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小说网 > 都市 > 《冥婚惊情:相公别咬我大结局+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1章 相公醒了
三少爷走得快,我几乎要跟不上,他却会停下来等我一会儿,然后再走。我一句话也不敢多问,他给人的感觉非常冷漠,浑身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三少爷。”忽然前面就有人过来了,是一个嬷嬷。
三少爷站定了说:“大哥屋子里要按时按顿送去膳食,这是大哥的吩咐,饿死了新妇误了大哥的事儿,你们担当不起。”
“三少爷,老夫人也没有特别嘱咐……”
“尉迟家谁是主子你们可别想差了。”三少爷声音冷冽,那个嬷嬷马上跪倒地上匍匐着说:“老奴知错了。”
“送她回去,准备膳食。”三少爷说完一挥袖子走了。
嬷嬷站起来,看着我冷笑:“走吧,慕小小,我送你回去,给你准备膳食。”
这嬷嬷仗势欺人,阳奉阴违,我见得多了。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我假笑着说:“有劳嬷嬷。”
“居然敢找人告状。”嬷嬷哼哼,对我怀恨于心的样子,“你胆子不小,敢一个人出来,没遇到什么吗?”
遇到什么?我想到诡异的铃铛声,还有那间屋子,心里打了个冷颤,但还是镇定自若:“没有,就是黑了点。”
“呵,黑?等到有亮光时怕你又觉得还是黑点好了。”
我实在不懂她什么意思,问了她也不说,于是我只能沉默。
七拐八弯的走了好半天才回到屋子,嬷嬷说:“大少爷不喜欢别人进屋,你自己进去吧,等下我给你送吃的来。”说完就走了。
我又回到了屋里,死人相公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外面还是那么黑,但是慢慢的我觉得好像不那么黑了,而是透着红。
过了好一会儿,敲门声响起,我一打开,那个嬷嬷拿着两个馒头站在门口:“快拿着!”她没看我,看着天,“怎么血日来得这样快?我得赶紧躲起来。”扔了馒头给我就跑了,这时候外面越来越红了。
血日?
我想到那天看到的血太阳,心里有些恐惧。
但恐惧也没用,我肚子还饿着呢。
我连忙吃馒头,那嬷嬷也够狠,馒头是冷的,硬邦邦,水也不给我,我只能慢慢吃。
这时候,窗外似乎有脚步声匆匆而过,还有人低语:
“血日了,怎么来得这样快?快走吧。”
“嘿,大少爷房里的女人怎么办?”
“管不了了,那是主子们的事,再说了,那女人娶进来不就是要杀的吗?”
“嘘——别多嘴,快走。”
我一顿,血日难道会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这时候外面已经开始有些亮堂起来,但是黑色的天空被染红,我探出头去看,觉得那些红色的光照在脸上很是刺痛。
忽然,我脖子一紧。
一双大手捏住了我的后脖颈一提,我就被提起来甩到床上。
是我的相公!
这男人眯着眼站在窗前,血红的光芒照到他身上,耀眼得好像天神降临。
呸!他算什么天神!他只是个死人!
“女人,你的名字。”他开口,声音低沉沙哑,带着王者般的威严霸气,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张嘴说话,一时吓得呆住了。
“是个哑巴吗?”他剑眉一皱,非常不耐烦。
“我、我叫慕小小。”我小小声地回答。
“啧,慕家的女儿?”他冷声问,我点头。
“怎么选慕家的,那个老婆子也是眼盲了。”他不太高兴,“我看不上你,明儿就让人送你走。”
“啊,是吗?谢谢啊,谢谢。”我顿时感激涕零,来到这里第一次听到这样好的事。
看见我喜极而泣,他更不高兴,眉头皱得更深:“你很不想做我的娘子?”
“我又不认识你,自然是不想的。”我老老实实地说。
“你倒是实诚,不过慕家的女儿不缺钱,你怎么愿意嫁过来?那婆子给我配的是冥婚吧。”他饶有兴味地看着我,血色光芒笼罩着他,他的俊脸在阴影中多了几分邪性。
“我和娘被慕家赶出来了,我家很穷,但这不是我嫁过来的原因。我爹慕云福还有个宝贝女儿,怕她死了,就拿我娘威胁我嫁你。”
“那你为何不想留下?我尉迟家富可敌国,你做我的娘子至少衣食无忧。”
“我想我娘,而且我不觉得嫁给你就能衣食无忧。”第一天来我就没有衣服穿,然后饿了很久,哪里来的衣食无忧?
“他们待你不好了?”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
“我差点死了!”我想到二少爷要我推开那扇破旧的门找吃的,忍不住露出怨气。
“那日天雷劈下,你为何挡在我床前?”他忽而话锋一转。
我一愣:“不知道,身子就那么动了。”
相公打量着我:“我是一个死人,你可清楚?”
我点点头。
他问:“你不怕?”
“来时已经知道了,本来有点怕,但是看到你就不怕了。”我笑。
“为什么?”他似乎有些不解。
“你长得好看,不凶恶,比那些活着的人好多了。”我觉得害我躺在地上一整天的人不是他,他比较好说话。
他抿着薄唇沉思了一会儿:“你是个率直的人,我觉得你挺有趣的,就选你吧。”
什么意思?我顿时想到我娘,缓缓地问:“明儿你不送我回去了?”
“你很想回去吗?”他眯起眼看我,像眯起眼看老鼠的猫,本来淡然无波的目光多了一股子煞气。
“也不是,只是问问。”我实在怕他生气,小意讨好。
“小小,你见过血日,这是你被选中的原因。或许,留下你会让我得到不一样的突破。”他走了过来,弯腰注视坐在床上的我,一双眼犀利而冰冷,深邃如潭,我一时间看得呆住了。
他是真的好看。
“来,现在我们做一个契约,我要在你身上留下属于我的印记,从今往后你便是我的豢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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