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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穿书而来

肉肉喵 16066字 2022-11-20

  这一个月以来, 戈欢被挽风养得很好,身上的伤渐渐痊愈,只是还有很多鞭痕, 不过不特意触摸,是感觉不到疼痛了。

  眼睛再次光亮起来, 面色红润了些,人也特别有精神。

  开始戈欢不太愿意吃东西, 提不起胃口, 挽风总是变着方法为他做各种食物,几乎使出浑身解数。

  白天会教戈欢各种法术,称不上教,表演,每一次都引得他连连惊叹, 拍手称绝。

  晚上陪他聊天,说故事,哄他入睡, 自己困了就守在床边趴着睡。

  天天几乎寸步不离,

  挽风对他太好了, 好得他觉得自己就可以在这里长此以往,好得他再也不会有空想起以前事了。

  可好景不长, 他最近总做两个梦,一个是在当归山,一个是在原世界。

  梦里特别美好。

  梦里那个人对他说喜欢,很喜欢, 很喜欢他。

  说以后的路,自己别动,让他走。

  他在梦里开心地哭晕过去了。

  可醒来就心如刀割, 他并不想梦见那个人,并不想,一点都不想。

  都怪自己过于喜欢,才会做这种不切实际的春秋大梦,醒来的失落,痛苦,窒息,难以言喻,承受不住…

  他没有告诉挽风,自己整夜整宿的惊醒,强迫睡去,再醒来,不想做梦,不想再见那个人。

  每梦见一次,那种痛就再经历一次。

  血淋淋的。

  他怎么可能忘掉,在绞魂柱上,那个人面无表情的一鞭又一鞭,毫无顾忌地把他往死里打,绝情冷血……

  身上的伤渐渐愈合,可心里的伤只会越来越深。

  半夜,他又醒来,满头大汗,双眼无神,浑身发抖,他忙侧头,挽风趴在床边,手枕半张脸,安然睡着。

  戈欢看了好一会儿,心才渐渐平稳。

  挽风可真好看,这张脸简直比女人瞅着还细嫩,三分媚七分妖,一双艳丽桃花眼勾人心魄,这样的美人定会迷住很多女孩子。

  他以前几次叫挽风回他自己房间睡,或者和自己挤挤,可挽风总是婉言拒绝。

  也就没提了。

  他想摇醒挽风,刚碰到,床边人下意识地捉住了他的手,半眯着眼:“欢欢,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还是饿了?想喝水?”

  挽风的手总是很冷很冰,但好在戈欢已经习惯了,他们不可避免地常常肌肤相触。

  “没事,我就是想叫你去床上睡,别老趴着,这样怎么能睡好,睡眠不好,你会变丑的。”

  挽风立起身子,将他的手放进被子里:“我习惯这样睡了,这样可以离你近一点,更好的照顾你,欢欢,不用担心我。”

  又端望戈欢:“你怎么出汗了,刚刚是做噩梦了吗?”

  戈欢坦白道:“嗯,这几天都睡得不怎么好,挽风,我不想睡,不想做梦。”

  “ 我陪你说说话。”

  “那你睡上来,好不好?”

  闻言,挽风沉默了一会儿,眸子渐渐浮现一层氤氲。

  戈欢忙道:“你不想,也可以,只是我觉得这样两个说话会好一些,挽风,不要,误会。”他也是不忍心挽风这样趴着,根本睡不好的。

  “ 没有误会,我知道,我很开心。”

  “我以前也叫过你,”

  “以前也很开心。”

  挽风说话总是很温柔,很迁就他,什么都把他放第一位。

  让人不感动都不行。

  戈欢自动挪了一点,其实床是很宽很大的,他身子很瘦小,占不了多少位置。

  挽风轻轻掀被而卧,双腿一撩,躺在了戈欢身侧,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房间是点烛火的,彻夜长燃,由于房间是红色系,风吹来,帐幔飘飘,此时此情就有几分靡靡暧昧,似乎不做点什么,对不起这样的气氛。

  可事实两个人都没那份心思,想都没想。

  戈欢望着顶上流苏,喃喃道: “挽风,你能相信吗,其实我不是这个世界的。”

  “信,欢欢一看气质就与众不同,那欢欢来自哪个世界?那个世界是什么样的?”

  “来自未来,应该也不算未来,总之和这完全不一样,那个世界科技发达…”

  “科技是什么?”

  “额…算了,不说这个。”

  挽风轻笑一声:“我想听这个,我想听欢欢以前生活的世界,继续说下去好不好?”

