磨为主要特色,认识李煦后,才开始注意打扮,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发现,人靠衣装这四个字还是非常正确的。

  寇骁加快速度让马跑起来,他怀疑再多说几句,这些人就该关心他和王爷的感情问题了,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胆子,竟然真不怕他了。

  他摸了下自己的脸,突然转头问身后的亲卫:“你们觉得本将军这张脸如何?”

  亲卫们目瞪口呆,然后异口同声地回答:“将军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乃南越之最。”

  寇骁怀疑地睃了他们一眼,能回答的这么整齐,难道事先排练过?或者是真心话?

  “那你们说,王爷是否就是看上了本将军这张脸了?”

  这问题可不好回答,而且大家一点也不想回答,一名亲卫呵呵笑道:“将军,这您得问王爷啊!不过属下以为,王爷不该是如此肤浅之人。”

  寇骁淡淡地说:“看上本将军的脸就叫肤浅了?这明明叫慧眼识珠。”

  属下们对视一眼,连连点头:“对对,将军说的对,是属下们狭隘了。”

  到了军营,寇骁一改之前散漫的表情,招手把守营门的小兵叫过来,“你们仔细着点,今日没有本将军的命令,任何人不得进出军营,违令者斩!”

  “遵命!”

  寇骁下马,大步走进军营,今日的军营格外冷清,路上看不到一个人,里外都静悄悄的。

  亲卫们还以为这群人昨天喝多了酒,还在昏睡中,暗道不好,寇将军今日来铁定是要惩戒一部分人的,这种时候被抓到睡懒觉不得加倍惩罚?

  大家暗暗替同伴担忧,就见寇骁大步朝着校场走去,竟然没入营房看一眼。

  大家紧忙跟上,远远的就看到校场上站满了人,一个个顶着太阳在站军姿,数万人的场地竟然没发出一点声响。

  再走近些,他们就发现这些人应该站了许久,面色发青,脸上全是汗水,有些人身上还穿着昨天的新铠甲,一旁还躺着几个晕过去的。

  寇骁终于放慢了脚步,懒洋洋地走过去,问:“这是做什么呢?”

  众人反应慢了半拍,但很快就呼啦啦地跪了一地,好几个人下跪时腿都是软的,差点跌倒在地。

  寇骁一路走到高台上,副将们同样跪了一排,没人敢抬头,也没人敢吭声。

  寇骁走到中央,高声问道:“本将军记得,王爷大婚之日,四个城门全换了寇家军来值守对吗?”

  一名小将挪过来,大声回答:“禀将军,确实如此,是属下的人马负责四个城门的守卫。”

  “哦,那你告诉本将军,刺客是怎么混入城中的?”

  那小将脑袋磕到地面上,无话可说,出了这样的纰漏,他们寇家军难辞其咎,尤其是他,深究起来,他的罪责最大。

  “属下知罪,请将军责罚!”小将连句辩解的话都不敢说,这种时候,任何解释都是空白的,只希望将军能看在新婚的面子上从轻处罚。

  “那你肯定也不知道到底有几名刺客混入城中了。”寇骁走上前两步,站在那名小将面前,俯视着他,“你昨日可见过那名刺客了?”

  “见过了。”小将浑身大汗淋漓,一半都是吓出来的。

  “可有让值守的士兵都去见过?”

  “是。”

  “有人见过他吗?”

  “他……应该是易容进的城。”小将没有抬头,但听到上头有声冷哼,就知道将军对这个答案不满意。

  也是,既然要混入城里当刺客,当然要易容,但这些人毕竟是山里人,并不精通易容之术,他们事后看过那名刺客,一眼就看出来与常人有异,他的易容并不高明。

  这样的人居然能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混入城,这罪名是怎么也逃不脱的了。

  “本将军记得,自从王爷宣布大婚,闽州城就进入半戒严状态,但凡出入城门都要有户籍证明,他哪来的这东西?从刺客身上搜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了吗?”

