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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岛深秋》作者:秦三见【完结】
攻第一人称。
在24个小时里,在这段时间他们重逢。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籍,叶怀秋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重逢的24小时。
立意:好好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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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0:35 a.m.
01
出门前同事就说:“要不你带把伞吧,眼看着就要下雨了。”
我把文件往怀里一塞,拿着手机就走了。
今天星期五,整个部门的人都无所事事,唯独我被派出来送一个文件到郊区的工作室,不过好在,领导让我送完文件直接下班回家。
领导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有多受宠,也不是因为他善待员工,只是因为我们部门下个星期就要被解散,十三个人,七个被分到别的部门去,其余的要么是主动辞职的,要么是被劝退的。
我是主动辞职的那波。
当你某天醒来突然发现自己以及自己所做的工作在公司其他部门的人眼里堪比于笑话时,这份工作对你来说意义也就不大了。
我就是这么想,所以我选择体面地走。
我出门的时候办公室乌烟瘴气,剩下的这些人都在熬时间,抽烟,聊天,还有不知道谁打翻了一杯咖啡,咖啡的香味混在其中,也变得难以忍受。
我快步走出这栋办公大楼,像是迫不及待地逃跑。
黑云压城,风也起来了。
我出来的时候,风衣一角被吹得卷起,一片枯黄的叶子直接扑到了我脸上。
这座城市的秋天就是这样,除了风就是雨。
我站在路边打车,最后一次享受这个公司的报销。
从这里到郊区工作室,打车用了45分钟,一路上司机一直在抽烟,广播一直在播放糟糕的路况信息。
我是有些失落的,毕竟下周开始就成为了无业游民。
这年头,工作其实不难找,难找的是随心意的工作。
谁还没点儿理想抱负呢,可是又有几个人真的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呢?
我当初来这家公司的时候,带着满腔的热情,然而磨到今天,剩下的就只有浑身上下散不去的烟味儿,七年时间,愣是把热血青年熬成了垂头丧气的张三李四。
我心里闷,想抱怨,想痛骂,但是又搞不清楚应该抱怨谁痛骂谁。
公司吗?
好像也不能全都怪公司。
自己吗?
又有点儿不甘心。
我一路上胡思乱想,扫一眼放在身边的文件,在这里工作的最后一天,我与它为伴。
到了工作室,这边的温度似乎比市里更低一些。
这是我第三次来这边,前两次都是这里办活动,我被临时调来帮忙。
我们这个部门,要不怎么说可有可无呢,当初招人组建团队的时候是打着创新转型的旗号,想要做一些实验性尝试,结果就是七年来所有的转型尝试全部失败,我的履历没有一处闪光点,我的部门也就地解散了。
七年里,别的部门不知道我们到底在做什么,而我们关起门来每天挖空心思地琢磨,最后做的最多的却是在各个部门缺人手的时候被临时叫过去帮忙。
就是这么个部门,散了也不奇怪。
工作室在一个创意产业园里面,进去走了没多久就到了。
我把文件送去,负责人只是看了我一眼,道了一声谢,我自觉没趣,赶紧溜。
出来时,天空一声炸雷,看起来确实要下大雨了。
十月中旬,有些地方还是三十几度的高温,有些地方才刚刚换上长袖外套,但我们这里已经到了深秋。
树叶快落光了,雨快下尽了,再降几度,雪就该来了。
我快步往外走,结果出去之后愣是打不到车。
这边地处偏僻,少有人来,手机软件约车都约不到。
干等着也不是那么回事儿,我裹紧风衣,快步沿着路往前走,想着走出这一带,到了大马路上,总归是能遇到一辆空车的。
然而,这路走得就是不到头,这雨来得就是急。
头顶乌云,暴雨直下。
我就算自认是铁打的身体也不敢顶着雨就这么跑,毕竟我撑得住衣服撑不住,它是无辜的。
这条路左右两边都是烂尾楼,我转身就跑进一栋楼里避雨,虽然阴雨天孤零零地杵在这么个地方觉得有些瘆得慌,但也好过被雨淋成落汤鸡。
更何况,当我进去之后发现这里似乎并不只有我自己,楼下停着几辆自行车,我能听见上面有人在说话。
人数似乎还不少,听起来怪热闹的。
我踩着台阶往上走,还真让我看见了几个人。
六七个大学生,站在二楼的大厅,像是在排演什么,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还是下楼,别打扰到他们的时候,我被叫住了。
一个男生说:“哥,你是来避雨的吗?”