  戈欢没想到挽风不仅信,还如此有兴趣,自己也开始兴致勃勃说起来。

  “ 在那个世界,我的出生就很传奇,那一天,突然全城停电,停电就是没有烛火,没有光了,整个城市漆黑一片,医生护士,就是大夫的意思,她们每个都心急如焚,因为那时候不知为何连找几个电筒,统统没电,很邪门。我爸妈都以为我死定了,因为我半个身子卡住了,黑暗中,混乱中,后来我自己蹦出来的,嘿嘿嘿嘿,这是我妈跟我说的,她说我这个小机灵鬼是自己迫不及待地想要来到这个世界,像个天使一样降临在她们身边。”

  “你妈妈说得不错,欢欢的确像个天使。”

  “ 我爸我妈都很宠我,无论我想要什么,他们都会满足我。就有一次,人生中唯有一次我爸打我,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七岁的时候,爸妈带我去一个奶奶家做客,奶奶家也有一个男孩子,和我同龄,可比我高,黑黑的还脏兮兮的,爸妈叫我和他一起玩,我心里很嫌弃,十分不愿意,因为我从来没去过这么破这么脏乱的家,还要同这样的人玩,可是那时候我爸像变了个人似的,眼神异常凶狠,被逼无奈,我只得和他玩。”

  “你说奇不奇怪,我都没嫌弃,愿意同他玩。那个男孩子却高冷,理都不带理我的,自顾自地在那里喂鸡喂鸭喂猪的。以前我在哪儿不是人拥着捧着夸着,头一次遇见这样子,很好奇,很有兴趣,便傻乎乎地跟着他。他既不赶我走,也不同我玩,我觉得很无聊,就跟他说让我喂喂,我也未等他回答就抢过他手里的桶,可真没想到,那个桶看起来不大,但是好重,我没准备好,一下松手,桶倒了,里面不知是猪食还是喂鸡的,全洒出来了,淋得到处都是,我脚也弄到了,我当时真快吐了。最可恨的是那个男孩子好像生气,一下把我按倒在地,竟然揍了我一顿,为了一桶什么都不是东西打我!还有他力气好大,我根本连反抗的机会没有,就被他死死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挽风眼睛一眨不眨地凝然于戈欢小脸,认真听着,脸上会因为戈欢故事内容的起伏而变化,舍不得出一点儿声打断。

  “ 然后我就只会哭,哭得可大声了,”说到这,戈欢笑了几声:“ 我爸闻声而来才把他拉开,他也不说话,我就告状了,我以为我爸会帮我,毕竟他一直很疼我,何况我还被打了,可是他眼神凶狠,表情严肃,吼我不守规矩,不听话,当时我懵了,顿时觉得又委屈又没面子,小孩子嘛,就顶嘴,我爸便当着众人的揍了我一顿。”

  “后来为这事,我一个星期没和我爸说话,长大一点还专门跑去学了拳击,再也不想被人按着地上打,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挽风却轻声问道:“ 那男孩子后来呢?”

  “我也不知道,后来没见过,我那时还发誓等见到了一定要揍他一顿。可是现在才明白他为什么要揍我了,其实我们以为一文不值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可能视之为命,那是他们维持生活的全部。是我自己小时候太淘气了,确实该打。”

  挽风嘴角微微上扬:“欢欢真是善解人意。”

  “我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骄傲自负,自以为是,从不考虑他人,总觉得自己是老大,别人都应该听我的,直到大学遇见一奇葩室友…“

  挽风很认真很好奇地问道:“大学是什么?室友是什么?”

  “大学啊,嗯…也就相当于现在各大仙派,达到一定条件,资质才能进入,然后有四个人会分配到同一间屋子,就叫室友。”

  “嗯,我懂了,那个…室友怎么了?”

  “他就,跟你好的时候特别好,一旦不理你了,那真太绝情,可以拉黑你所有联系方式,说不跟你说话,绝不跟你多说一个字。他是唯一敢不顺我意,敢同我吵架,还敢吼我,打我的人,总之太讨厌了。所以我后来就老喜欢与他针锋相对,处处压着他,他想要什么,我偏去破坏,他不开心,我就开心,反正他别想好过,我是不是很坏?”

  挽风若有所思道:“欢欢是不是喜欢他?”

  “……”

  戈欢一时哑口,后忙矢口否认:“不会,不可能,我怎么会喜欢,他” 臭傻逼一个!

  “欢欢,喜欢一个人表现很多种,如果你真的讨厌,怎样会花心思在一个人身上,完全可以不用理他,因为你以前从来都是被爱,被宠着,没有主动爱过一个人,所以当真正遇见喜欢的人,才不知道如何去爱,一个劲儿地去跟他斗,只是想证明你在他心中是有位置,他不能无视你的存在,傻欢欢,后来你们倆怎么样了?”

  “ 成死对头了,见面就吵,后来还打了一架,然后我就穿到这里来了,他我就不知道了。”

  戈欢还在细细回味挽风刚刚那番话,不可思议地咽了咽口水。

  自己以前喜欢何亦歌吗,不太可能呀,可以前从来没想过这种事儿,他只记得自己一开始拼命想对何亦歌好,后来不理自己了,就拼命让他不好过!

  那是喜欢吗?不太像。

  可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要做那些?