  昨天审讯刺客的人是军中一位叫赤明旭的副将,很年轻,曾经跟着姜秋明做了一段时间副手,擅长刑训,平日很少跟着寇骁带兵出去,管着寇家军的牢狱与所有案件。

  他长着一张冷艳的脸,男生女相,但因为常年不笑并不会让人觉得女气。

  他站出来说:“刺客真实年纪在二十五左右,手掌宽厚,是常年用弓箭的人,四肢健硕,武力应该不俗,他身上穿的衣裳已经找到出处了,是从一名醉汉身上扒下来的,那名醉汉夜宿街头,第二日醒来发现身上少了衣裳和钱财,还去官府报了案。他身上还有一串骨链,纹身也在,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很深的心思去隐藏,或者是没想到,或者是技术不精,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寇骁回想着昨日那短暂的会面,皱着眉头说:“他会说官话,虽然口音很重,但南越百姓说官话口音都很重,所以当时他跑出来时大家并没有怀疑他的身份。”

  按理来说,久居山上的部落几乎都不会说官话,甚至连他们闽州的方言都不会说,从赵刚带兵出去剿匪到今日,满打满算一个月,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说官话,除非他找人特意学了那么几句。

  如果是这样,他就一定接触过普通人,寇骁现在担心的是,他的同伙还在,他的背后还隐藏着人。不排除有人发现这么个人,故意送到李煦面前去的,大婚迎亲的路上,是最好下手的机会,但如果真有人安排了这场刺杀,又过于简陋和随意了。

  寇骁暂时排除了第二种可能,让人继续沿途去查,只要有人见过这名刺客,就能知道他是独身一人还是有同伴。

  “他还说过什么话吗?”

  赤明旭摇头,“嘴很硬,因为伤势过重,醒的时候不多,便没有动刑。”

  寇骁那一脚就是冲着要废了人去的,要不是因为大婚不宜杀人,那人不会留着一口气到今天才死。

  “把人送到城门去,画像也贴出去,让全城人都认一认,就他这易容水平,应该还是有人能认出来的。”

  赤明旭顿了顿,微微抬头,有些迟疑地问:“今日就办吗?”

  寇骁嘴角轻轻一扯,挑眉问道:“难道还留着他的尸体过年吗?这天气,再过几天尸体就烂了吧?”

  赤明旭“哦”了一声,彻底没问题了,他原本只是担心这是王爷和将军新婚,挂个尸体到城门肯定有些碍眼的。

  “还有,派个信差去给赵刚传个话,让他三天内回来,否则就不用回来了。”

  如果不是这场景特殊,底下的人肯定要发出猪笑声了,赵刚也是惨,以为自己完美地避开了寇将军尴尬的婚礼,结果却是避开了寇将军的婚礼,不知道他得知这个消息后会不会呕的吐血。

  寇骁站在高台上俯视着校场上的两万余将士,想想三年前,这里只站着区区几千人,他却一点不觉得少,也敢带着几千将士与敌人搏命,能活到今天的都是经历过九死一生的战士。

  但如今寇家军人数多了五倍不止,他却觉得远远不够用,一来是局势转变,他们的敌人从匪患海贼变成了全天下,二来是这些新兵还是太稚嫩了,不是说他们水平不够,他们操练至今,无论单兵作战能力还是团队协作能力都不错,他们缺的实战,没有经历过殊死搏斗,没有从鬼门关走一遭,他们永远缺了一股气。

  “我看你们是日子过的太舒坦了。”寇骁突然说了一句。

  他今天穿着大红锦衣,头发束冠,腰缠锦带,脚踩新靴,从头到脚都像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与这军营格格不入。

  若说舒坦,寇骁这两年的日子也是舒坦的,有个有钱的伴侣兼上司,替他方方面面想的周到,他能做的只是练兵、抗敌,似乎都忘了当初是怎么走过来的。

  他扯下身上的锦衣,丢掉头上的玉冠,当着众将士的面换上他平日训练时穿的旧铠甲,长枪上手,朝天一指,“众将士听令!”

  “吼!”士气震天。

  “带上三日的干粮,随本将军出征!”

  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们要去哪出征,也没人开口问,昨天发生的事就像一个耳光拍的他们满脸通红,连喜酒都没喝尽兴,回军营就自发地站到这里来了。

  他们站了一夜,也想了一夜,哪怕看到身边有人站晕了也没退缩,这是他们该得的惩罚,哪怕每人承受几十军棍也是应该的。

  只要一想到昨天那把匕首离顺王仅有一寸的距离,如果昨天王爷迎娶的人不是寇将军,如果寇将军不是骑着马与王爷并肩而行,那一匕首他肯定是躲不开的,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寇骁这个决定做的突然,他在带着人离开军营时甚至还没想好目标,只来得及派个人去通知李煦一声,就离开了。

  而这一次的离开,也不是所谓的三日,而是足足去了两个月,在此期间,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做了什么,连李煦都没收到寇骁的只言词组,这个刚成亲的男人就像抛妻弃女的渣男,一去了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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