我指了指自己,确认他是在跟我说话。
“正好,现在雨大,你也走不了,帮我们盯着点儿相机呗。”
就这样,我被叫过去帮他们盯着相机录像的画面。
他们自我介绍说是X大的学生,话剧社的,学校剧院被拆了,没地方排练,发现这里不错,最近常来。
我对于他们的来历并不关心,对于他们要演什么也不太关心。
我关心的只是我的烟湿了,没法抽了。
相机开始工作,学生们开始入戏,我站在那里捏着湿了的烟盯着相机的画面看。
据他们说,这相机录制20分钟会自动停下,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我能帮忙继续录制。
只要雨不停,我就没问题。
只是这种情况下没有烟真的很难熬。
这样过了差不多十来分钟,我低头看相机看得脖子酸疼,此时,不远处的铁轨一列火车驶过,轰隆轰隆的绿皮火车,多少年都没见过了。
我抬头望过去,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角落那里站了个人。
那人穿着件黑色夹克,高且瘦,头发被吹得凌乱。
他背对着我们,很安静,像是在看雨,也像是在看从雨中穿梭而过的那辆老旧的火车。
☆、2019.10.18 11:35 a.m.
2019.10.18 11:35 a.m.
02
一个问题:在自己不常来的地方偶遇十几年没见过的老同学,概率有多大?
在今天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但在此刻,答案是100%。
事实上,我第一眼望过去的时候根本没有认出他,他只给了我一个背影,陌生到就算别人指着他对我说这是我从前的同学我都会疑惑地说上一句:“哪个同学?”
火车过境,轰隆隆的。
站在那里的人似乎看得出了神。
我看着他,发现他手里夹着烟,轻飘飘的烟雾打着转很快就被风吹散。
十几分钟后,这帮学生排练结束,我在接受了他们的道谢之后,理了理风衣,朝着那边站着的人走过去。
不是故意搭讪,只不过想讨根烟抽。
这种时候,这种地方,这种氛围,没有烟实在太难受。
空旷的烂尾楼,外面是层层叠叠的乌云,耳边是刷刷啦啦的雨声,我听见一个学生开玩笑似的说:“这会儿其实适合拍鬼片。”
还真是。
这要是半夜,我肯定宁愿淋雨往前走,也不想到这里面来避雨。
我朝着那个人走过去的时候,没什么太大感觉,就像平时路过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
男人之间互相要根烟、借个火,再寻常不过,这么一个动作实在不足为奇。
然而,就像我说的,这种时候、这种地方、这种氛围,或许注定了就是要发生些什么。
我走过去,站到他身边,尽可能客气地说:“兄弟,还有烟吗?我的都给淋湿了。”
为了证明我真不是骗烟抽的,还特意拿出了我那一包被这恼人的大雨淋湿的烟。
烟在我手心,转过来的人跟我四目相对。
有那么一瞬间我们俩似乎同时皱起了眉,眼神是相似的惊诧。
十几年没见,很多人变化大得哪怕他告诉了你他的名字,你还是会觉得无法对号入座,而有些人,时间的流逝根本没有改变他太多,你一眼就能认出他。
叶怀秋。
我认得他。
我认识叶怀秋的时候15岁,高一。
那会儿是初春,高一下学期开学,班里转来一个白白净净的男生,外地来的,身上穿的校服跟我们的都不一样。
他站在讲台上,老师让他自我介绍,他说:“我叫叶怀秋。”
叶怀秋这名字好听,当初只是觉得好听,后来长大了,越琢磨越觉得它有一种悲凉的浪漫。
叶子在秋天飘摇着落下,明明是坠落是枯竭是毁灭,却依旧怀念秋天。
类似飞蛾扑火。
当时我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角落的位置,一是因为个子高,二是因为调皮捣蛋,全班只有我没同桌,就这样,叶怀秋坐在了我旁边。
当时的他比我矮不少,坐在最后一排其实上课的时候要很费力地扬头才能看见黑板上老师写的字。
他话少,但爱笑。
上课我睡觉的时候,他会轻轻地用手指头戳我的胳膊,小声说:“你不听课了啊?”
他声音也好听,清清亮亮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说话的时候我总是能想象出水滴落入井水里的画面。
十几年没见,当他再开口对我说话的时候,时间好像瞬间被拉回了过去,在体育课之后,他递给我一根雪糕说:“你怎么又跟人打架了?”
后来我经常很努力地想要想起当时他给我的雪糕是什么牌子,可回忆就像是被打上了马赛克,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周籍?”
他声音也几乎没变,怎么能有人已经三十出头,却跟十几岁的时候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真是你啊,”我实在有些意外,意外到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我还以为认错了。”
他看着我笑,风把他的头发吹得乱舞。
其实还是有不少变化的。
个子高了,眼神也不像小时候那么青涩了。
毕竟三十多的人,哪还能跟十几岁的孩子似的。
他对着我笑完,赶紧递了烟给我。
说来也是巧,我们俩抽的烟是同一款。
这地方是个风口,点烟费劲,我背过身去点火。
转回来的时候,我把打火机还给他,说了一句:“你这打火机不错。”
看得出,他日子过得不错,至少不缺钱。
他这个打火机,几千块一个。
我们俩并肩站在这里看着远处,天阴啊,阴得人心都跟着沉沉的。
但能再遇见叶怀秋,就算今天天上下刀子刮了我一身的血印子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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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1:35 a.m.
