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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小说网 > 都市 > 《暧昧大结局+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0章 网吧

第10章 网吧

无虞 12974字 2022-11-19

  宋斯年吃得很快,一盘炒饭不到五分钟就见了底,剩下那只荷包蛋,用筷子戳成了两半,才夹起其中一半送到嘴边,小动物似的叼起来吃。

  他垂下视线的时候,从某些角度看起来和陈琴画很像,也许是暖色灯光的缘故,五官轮廓也没有平常那么冰冷,显得柔和而秀气,眼角略微上扬,睫毛黑而长,投下一小片错落的影子。

  沈晗隐约记得三年前他还没有完全长开的模样,才到他胸口的个子,脸颊看起来软乎乎的,脾气却很大,总是板着一张脸,眼角也是这样略微扬起,捎着拒人千里之外的漠然,不像个甚至还未踏入高中的小孩子。

  但这么个不讨喜的小朋友,又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找他聊天,给他看回家路上拍到的黄昏,或是老旧巷子深处不怕人的三花猫——发来的语音总是很长,什么话都说给他听,声音是变声期到来前独有的软,说到父母的时候带上些许哭腔,不自知地向他撒娇讨安慰……

  那样柔软的光景,就像留存在他久远记忆里一只白净可爱的奶猫,动一动爪子便挠得他心痒。

  “别看我,”宋斯年吃完一整个荷包蛋,抬头扫了他一眼,漠然警告道,“吃完了就走。”

  沈晗本来也不饿,没有这个点吃夜宵的习惯,闻言便顺势放下筷子,抽过张纸擦了擦嘴,又替宋斯年抽了一张递到他面前:“走吧,我吃饱了。”

  三月过半,这个时候还是很冷,来的路上还有几家店铺开着,现在也已经打烊收摊了。夜空沉寂,延展出一片臆想中的漫漫星野。

  宋斯年似乎不想跟他并排走,有意无意地走在他半步前,低头摆弄手机。沈晗倒是不介意,也知道他不想聊天,就是怕他只看屏幕不看路,远远地替他看着脚下。

  这条街白天看着热闹,人声能漫进巷尾,收灯之后却冷清,商场已经关了门,越往里走就越安静,连脚步声都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

  天时地利人和,如果是在电视剧里,大概很容易发生些什么。

  拐角挡住了他们身后的路灯光,视线陡然暗了下来,明明不远处就是网吧后门,这一小段路却黑得瘆人——沈晗脚步一顿,心底陡然生出些许不详的预感,然而还没等他思考出个前因后果,不远处突出的屋檐棚架突然一抖,像是有什么东西踩了过去。

  然后是物件倒地的巨响,从巷尾远远传出,杂着空荡的回声。

  “小心——”

  他一把抓住宋斯年的胳膊,下意识退了几步,才把人拖到身后,不着痕迹地护住他。

  眼前只有夜色,耳旁只有风声。

  “野猫,把晾衣杆踩倒了,”过了几秒他才低声解释道,“换条路走,你认识路吗?”

  他的语气很平静,甚至带着些许温和的安抚意味,攥着宋斯年的手却用了力气,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直到对方挣了一下,披在肩上的外套滑落下来,掉到地上,他才终于肯松开手,闭了闭眼睛,转过身来。

  宋斯年没理会他之前的问题,不知在想什么,直直地看着他。

  和那一段伸手不见五指的路比起来,这里就显得太亮了,仿佛一切晦涩心意都无可遁形,摊开展平,化作霜色铺了一地。

  沈晗甚至不敢去看他的表情,只是弯腰捡起那件外套,又在冰冷的夜风里伸手替他披好,默然片刻,转身走了。

  “不认路也没事,”他清了清嗓子,话音很低,也不知道是说给谁听,“就在眼前总能找到的,走吧。”

  他想说的话大概不是这句,想做的事也不会只有披衣服……宋斯年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有些恍惚,像是被他一把拉进了某个经年荒诞的梦里,有些挣脱不开了。

