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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小说网 > 都市 > 《给你一颗巧克力[快穿]最新完结+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65章 第五个故事

第65章 第五个故事

肉肉喵 8903字 2022-12-07

  隔壁狱友在墙上敲了三下,我知道又到了约定好的时间。

  狱中无聊,只能找些消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有了敲墙壁讲故事这种莫名其妙的规矩。

  我一向是个守规矩的人。

  躺下,把手枕在脑袋下,盯着空中不知名处,我在脑海里搜寻着该说些什么。

  好半晌,我开口:“前天讲了如何找到一个传销组织的事,今天就说个轻松点的,说个一个人活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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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活着有时候比干净利落死了更难,这是我从小就知道的道理。

  因为我的妈妈就是觉得活着太累,所以选择奔赴死亡。

  我不愿意成为像我妈妈一样的人。

  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大多数的孩子都不愿意成为父母辈那样的人。

  好吧,我承认,这只是一个借口。

  我曾经站在和我妈同样位置,想象着自己像鸟一样飞下去。

  可...

  没出息的我收回了脚,默默移到了安全地带。

  我还小,不想死,只能选择努力活着。

  回家后,我拿着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计算着人从出生到死亡,活着的这段时间需要经历的事情。

  首先要吃饱穿暖,其次得上学,找工作,娶妻生子,直至老去。

  等我刚理清楚头绪,就冒出一个人,自称是我的父亲。

  他来我家找我,对我说:“跟我回叶家。除了衣食无忧,你能接受最好的教育,拥有一群很好的朋友,继承我的衣钵,最后娶是一位很好的妻子。”

  短短的一句话,满足了我小本子上记着的所有条件。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所有的条件都已经明码标价,只是慎重点头道谢:“谢谢你了,爸爸。”

  我回了叶家。

  进门的时候,一个女人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过来,自我介绍说:“我是你爸爸的妻子,也就是你的妈妈。”

  妈妈?我端详着她。

  这个妈妈长得不太一样,似乎更加年轻一些,更加漂亮一些。

  我抬头问牵着我手的爸爸:“妈妈又被抢救回来了吗?”电视里经常有这样的情节,死而复生回来的人相貌会发生一些变化。

  小时候我没少看,所以自然就问出来了。

  想上前欢迎我的新妈妈脸色难看。

  爸爸摸摸我的头,告诉我:“你该叫她阿姨。”

  阿姨摔门而出。

  爸爸继续带我参观房间。

  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的,我是个坏孩子。

  属于我的新房间有两个,一个是有着一排排书架和大大书桌的书房,一个是陈设简单的卧室。

  爸爸先带我去看的是书房。

  他带着我从房间头走到房间尾,指着书架上的书问我:“喜欢看书吗?”

  书?

  我想起睡觉之前妈妈捧着的童话故事书,点头回答:“喜欢!”

  爸爸似乎很满意我的回答,笑得很是畅快。

  新家的三餐准时准点,早餐六点半,午餐十二点,晚餐十八点,不差一分一秒,每次用餐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过时,所有餐食就会被撤下。

  我第一天起晚了,洗漱完跑下楼刚好是七点,餐桌上干干净净,什么都不剩。

  或许厨房还有些什么可以填填肚子。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就想去看看,却发现厨房上了锁。

  我垂头丧气想回房间,刚好遇上穿戴整齐,就连头发丝都整整齐齐一根不落全部梳到脑后的爸爸。

  “爸爸。”我捂着肚子有气无力叫了一声。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错过早餐了?”

  我点点头。

  他抬手看手表说:“午餐时十二点,记着不要错过了。”

  “我不可以进厨房吗?”我问。

  “知道什么事规矩吗?整个叶家都在遵守的规矩,可不能为了你一个人就坏了。”爸爸话里是不容置疑。

  但还好饿肚子什么的也是习惯了,以前我妈精神不太正常的时候,偶尔也忘记做饭。

  我上楼去书房,那里有我今天需要完成的任务。

  书桌左边放着一摞书,右边放着厚厚的一个牛皮本,翻开第一页,上面都是手写的今日计划。

  “7:00-7:45 英语学习

  8:00-8:45 法律条文背诵

  ......

  23:00-23:45 考核测试”

  管家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问我:“小少爷,准备好了吗?”

  我没有准备好。

  可我只能点点头,爬上比我还高的凳子,拿起笔开始学习。

  一天过后,我明白,叶家有很多不可撼动的规矩。

  比如,想要吃饱需要按时起床,想要睡觉就要按时完成学习,想要出去玩就得考核测试在九十分以上...

  在以后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岁月里,我还陆陆续续明白了很多很多的规矩。

  任何时候都不得衣裳不整、任何时候脸上都要带着几分笑意、任何时候说话的语气都要平缓、任何时候都要成为领导者、任何时候都不要和无用之人交往.....

  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我是个没有什么勇气的人,是个只想好好活着的人,无力改变,只能妥协顺从。

  等到我在这个环境中再无一点不适,甚至有些享受的时候,我就变成了信奉规矩至上的成员之一。

  我有了一群家世相当且志同道合的朋友,我成为了他们的领导人。

  我们建立了一家工作室,我们做出了不少业绩,打赢了不知道多少场官司,我们成为平凡人眼中触不可及的天子骄子。

  我还有了一个规矩的初恋。

  首先我得说一声抱歉,在里面待的时间太久了,我已经有些不记得她的模样和名字了。

  我是个挺容易忘事的人,要是不常在我面前晃悠,转眼间就会把人抛掷脑后。

  姑且就用初恋代替她的名字吧。

  初恋本也是个守规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师家庭,也在圈内经营自己的社交圈,是个中规中规无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为规矩,我爸觉得很满意,介绍我们认识。

  活着总逃不过娶妻生子,我觉得相处着也挺好,初恋也没什么意见。

  在家长的默许下,我们见第四次面的时候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要是不出意外,等到大学毕业,我们就能步入婚姻。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人的名字我也不太记得了,就算记得我也不想提及,所以干脆就称呼他为那人吧。

  我和那人本就活在两个世界,要不是我律所接了个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去红星孤儿院实地考察,也不会遇上那人。

  那人也是学法的,在红星孤儿院长大,一路奋斗上了大学,也成了一名律师,处理案件颇为老道,就是辩护的时候有些不走寻常路,尽走的是狭窄小道,俗称走偏了,或者称之为不讲规矩。

  说实话,我肯定他的潜力,要不是碍于家世,必定会招揽他进入我的律所。

  但很不巧的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不死不休的对头。

  我站在房地产商的立场,尽力维护我方权益,他站在孤儿院的立场,尽力陈述孤儿院所遭受的伤痛和不公。

  我们第一次正面交锋,我胜。

  本以为这次案子之后我们该再无交集,因为本就是没多大关系的人。

  但谁知道那人找上了初恋。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初恋倒戈相向。

  做律师的人都擅长忽悠,我也不例外。

  那人和初恋合伙做了一个局,引诱我入局,控诉我强女干和暴力犯罪,送我律师函,告我上法庭。

  尽管有我指导,但辩护律师实在不太行,第二次交锋,我败了。

  败了也没什么,起码这件事情也给了我教训。

  要是以后半夜看见有姑娘在小巷喊救命,我首先就得先找个第三方证人,然后再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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