03
叶怀秋说:“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你。”
我也没想到,我甚至没想到自己真的还能再遇见他。
我跟叶怀秋就只做过一个学期的同桌,也只做过那么一个学期的同学,高二开学的时候我身边的位置就空了,当时我去找班主任,问他叶怀秋为什么没来,得到的回答是转学走了。
我不知道这事儿,叶怀秋没跟我说过。
那个年代,中学生是没有手机的,假期想要互相联系,只能打家里的座机。
但我不知道叶怀秋家的电话,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给过他我家的号码。
就这样,在那个秋天,叶怀秋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人是走了,但我们之间仅有的那几个月,却在后来的这么多年里都没有被磨灭。
我听过很多关于初恋和校园的歌曲,也看过很多这类的电影,但是无一例外,没有一首歌、没有一部电影能够比叶怀秋这个人带给我的记忆更值得被定义为校园初恋。
只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他就是我的初恋。
我说:“是,我也没想到。”
我们都没想到会遇见,在这个烂尾楼里,在这个暴雨席卷城市的中午,在火车过境时,在狂风呼啸后。
他手指夹着烟,站在我半步开外的地方。
我们互相打量,默契地说:“你没怎么变。”
这句话其实过分不真诚,我们都知道彼此变了很多,只不过还能一眼就认出对方,确实算是意外。
当初15岁,正经八百的青少年,骨骼都还没发育完全,个头还没长足。
如今31,而立之年都过了,我眼看着就要成为无业游民,货真价实的loser。
他呢?
他看起来混得比我好。
记忆如果没有偏差,我们俩同岁,他生日应该比我早,早了几个星期,我们都是秋天出生的。
虽然我生在这个季节,但实在对秋天爱不起来,冷、风大、萧瑟,看着叶子枯萎落下,总让人觉得很丧气,但叶怀秋喜欢,他在夏天来临前对我说过一句话,他说:“我觉得落叶很浪漫。”
只是很遗憾,我们从来没有一起看过落叶。
潮乎乎的烂尾楼里,身后那些大学生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排练。
他们似乎通过刚刚的录像发现了不少自己的问题,这一次没叫我帮忙盯着。
我倒是乐得清闲,乐得在这儿跟叶怀秋多待一会儿。
有时候,当重逢来得过于措手不及,你会觉得它就是一个梦,一个潮湿的、黏腻的梦,你稀里糊涂地被困在里面,想弄清楚面前的人究竟是不是真实的,可一伸手抓住的只是冷空气和雨。
这种梦我做得太多了,所以这一次,不敢再伸手。
我们互相沉默,并肩抽着烟,远处是被落叶掩埋的小山,又一趟火车由远及近。
这一次,过境的是一辆货车,黑色的,轰隆隆而来,轰隆隆而去。
我突然觉得这一切像是注定的,我们是棋子,早就被安排好了要走这一步。
在我为这家公司尽力的最后一天,它送了我一份大礼,让我从市中心赶来北郊,让这场雨促成了这次的重逢。
那么叶怀秋呢?
他从哪儿来?
又是为何而来?
“现在过得怎么样?”我忍不住问他。
我不确定在他的记忆里我究竟是什么样的形象什么样的定位,毕竟当初的我们从来都没有给过彼此一个明确的身份,那时的我们对一切定义都很模糊,是很久以后当别人提起自己的初恋,而我开始沿着记忆追溯,才意识到原来那短暂的一个学期是我最放不下的青春。
青春,这个词本身就很让人难以割舍,尤其是当青春里曾经出现过这么一个人。
“还好,”叶怀秋说,“只是上个月才搬回来,发现咱们高中已经搬走了。”
那是我大二时候的事儿了。
大二那年寒假,春节过后,我们高中搬去了新的校区,老校区留给了初中部。
“挺久以前就搬了,”我说,“现在在南区,离老校区倒也不远,等你有空……你愿意的话,改天我可以带你去。”
叶怀秋抽着烟,转过来看我。
隔着袅袅烟雾互相注视,这感觉实在朦胧,朦胧到有些暧昧,暧昧到让我觉得他似乎也对那一段隐秘却短暂的记忆耿耿于怀。
他没有立刻回应我,而是在吐出烟雾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笑过之后,他微微歪着头,轻声说:“好啊。”
他的“好啊”被雷声掩盖,但我确信他说的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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