  他刚才说话的语气也好声音也罢,都太像“迟暮”了——以至于直到他转过身来,伸手替他披上外套的时候,都让宋斯年产生了某种错觉,觉得他身后不是灯火零星的夜色,而是一片暮色黄昏。

  温柔深邃,能全然包裹住他,给他不敢企及的安全感。

  他总觉得那几秒默然相对,沈晗披衣的手停在他衣领旁,这个人想做的大概不是转身离开,而是自然而然地伸手抱住他,摸摸他的头发,低声告诉他不用怕。

  就像他从前想象过无数次的、迟暮会做的那样。

  过了许久,直到沈晗彻底走出了他的视线,他才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垂下视线,脱下那件外套,挂在了臂弯上。

  然后拿出手机来给沈晗发了条消息,告诉他网吧隔壁是学校,那个学校的钟楼晚上会亮灯,朝那个方向走就行了。

  打完这些字他才缓缓地叹出一口气,看着屏幕上联系人里“迟暮”的名字,伸手摸出了软烟盒。

  对方发来上一条消息是十几分钟前,让他乖乖吃饭,不许玩手机了,之后他发过几条,还没有收到回复——可现在他又想找对方了,没有什么话题,只是心血来潮地想告诉他,我又想你了。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打字,就听见不远处有人懒洋洋地叫了他一声,嗓音清朗,吊儿郎当的。

  这两天听惯了的声音,不用猜也知道,是沈晗。

  这个人显然已经整理好了情绪,靠在拐角的路灯下朝他招了招手,远远地解释道:“不认路,你带我去。”

  他不压低了声音认真说话的时候,其实和“迟暮”一点也不像,也不温柔,乍一眼明朗帅气,底下却藏着讨人嫌的恶劣本性,总要没事找事地过来招他——就像现在,明明是个成年人走两步就能找到的地方,非要回来拉他一起走,怕几分钟见不着他能出什么事似的。

  宋斯年略微眯了眯眼,不置可否,收起手机走过去,路过沈晗的时候脚步不停,只是一把将那件外套塞回了他怀里。

  不待见就不待见吧,他总不能真的放宋斯年在这里,大晚上的,又有野猫乱窜,谁知道下一根晾衣杆会砸到哪里……沈晗无可奈何似的笑了笑,随手披上那件外套,隐约感觉到手机一震,便拿了出来。

  屏幕上安安静静地躺着一条消息,时间是“刚刚”——宋斯年发来的,三个字,“想你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少年正站在不远处的另一盏路灯下,抱着胳膊背对着他,大概是在等他跟上去,轮廓清瘦分明,脚下是一小团影子。

  明明是浑身的刺,敛下锋芒的模样却很招人心疼。

  沈晗拿着手机的手紧了紧,那一刻几乎产生了某种冲动,想把一切都摊开了坦白告诉他,然后名正言顺地走上前去,用力地抱一抱他——就像几分钟前他为宋斯年披上衣服的时候,相对无言,他想做的那样。

  可惜也只能想一想。

  他垂下视线,很快打字回了一句,然后收起手机,若无其事地向宋斯年走去。

  ——“我也是”。

  宋斯年不想说话,沈晗便索性远远跟着他,在巷子和街道间拐了几个弯,直到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了网吧门口,他才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宋斯年原本也不过出去透透气,东西都还留在座位上,打了声招呼续时就进去了。好在网吧不大,一眼就能看到头,沈晗看清楚了他的位置才收回视线,递出自己的身份证对老板娘道:“开台机子,45号边上。”

  他刚毕业那会儿没少干网吧通宵的事,跟朋友连坐一晚上也是常有的,只是现在年纪大了,过去几年里看过不少事,那些少不更事的热闹早已模糊,本就是个外热内冷的人,为数不多的兴趣和偏好也都放到了别的事上——譬如奖学金、竞赛,为人处事……

  还有宋斯年。

  尽管偏好对象本人对他在身边坐下的行为嗤之以鼻,冷淡地扫了他一眼。

  “玩吧,”沈晗随手开了机子,神色自然地新建了一个文档,“我也没说送你到这儿我就走啊。”

