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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我爱上了他(二)230

碎夜墨染 8279字 2022-09-08

  直到这个时候天道才醒悟,自己究竟给慕怀晓安排了怎样不合理的人生。

  可世界的崩坏已经无法阻止,他已经没有办法再重新安排新的剧情,甚至没有可以支付给快穿者的报酬,只能无力的看着世界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起初对于收集慕怀晓碎片的这件事天道并不抱有太大的期望,可就在这个时候,他感应到了慕怀晓的重生。

  气运相生,让天道还能联系到慕怀晓。

  拼凑起来的慕怀晓夺来的那一半气运未有减半,早已超出了这个世界现在所拥有的。只要他想,完全可以切断和天道的联系,甚至将这个世界的剩余气运全部吞没。

  天道只得变的卑微,希望慕怀晓能够回来救救这个将要崩溃的世界。

  除了叶承易之外,也只有他最清楚慕怀晓的性格,知道他一定会同意回来,回到这个将他孕育出生的地方。

  “他想让慕怀晓做什么?”

  【天道希望慕怀晓能够扶持起这个世界新的气运之子。】

  “慕怀晓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天道说....他没有化为碎片后的记忆。】知道叶承易真正关心的问题是什么,0519很快回答。

  叶承易似乎静默了一会“我知道了,先给我安排身份吧。”

  想要投入这个世界,就得成为这个世界的什么人,这一点就需要0519去完成了。

  很快他就为叶承易选定好了身份,不过不是直接让叶承易进入了那身体,而是替他塑造了新的身体,引用了那个身份。

  叶承易再次睁眼的时候入目的便是一片奢华的行宫,他正坐在高殿之上,底下是一片寻欢作乐的场景,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地方的正经场面。

  “这个身份是?”

  【魔尊】

  狭长的眼睛微微一眯,叶承易身上的魔气便是突然涌出,惊动了下方正大笑着的魔修们。他们一瞬间变的安静了下来,收敛了脸上的笑容,畏畏缩缩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高座上的人。

  “没事,你们继续。”撇了座下的人一眼,叶承易慢慢的站起了身。

  身上黑色的袍子很重,透着的暗纹又足以见得非凡品。有侍从飞速走来,便托起了他衣袍的尾部。

  “本座乏了,就先回去了。”

  这个世界的主线便是正道和魔族对立的场景,慕怀晓作为正道的仙尊,又是气运之子,那这个世界当然是更站在正道这一边的,天平也更倾向于那。

  人的成长总归是需要伴随着危险的,这是这个世界天道的信条,所以魔族的存在是必要的,魔修的实力也都还并不弱。

  魔尊的修为,更是逼近仙尊的。

  也正是因为有魔尊的存在,才使得正魔两道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谁也动不了谁。

  但魔尊到底是存在天道控制下的人,当然是比不得慕怀晓的。天道将其的意识收回,暂时将这个身份交给了叶承易。

  看起这个身份很不错,实力也很接近慕怀晓。可这个世界正魔两道水火不容,原剧情的安排便是这魔尊会被慕怀晓重伤,从此魔界稍显微弱,让正道更以慕怀晓为尊。

  换句话说,叶承易想要以这个身份接触到慕怀晓,会是一件很难的事。

  更别说,现在的慕怀晓可能没有对于他的记忆....

  ——————

  !!!

  抱歉今天有点来不及啦!本章到时候会补足四千字哒!不亏不亏!明早来看一定替换了!

  预收《攻略过的大佬们恢复记忆了》片段——

  当你穿越到一个游戏当中,并能瞧见这些可攻略人物头顶的好感度时,你的第一反应大概就是,将这些人攻略到好感度满分,他应该就能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了。

  别人不知道会怎么想,但奚锦就是这么想的。

  说起来这好感度的满点并不是100,在这100之上还有个【至死不渝】的成就点。得到这个成就点,理所应当是得到了最高的分值。

  这个世界可攻略的人物总统只有四个,奚锦曾经是将这四个人的好感度都刷到了【至死不渝】的,结果还是读档重来。

  通常攻略游戏里都会将可攻略的对象固定在四个人,人设总得有个霸道总裁,加个阳光帅气的小奶狗,接着再来个温柔的知心大哥哥,最后那个人设就稍微多变一些。

  这攻略的游戏背景始于一个偶像选秀。

  男主奚锦因为爱慕影帝而踏入了娱乐圈,本来他是要追随影帝的步伐走演员的路线的,但在得知影帝要去做这档选秀节目的导师时,便改变了注意,要去参加这档选秀的节目。

  影帝当然是可攻略的对象之一。

  奚锦在这个时候可以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参加这档选秀节目,另一个则是走原定好的计划,去参加一个小电影的面试。

  ·

  奚锦是被骆家养着的孩子。

  就是住在骆家的大宅子里,被叫着小少爷,但并没有上骆家的户口本,也没有继承骆家家产的权利。

  骆家黑白两道共存,权利大了,面对的危机也就多了。

  也是个狗血故事,当初奚家也是世家,当年骆家和奚家两家交好,骆家遭受变故,奚家本可以全身而退,但奚家未有置身事外,而是拼死保下了骆家。

  攻略游戏嘛,攻略者才是主角,给奚锦安排这么一个身份,就能让他能和所有的可攻略对象接触。

  所以有“走完攻略就能回家”的这个想法,也真的是最合理的吧?

  奚家为骆家牺牲了全部,成功的保住了骆家,让骆家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所以骆老爷子十分疼爱奚家仅存活下来的的孩子,对他甚至比对自己的亲孙子还要好。他甚至是希望骆寒珂娶了奚锦的。

  不是说不为骆家的后代做考虑,而是骆家只有骆寒珂这么一个继承人,而骆寒珂早已向骆老爷子出柜,说自己不喜欢女人。

  骆老爷子经历了这么多大风大浪,缓了两天之后就接受了这件事。

  那既然骆寒珂喜欢男人,那为什么不能娶奚锦呢?

  至于孩子,领养一个培养也无不可。

  不过奚锦不喜欢骆寒珂,骆寒珂也对奚锦没有那方面的意思,骆老爷子才作罢。

  奚锦的人设算得上是讨喜,讨喜的意思不是他性格有多好,而是他的聪明都用对了点子。

  哪怕是被骆老爷子疼爱着,对他可以说是有应必求,奚锦也没有变的骄纵,反而很清楚他的依靠只有骆家,失去了这个他便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在外很低调,从不拿自己在骆家的事在外作威作福,甚至在外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和骆家的事。

  在骆家他也很平易近人,是骆老爷子的贴心小棉袄,同时也将自己和骆的关系处的还算不错。

  所以骆寒珂愿意养着他一辈子,也愿意帮他摆平一些事。

  奚锦加入娱乐圈不可能不趟浑水,几世攻略下来他也是请骆寒珂帮他做了不少的事了。

  别看奚锦和骆寒珂住在一个屋檐下,但他在奚锦攻略的这些人中算是难攻略的,他对奚锦的初始好感度只有20,在奚锦没有攻略他的那几世,这个数值就是雷一般的打不动。

  不管奚锦拜托他帮忙多少事,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骆寒珂都会帮他,且这数值也不会下降。

  好感度其实并不能成为评判标准,哪怕好感度到了90,也有可能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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