  难道自己以前就是同性恋!不是来这儿弯的,以前就是!

  此刻戈欢对自己无语了。

  挽风幽幽道: “欢欢想回去吗?”

  “想,特别想,做梦都想。”

  “那要怎么才能回去呢?”

  “我也不知道,系统告诉我是穿书而来,以前是完成剧情任务,后来被自己改得面目全非,连系统都不理我了。”

  挽风听得云里雾里的,只道:“需要我帮忙吗?”

  戈欢叹了一口气: “谢谢你,挽风,可你帮不了的,这个是我自己的事。”

  “不要难过,会有办法的,没回去之前,我会照顾好你的,只是欢欢自己一定要强大起来,等你伤好了,我教你法术,简单好学又厉害。”

  “真的吗,”发出光芒的眼睛又突然黯淡:“可是我很笨,学什么总好像发挥不出来,不管我怎么努力,还是就那样,可能我天生资质奇差,平庸之人。”

  “不会,欢欢看起来就是做大事的人。”

  戈欢心一堵,侧过身子,双眸有光:“挽风,你怎么那么好,一直以来都在鼓励我,夸赞我,照顾我,有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你真的太好了,挽风。”

  “ 不用回报,我就是想对你好,遇见你,我很快乐,照顾你,我也很快乐,欢欢,什么都不要想,我们一起想办法,回到你的那个世界,一定会回去,你本该属于那个世界的。”

  戈欢伸手拥住了他,声音有点哽:“谢谢你,挽风,可是那样,我就再也见不到你,无法报答你的好了。”

  这是他第一次跟别人说他是穿书而来的,鼓了好大的勇气。

  挽风不仅没有把他傻子看待,还要帮他。

  可挽风自己就只是书里一个小小的角色,如果不是自己碰巧穿进来,他在这本书根本没看到有挽风的存在。

  他内心感动得无以复加。

  被主动拥抱的挽风,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他闭上眼,轻轻说道:“欢欢,我好开心,这一刻。说了不用报答,也无须报答,这么久你能陪在我身边就已经是最大的恩,我已经很满足很快乐了。”

  “我也是,谢谢你能听我说这些废话,还能理解我,懂我,没有嫌弃我。”

  挽风本来是没有那种想法的,可心上人近在迟尺,气息,味道,身体突然莫名涌动不可有的欲,念,邪念,好想将眼前人压倒,疼爱…

  他隐忍道:“嗯,困了吗?欢欢。”

  戈欢早有困意: “有点。”

  挽风缓缓松开:“那快睡,已经很晚了。”

  “嗯,”

  两个人第一次在同一张床睡,挽风此刻全身上下格外不舒服,血脉偾张,发热发烫,而戈欢已安然入睡。

  他施法压抑自己强烈的欲,火,暗骂自己,好一会儿才熄灭掉。

  然后侧身看着戈欢慢慢闭眼睡去。

  这次戈欢睡得很好,因为倾诉了自己所有的秘密,像卸掉沉重担子一样,浑身轻松。

  可迷迷糊糊间他感觉有个滑滑的东西一会儿在他嘴边钻,扣,一会儿又在他耳朵里咬,动,又冰又凉又软。

  他受不了,猛地睁眼,抓住罪魁祸首。

  当他摸到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不敢确定,又抬到眼前一看。

  是个虫子,本是红色,却好像经历了什么,有些掉色了,点点泛白,垂头拉耳,一副丧气样,但看见戈欢醒了,打起一点精神,拼命扭头,似乎在说什么。

  那眼珠子,触角,分明就是灵虫!

  真的是灵虫!

  是极星子的灵虫!

  怎样会出现在这里!!

  戈欢本能抗拒地将这虫子使劲一扔,动作之大,直接惊醒了好不容易才睡去的挽风,睡眼惺忪:“怎么了,欢欢,又做噩梦了吗?”

  那灵虫本来被狠狠摔在地上,病恹恹地,一副要死的样子,可看见挽风突然醒来,立马如打了鸡血,闪电般闪躲在一旁。

  “没…没有,挽风,睡吧。”

  挽风下意识伸手圈住戈欢:“欢欢,别怕,梦里都是假的…”

  戈欢还沉浸在刚刚惊慌中,根本听不见挽风说什么话。

  极星子的灵虫怎么会出现在万妖渊里,怎么可能,可刚刚那分明就是灵虫!

  灵虫生来只会跟它认定的主人一起,寸步不离。

  难道极星子也来了。

  他马上自我否认了,极星子怎么可能来这种世人嫌弃恶心的地方。

  可他心突突的,快跳出嗓子了,又不得不那么想。

  刚刚灵虫拼了命好像要对他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那个脏兮兮的男孩子就是何亦歌。他们倆缘分早就天定了,谁上谁下这位置也从小安排得妥妥的。

  他们倆就最后同一次床,欢欢根本没感觉,要是和极星子睡,说不定就扑过去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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