  他确实没说过,只说请他在网吧过夜。宋斯年懒得跟他计较那几十块钱,也不想看他,拿过一旁剩下的半罐可乐,仰头灌了一口,意料之中地无视了他,顾自己打游戏。

  可乐放了几个小时,已经没什么气了,只剩下黏黏腻腻的糖浆味道反上了,混着网吧独有的逼仄而潮湿的烟酒味儿,弄得人心生烦躁。

  他腿上搭着自己的衣服,却突然有些怀念起不久前还披在身上的、沈晗的外套来——带着干净的柑橘香味,还有某种以他的年龄和社交阅历还不会接触到的木质男香,被体温烘得熨帖,柔和地裹在身上。

  他甚至想到了那家面馆里家常炒饭的味道,火腿肠和油烟的味道,还有荷包蛋略微焦了的卷边。

  几分钟后他放下鼠标,有些自暴自弃地结束了一局游戏——然后他听见自己问沈晗,你在干什么。

  “写论文,竞赛的……”沈晗对着屏幕敲敲打打,明明干着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正经事,语气却很平常,“隔壁理学院的,我就随便弄弄。”

  见宋斯年不回话,又没有接着打游戏的意思,似乎在看他屏幕上打到一半的公式,他便索性停下来,解释道:“Mathtype,一个打公式用的软件,你们高中试卷上那些特殊符号……下标啊分数啊之类的,就是用这个打的,你要是以后读了理工科,尤其是数学,或者计算机,那八成还要跟它打交道,离不开的。”

  “你是学计算机的吗?”

  “嗯,全名是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沈晗挺乐意说这些高中生听不太懂的东西,毕竟宋斯年对他本人兴趣不大,对这些却似乎饶有兴致,“你呢,都高三了,以后想读什么专业?”

  答案应该是物理,他在网上听宋斯年说起过,这个小少年对天体物理很感兴趣,提过一嘴理想的工作就是研究黑洞。

  然而宋斯年沉默片刻,回答道:“金融。”

  “金融也不错,你喜欢吗?”

  “一般,”宋斯年倚回座位里,轻声道,“但是就业前景好,我妈……算了。”

  他不想说下去,沈晗却也大致听懂了,没再追问。倒是宋斯年安静了一会儿,打开另一个游戏,等待加载的时候又问他:“你成绩很好吗?”

  从小到大被人夸得多了,倒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直白地问他这个问题。沈晗“嗯”了一声,斟酌道:“挺好的,去年全系第一,前两天刚从澳大利亚交换回来,那个项目挺贵的,但我是全款资助,学院给出的钱。”

  同样的话如果被他的同学,或者同龄人听到,大概会很震惊,毕竟这个成绩放在他们学校,又是计算机学院,已经远远超出了均线,然而这些事离宋斯年太远,他听完似乎也没什么反应,只是点了点头,登录了手上刚刚加载完毕的游戏。

  直到过了很久——沈晗已经打完一页公式,开始着手写正文的时候,他才自言自语似的轻声说道:“我以前,很想变成你这样的人。”

  不光是成绩好,还能正常且愉悦地和人交往,拥有完整优秀的人格,能够独自站在黑暗里,也能踏进人群,走向阳光……这样的人。

  长久独自闪耀的星星,偶尔也会觊觎太阳。

  多年以后他想起这一天,依然会记得黑暗巷子深处踩倒了晾衣杆的野猫,有人在他受了惊吓的时候伸出手,把他拉到身后——青年有着温暖有力的手,和浅淡好闻的柑橘味道,垂下视线不肯看他的时候,眼睫被路灯光描得毛茸茸的,眸底是克制而深邃的、水似的温柔。

  没了气的可乐和浑浊烟酒味道盘踞在记忆深处,圈占出一方出奇的干净来,里面是一小捧阳光。

  也许从这一夜起,“沈晗”这个名字在他心里,便已经不再是一个全然无关紧要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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