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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肉肉喵 10523字 2022-11-15

  叵阳坡仍旧日光充足,木清婉的坟茔安静躺在坡顶,春日里所有植物都生机旺盛,不过几日不见,坟茔边便已长满荒芜杂草。

  恐木小姐的尸身正在腐烂,越千城与花涴没敢掀开她的棺木,他们又买了一具棺材用来盛放夜月的尸身。

  在木小姐的棺材边掘开一个可以容纳一具棺材的深坑,将两具棺材并头摆放好,才重新将土填回坟坑中。

  在坟前祭拜一番,他们驾着马车慢慢悠悠往回走。

  车轱辘一圈一圈转着,偶尔会发出富有节奏的“吱吱”声响,黑爷拖着的这架马车有些年头了,除了车轱辘不响,其他什么地方都响。

  松开驾马的缰绳,让黑爷自个儿往前走,越千城偏头望向花涴,“是六扇门派你到瞿凤郡来的吗?”

  花涴愣了一瞬——嗯,虽说是她主动提起要到瞿凤郡来,可最终肯首的是六扇门的门主,所以,应当可以算是六扇门派她来的吧?

  她不是很干脆的点头,“嗯。”顿一顿,补充道:“最近坊间不太平,有六扇门的人镇着,多少会好一些。”

  越千城微笑,“六扇门这三个字有一定的震慑力,我记得你们鲜少出京城办案,想来你所说的不太平应该是十分不太平,有可能已经威胁到京城里的某些大人物的安危。”

  花涴抬眸,若有所思地望着越千城——这个人,当真不是一般的聪明。只从她的只言片语中,他几乎已经猜出六扇门派人外出的真相,若是她再多透露一句,也许他便猜得到全部了。

  抱着手臂靠坐在马车的车厢上,日光有些刺眼,越千城微眯双眼,闲话絮语一般平静道:“昨儿个小白告诉我,说在木小姐还未离家之前,他曾看到许多次,有个喜欢穿黑色衣裳的男子时常坐在木府的屋脊上往下看,屋脊下方,正对着木小姐居住的庭院。黑衣男子坐着的地方很是隐蔽,只有从更高的地方才能看见,小白的轻功甚好,他平日里喜欢到高树上午睡,所以,只有他看到了那个穿黑衣裳的男子。”

  云儿淡淡的,风儿轻轻的,恰如越千城此刻低柔的嗓音,“小白说他原以为那人有什么不轨的企图,然他盯了那人几次,发现他不过只是远远看着木小姐,从来没有下去同她说过话,就和凌云城里其他那些偷偷喜欢木小姐的人一样,只敢远观不敢靠近。”

  “后来,木小姐走丢了,屋脊上那人也不来了,小白一开始没把这件事情想到一起,直到我和他们几个说夜月喜欢穿黑衣裳,穿得还挺好看,小白这才把两个人往一起想。”

  日光扑在面颊上,温暖得像是暖炉中的火,花涴沉吟片刻,感慨唏嘘道:“夜月……他一定喜欢木小姐很久很久了。”

  只是,碍于身份或是旁的什么东西,他将这份爱潜藏心底,直到经造化辗转,这份爱再也无法继续潜藏下去,他才放开一切与木清婉相爱。

  只可惜,最终收场的仍是一出悲剧。

  她迎着日光揉揉眼睛,颇为感慨道:“你说人到底是个什么物种呢,有机会在一起时不好生珍惜,非要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我想,有些话还是早早说出口比较好,免得最后和夜月一样,空有满腹话语,倾听之人却已不在。”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越千城偷偷睁开眼睛,用眼角那一抹余光觑视花涴姣好的面庞。

  仍和他记忆里的一样,孤高中带着一眼就能识破的善良,只是当年的顽劣劲儿全都不见了,取代的是故意练就的沉稳和镇定。

  越千城很想问一问花涴这些年过得怎么样,虽然这个问题显得很俗套,可却是他此刻最想问出口的问题。

  他还想和她说一些别的事情,想与她相认,想邀请她一起去城楼上看星星。

  但……他收回视线,重新将双目眯起,静心感受阳光的温度。

  现在都不是时候。

  他们之间还需要再熟稔一些。

  驾马回到无仙派,越千城从马车上跳下,拂一拂前额被风吹乱的头发,他问花涴,“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留在无仙派吃饭吧,你喜欢吃什么菜,我让一念去做。”

  花涴也从车上跳下来,解开扣在黑爷身上与马车接连的绳索,为难道:“一念做的菜是很好吃,我也很想留下来……可是,我还要赶去瞿凤郡,那边有人等着,去的太迟不大好。”

  越千城想了想,也是,此番花涴到瞿凤郡来和上次不同,上次是私下前来,谁也不认得,这次乃是过了明面的,算是官差,她如今代表的不是自己,是整个六扇门,一举一动都得注意些。

  没有再规劝花涴,替黑爷整理整理凌乱的鬃毛,越千城叹息道:“也罢,瞿凤郡准备的饭菜定然比我们这里要好,你现在过去,到那里正好赶得上吃中饭。”

