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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最有意义的一年110

後来者/后来者 6614字 2022-09-28

  “你等会我,咱两一会一起出去。”唐寿起来穿衣服,怕熊壮山走,把他自己扔下给狼狗共处一室,忙道。

  “你别着急,慢慢穿,我不走。”看见唐寿把衣服穿反了,熊壮山上去帮助。

  即便不用准备贡品,唐寿要做的吃食也多,年三十这一天的饭菜有讲究,可不能对付。早饭为了讨吉利,唐寿就做了六道,六六大顺,兆头好。

  吃过早饭,休息了一个钟头又迫不及待准备午饭,晚饭,年三十这一天唐寿几乎就在厨房里过的。

  直到吃过年夜饺子,放了爆竹,两人才得闲坐在热乎乎的炕上。炕桌被支在炕边,让出睡觉的地方。煤油灯点了一盏,并不亮,昏暗的灯光连一隅都照不亮。唐寿望着它却恍若隔世,静静发起呆。

  去年的三十,他在家里吃着年夜饺子看着春晚疯狂地吐槽,手里紧握着手机,以便第一时间抢红包。今年却在一处异国他乡都不是的地方,和一个汉子一起守岁。这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一个年头,也是他和熊壮山一起过得第一个年,别具意义。

  “夫郎,夫郎……”熊壮山不知道说了什么,喊了唐寿几声唐寿才听到。

  “怎么?”唐寿开口正问,人就撞进那堵熟悉的胸膛,他都在这胸膛睡习惯了,也不害怕,找个舒服的姿势躺着。

  熊壮山没回答唐寿的问题,扔在平复他的心悸。刚刚他问话,唐寿不答,熊壮山便转头看他。模糊的黑暗中,唐寿静静坐在那里,仿佛要与周围的黑暗随时容在一起,消失不见。

  陡然升起的不安令他害怕,动作先于头脑,本能地把人拉进怀里,似乎只有把人彻底困住,他才不会消失不见。

  “怎么不说话了?”这人这是怎么回事,把自己掼进怀里,又不吱声。

  黑暗中唐寿看不清熊壮山的脸色,犹不知害怕,还悠闲地问着。

  “夫郎。”熊壮山道:“我们困觉吧。”

  这种事,熊壮山从来不问的,都是直接行动,今个这是怎么了,竟出奇的尊重他的意见了。实际上是唐寿想多了,熊壮山不是在问,只是在例行通知。

  “夫郎,今年是我过得最有意义的一年,因为有你。”熊壮山的声音因为动情而变得异常磁性,沉着嗓子在唐寿耳边说话时也生出几分性感。

  然而唐寿“……”

  是从年头做到年尾,才别具意义吧。

  呵,真是与众不同的有意义啊!

  当夜深人静,鸳鸯红被渐歇,爆竹渐止,熊家院外,忽然响起两声低低的野兽嗷叫。熟睡中的熊壮山猛地睁开眼睛,转头看着还在沉睡的夫郎,一手轻轻按在放到炕桌上的短刀。

  接着,屋内的狼狗虽被绑住狗嘴,还是轻声回应了声,外头的似是放了心,便再没了动静。

  年后的日子比照年前并没什么不同,东京的金家和郝家依旧来熊家进货,牙香没什么变动,倒是千层底棉鞋逐渐变成了千层底布鞋,仍旧大笔的银子流进熊家的口袋。

  其中金锦程又邀请了一堆朋友过来玩冰戏,这回儿多了几个脸上的小娘子。小娘子们娇气,即便这回住的是唐寿的屋子扔不大满意,临走时提出让他明年开春修修屋子,她们会再来玩的。

  家里的那只狼狗命也大,肚子被那么粗糙的缝过,后期还发了低烧,竟硬被唐寿请了郎中,开了些人吃得汤药,生生给灌进去竟也活了过来。当然头几天,唐寿是没给狼狗吃东西的,影响它肚子上的伤口,直到几天后狼狗肚子叫唤,有了肠鸣音,才给它灌药喂食,不管怎样,总是活下来了。

  活下来的狼狗伤好后返回了后山,唐寿还以为它不会再回来了,没想到不到半月它便回来了,自那以后就在熊家常住下来。白日呆在熊家,在院子里找处阳光充足的地方,懒洋洋往那一趴就是晒阳阳睡觉觉。看唐寿熊壮山出来,从不会如同别人家的狗那般热情的前扑后窜,摇头摆尾。

  它一般而言都是在闭着眼睛睡觉,偶有不睡觉的时候,也就懒懒地撩撩眼皮,撇他们一眼,然后随意的甩两下尾巴,真的只两下,多一下都觉得浪费。

  等到晚上,那懒狗就会一反常态,在他们睡下后,迅速窜进后山,消失不见。天亮在准时回来,唐寿觉得它挺渣的,这算不算用过就扔,拔那啥无情,虽然他家狗是只母的。

  对了,唐寿为了映衬他家狼狗的性情,起名叫懒懒。这个名字狼狗从不承认,每次唐寿这么叫它,它都会立刻跳起来,一扫惫懒冲它呲牙威胁,然后就被熊壮山一熊掌打趴下,彻底武力镇压。

  不得不说,人凶,畜生也怕。他家的大狼狗只要有熊壮山在的地方,就会乖顺的如同一只小绵羊。这般狐假虎威,翻脸别人都快,使得唐寿不但不怕它,反而觉得好玩。

  五月冰雪消融,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到了年年的农忙时节。

  都说熊壮山家富裕,并不仅是后院那些猪羊,还有熊壮山这些年置办的地。

  旱田三亩,水田三亩。

  这些地不是从熊母家分来的,而是熊壮山这些年自己一点一点置办出的。水田是他花钱买来的,旱田是靠他一身的人力,一点点开荒出来的。在缺少人力物力的时代,开荒是件十分辛苦的事情,许多边陲地方的荒地甚至被当成犯人的流放之所,他们到了那里每日干的活就是开荒,可见开荒的辛苦。

  开荒后的土地需要养,不是立刻种了粮食就能丰收,往往最后收成有个二三百斤是常态,养地不是一年二年的事,有时候要养个三四年也很正常。所以许多村人都不会选择开荒,累的要死要活,种出的粮食不够一个人两个月吃得,还不如出去做工。再者万一赶上天灾,就颗粒无收了。

  唐寿这个后世城里来的孩子,吃喝玩乐都行,农活是真不会,属于那种让他下地薅草他专薅苗的选手。不仅不能帮忙,还要把人气个倒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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