  花涴笑了笑,翻身骑到马上。

  越千城抬起头看着她,清澈的少年瞳子中泛起柔和的光芒,“一个人在异地定然无趣,过几日我去瞿凤郡找你,你想吃什么,我带些去。”

  花涴咬咬嘴巴,唇角绽放一抹笑意,“随意。”握住缰绳,勒着黑爷在原地转了一圈,她对越千城道:“把小白他们都叫上吧,人多热闹些。”

  越千城点点头,目送她驾马离去,“路上慢些。”

  花涴遥遥应答,“知道了。”

  洒拓的少年身形伫立风中,白色衣衫上沾染了些许泥土灰尘,却也遮盖不了他一身的清正朗朗。

  不带任何市井气息,干净,洒脱,虽未涉足江湖,却自有江湖儿郎的无羁气度。

  越千城在家百无聊赖的等了两日。

  无仙派在凌云城里的名声不好,平日里压根没有什么生意上门,倘使有生意上门也都是些拿不上台面的小事情,譬如修桌椅板凳或者爬树救猫儿什么的,霍嘉和小白全包了,根本用不着越千城出手。

  唔,而今的无仙派距离比肩六扇门还有很长很长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啊。

  两日后,琢磨着花涴应该安顿好了,越千城头一天晚上给马儿喂足粮草,只等着天一亮便去凌云城的郡首瞿凤与花涴会面。

  他压根没打算带顾一念他们去瞿凤郡——呵,那三个家伙像山上的野猴子一样活泼,有他们在,他别想同花涴安心独处。

  所以他没和他们提这件事,就等着天一亮开门闪人。

  然,当他一觉睡醒,把自个儿上上下下收拾干净,满怀期待的打开门,第一眼便看见老老实实坐在大厅里的那三个人。

  越千城呆住了。

  无仙派的人从来没有在早上这个时辰到的这么齐整过。

  他的视线先放在顾一念身上,“顾一念?”眉心一皱,他问他,“你背包袱作甚?”

  屋里就数顾一念坐得最端正,也数他的表情最欢快,像是私塾里的总角孩童,即将和夫子出门郊游,脸上充满期待。

  越千城甚至怀疑他能从包袱里掏出干粮。

  顾一念满脸都写着天真无邪,“和你去瞿凤郡啊。”他眨眨水灵灵的眼睛,“小白说今儿个瞿凤郡办桃花节,还说你要带我们去找花涴姐姐玩儿,我从凌晨就在准备了。”他抖抖身上背着的包袱,“包袱里装着米粉糕,我记得上次花姐姐挺爱吃的,所以这次做了些带给她。”

  嘴像棉裤腰一样怎么都扎不紧的某人从敞开的窗户中翻身逃走,生怕越千城找他的麻烦。

  越千城默默叹气——白羽生这家伙,前天一定躲在哪里偷听他和花涴说话了,而且他还挺有自知之明的,猜到他不会带他们去瞿凤郡,所以招呼都不打一声,干脆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没有办法,越千城只好硬着头皮带他们三个人去瞿凤郡,他只希望这三个人有点眼力劲,别耽误他和花涴独处。

  说到底,花涴是六扇门派出的人,头上顶着京城俩字,是以瞿凤郡的官员们不敢有所怠慢,将她的衣食住行一概安排的妥妥当当。

  这两日,花涴没怎么出门走动,她在忙着记下瞿凤郡的地图。

  她有个习惯,不管先到哪里,先要把那个地方的路给记熟了,如此后面才方便行动。

  两日够记下许多东西,花涴把瞿凤郡及其所管辖的几个城的路线路都熟记于心,想着是时候到街上逛逛了,顺便找找和崇月阁有关的线索,便换上常服,准备出门去。

  花涴带了几身六扇门的捕快衣裳来瞿凤郡,可平日里穿着官服上街闲逛太扎眼,没准百姓们会觉得心中恐慌,是以她准备平日里穿普通女孩子家的常服,等到查办案子时,再穿六扇门的捕快官服。

  这一日阳光甚好,云淡风轻,是个静谧安宁的春日,花涴从落脚的客栈出去。

  在阴暗的房间呆久了,乍一看到阳光有些刺眼,她站在客栈的牌匾下,抬手遮了遮眼睛。

  等到能够适应这样的日光,她放下遮眼的手,视线向前延伸,越过客栈门前的石狮子,越过来来往往的行人,径直落到那棵三人环抱粗的梧桐树下。

  嫩叶丛生的梧桐树下,几位年轻儿郎束手而立,他们柔软的衣衫上洒满金灿灿的日光,婉转璀璨,年轻人特有的蓬勃朝气在他们身上肆意流淌。

  越千城站在最前面,他用那双会笑的眼睛朝花涴打招呼。

  花涴眯起眼睛,回他一个灿烂的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我好喜欢这篇文的男主,我决定,要把他当成笔下最满意的角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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